1、1工资集体协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 集体合同规定 、 工资集体协商试行办法 ,甲乙双方本着自愿、平等的原则,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协议。一、工资分配1、工资调整根据企业年度经营目标,参照本市颁布的工资增长指导线,如果 2017 年度企业经济效益有增长,则当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予以适当增长。若企业未完成年度利润计划,或经济效益下降的,一般当年不予增加。2、工资分配制度本企业采用岗位工资为主的工资分配制度,根据岗位确定职工基本工资。职工工资由基本工资和浮动工资构成。基本工资根据岗位的工作职责和任职要求确定,并参照本市工资指导价位进行调整。浮
2、动工资指根据工作业绩经考核后兑现的奖金等。3、工资支付企 业 的 工 资 支 付 周 期 为 自 然 月 , 支 付 日 为 每 月 _10_日 。 如 遇 节 假 日 或 休 息 日 ,则 提 前 发 放 。工资按月存入职工个人银行帐户。加班工资按月结算,在下一个月工资支付日发放。4、加班工资和各类假期工资计算基数加班工资和各类假期工资的计算基数为职工本人的基本工资。支付标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5、中夜班津贴企业的中夜班津贴标准为:工作到 22 点以后下班的职工,津贴标准为 5 元,餐费补贴为 15 元;2夜班连续工作 12 小时的职工,津贴标准为 30 元,餐费补贴为 15 元。二、保险
3、福利待遇6、企业建立补充公积金制度。缴纳比例为 3。7、企业为本企业职工参加市总工会的特种重病团体互助医疗保障计划、上海市在职职工住院补充医疗互助保障计划。 8、企业食堂为职工免费提供工作餐,标准为 15 元/餐。9、在不影响正常生产、经营情况下,企业应允许员工参加工会活动,薪金照发。但员工离岗前应先征得企业部门领导同意。三、协议的生效及履行10、本协议经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并由双方首席代表正式签字后,报松江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审查后生效。11、本协议签订后,如遇有不可抗力或者企业经营状况出现重大变化等特殊原因的,经双方协商,可以变更或者解除本协议。12、本协议未规定的事项,以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为准,法律法规未规定的,由双方协商决定。13、本协议一式六份,双方代表各执一份,企业存档一份,送劳动保障局三份。14、本协议有效期为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在协议终止前 30 日,双方可提出次年的工资集体协商方案。甲方代表签字 乙方代表签字(企业盖章) (工会盖章)年 月 日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