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高新区法制办2012年度工作总结2012 年,高新区法制办积极组织开展依法行政工作,并取得了初步成效,在年终考核中,得到市依法行政考核小组的充分肯定。具体工作主要包括:1、按照2012 年度大连高新区依法行政工作要点(大高管201242 号),加 强执法监督、创新社会管理等工作。其中,公益法律服务室和劳动保障监察“两网化”管理已经列入大连市 2012 年度推进依法行政工作创新性项目。2、对区内 33 个行政执法机构的行政执法资格再次进行了清查,对尚未取得行政执法监督许可证书的执法机构,进行了执法资格审核认定,并在外网上进行了公示。3、严格核发执法证件。组织高新区 46 名在编执法人员参加了行政
2、执法资格考试。其中 42 名成绩合格。4、制定颁发了大连高新区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实施方案(大高管发201270 号),对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案卷展了查评。并将案卷评查结果予以通报。5、颁布实施关于加强高新区行政许可、行政处罚备案管理的通知(大高管发【2012】29 号),对高新区区属具有行政审批、行政处罚职能的行政执法部门和单位的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事项进行季度审查备案。6、制定实施了大连高新区依法行政档案管理暂行规定(大高管发201274 号),加强了依法行政档案建设工作。7、组织法制信息报送工作。今年,法制办加强了法制信息报送工作。向市政府法制办报送法制信息 54 余条,其中被采纳刊登了 5
3、2 条,采用率 96.3%。8、加强依法行政的学习培训和宣传教育。制定了大连高新区管委会常务会议学法制度(试行)和大连高新区2012 年度领导干部及行政执法人员依法行政培训计划,同时出台了大连高新区 2012 年度依法行政宣传培训工作要点。9、颁布实施了大连高新区关于建立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制度的规定(试行)(大高管发201292 号),目前高新区 9 个具有行政处罚管理职能的部门和单位已经建立了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制度,并在高新区外网上进行了公示。10、出台了大连高新区 2012 年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实施方案( 大高管 发201291 号),重点加 强了两个街道的行政执法责任制建设工作。11、建立和完善社会监督制度。制定大连高新区关于建立行政执法社会监督员制度的通知(大高管发201271 号),并积极开展工作。12、组织有关部门参加了大连市政府依法行政年度考核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