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西华建档立卡贫困户广播电视.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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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 2018 年西华县建档立卡贫困户广播电视 户户通项目 单一来源采购文件 采购编号: JSHZHB-ZK2018-032 采 购 人: 西华县文化广播新闻出版局 代理机构: 河南省景顺招标采购代理有限公司 日 期: 二 零一八 年 八 月 河南省景顺招标采购代理有限公司 第 1 页 目 录 第一章 采购邀请书 -02 第二章 单一来源采购文件前附表 -04 第三章 谈判须知 -06 第四章 政府采购合同条款 -14 第五章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15 第六章 响应文件格式(部分) -16 河南省景顺招标采购代理有限公司 第 2 页 第一章 采购邀请书 2018 年西华县建档立卡贫困户广播电视

2、户户通项目 采购邀请书 西华县金山广播电视数字传媒有限公司 (被邀请 供应商 名称 ): 河南省景顺招标 采购代理有限公司受 西华县文化广播新闻出版局 的委托,对 2018年西华县建档立卡贫困户广播电视户户通项目 进行单一来源采购,现邀请你单位参加。 1、 项目名称: 2018 年西华县建档立卡贫困户广播电视户户通项目 2、 采购编号: JSHZHB-ZK2018-032 3、采购方式 : 单一来源 4、采购内容: 西华县农村有线电视网络覆盖全县 17 个乡镇 14361 户 5、供应商资格要求: 5.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持有有效企业营业执照、有线电视网(监测网)设计(安装)许可证,要求投

3、标人所传输广播电视节目中必须有西华县电视台节目。 5.2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 5.3 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5.4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单一来源采购文件提供时间、地点: 6.1 你单位在收到本采购邀请书后,请于 2018 年 8 月 23 日至 2018 年 8 月 25 日(正常上班时间,报名截止时间为 2018 年 8 月 25 日 15: 30 时)携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及授权书(授权书须由法定代表人和委托代理人亲笔签署并加盖单位公章)和“供应商资格要求”中相关证件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原件复印件壹套到周口市文明路与育新街老教委四楼

4、报名并购买单 一来源采购文件。否则请于 2日内以传真或快递方式予以书面回复。 6.2 单一来源采购文件售价: 1000 元 /套。售后不退。 7、响应文件 递交 的截止时间和地点 7.1 响应文件 递交 的截止时间: 2018 年 8 月 27 日 15 时 30 分 。 7.2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周口市文明路格林豪泰酒店四楼会议室。 8、本次采购联系事项: 河南省景顺招标采购代理有限公司 第 3 页 招标人:西华县文化广播新闻出版局 联系人:李艳萍 联系电话: 0394-2100933 地 址:西华县 代理机构:河南省景顺招标采购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平顶山市湛河区轻工路与开源路交叉口

5、东北 角建工 景苑 联系人: 王 女士 联系电话: 0375-2190007 18638067056 日 期: 2018 年 8 月 23 日 河南省景顺招标采购代理有限公司 第 4 页 第二章 单一来源采购文件前附表 条款号 条款名称 编列内容规定 一、说明 第三章第 1.1 项 项目名称 2018 年西华县建档立卡贫困户广播电视户户通项目 第三章第 2.1 项 招标人 招标人:西华县文化广播新闻出版局 联系人:李艳萍 联系电话: 0394-2100933 地 址:西华县 第三章第 2.2 项 采购代理机构 名 称:河南省景顺招标采购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平顶山市湛河区轻工路与开源路交叉口东北

6、角建工景苑 联系人:王女士 联系电话: 18638067056 电子邮件: jszb3688 网 址 : 第三章第 3.1 项 供应商 资格条件 持有有效企业营业执照、有线电视网(监测网)设计(安装)许可证,要求投标人所传输广播电视节目中必须有西华县电视台节目。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 3、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4、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响应文件 第三章第 13.1 项 保证金 不要求提供 要求提供,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 人民币叁万元整(¥ 30000.00) 一、该项目投标保证金必须从供应商 基本账户 转入下列保证金专用账户 收款单位:河南省

7、景顺招标采购代理有限公司 账号: 4100 1551 6360 5250 1456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平顶山开源路支行 二、保证金的递交形式为:转账、汇兑、网银。 三、规定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为开标前一日 24 点(超时到账视同未交保证金处理,取消投标资格)。 四、开 标当天,供应商携带银行汇款回执单及基本账户开户行证明并加盖供应商公章,到开标现场核查保证金到账情况。 河南省景顺招标采购代理有限公司 第 5 页 条款号 条款名称 编列内容规定 五、供应商必须严格按招标文件规定足额缴纳保证金,不能私自按标段分解或合并缴纳。 六、废标项目重新招标时,必须按修改后的招标文件重新缴纳保

8、证金,原缴纳保证金必须及时退还。 第三章第 13.1 项 响应文件有效期 60 个日历天 第三章第 13.1 项 递交响应文件截止 期时间 2018 年 8 月 27 日 15 时 30 分(北京时间) 第三章第 15.1 项 响应文件副本份数 一份正本, 二 份副本 四、响应文件的递交 第 三章第 18.1 项 响应文件的递交地点 周口市文明路格林豪泰酒店四楼会议室。 七、其他规定 35.1.1 文件工本费 单一来源采购文件售价: 1000 元 /套。售后不退 35.1.2 招标代理服务费用 供应商中标后须参照原国家发改价格( 2011) 534 号文收费标准向招标代理机构支付招标代理等服务

9、费用及异地专家费用(如有) . 35.1.3 工期 40 日历天 35.1.4 质量 合格 35.1.5 付款方式 中标后甲乙双方另行协商约定 说明:本表中内容与本招标文件其他处要求内容不一致的 ,以本表内容为准。 河南省景顺招标采购代理有限公司 第 6 页 第三章 谈判须知 一、说明 1.适用范围 1.1 本单一来源采购文件仅适用于第二章“ 单一来源采购文件前附表 ”中所叙述的采购项目。 2.定义 2.1 “采购人”系指依法进行政府采购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本次采购的采购人名称、地址、电话、联系人见 单一来源采购文件前附表 。 2.2 “采购代理机构”系指接受采购人委托,代理采购项

10、目的集中采购机构和依法经财政部门认定资格的其他采购代理机构。本次采购的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地址、电话、联系人见 单一来源采购文件前附表 。 2.3 “供应商 ”系指响应单一来源采购文件要求、参加单一来源谈判的法人、其他组织和自然人。 3.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3.1 供应商应当符合 单一来源采购文件前附表中规定 的资格条件要求; 3.2 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 l)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 2)供应商或者其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因经营活动中的违法行为受到行政处罚,但警告和罚款额在三万元以下的行政处罚除外; ( 3)供应商或者其法定代表人、董事、

11、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因经营活动中的违法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4授权委托 4.1 如供 应商代表不是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应持有授权委托书,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二、 单一来源采购文件 5单一来源采购文件的组成 5.1 单一来源采购文件由下列文件及在采购过程中发出的澄清或者修改文件组成: 第一章 采购邀请书 第二章 单一来源采购文件前附表 第三章 谈判须知 第四章 政府采购合同条款 第五章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第六章 响应文件格式(部分) 6. 偏离 河南省景顺招标采购代理有限公司 第 7 页 除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外,单一来源采购文件中 用“拒绝”、“不接受”、“无效”、“不得”等文字规定或标

12、注“”符号的 条款为实质性要求条款 (即重要条款),对其中任何一条的偏离 (即不满足、或不响应 ),在评审时将其视为无效响应。 7. 单一来源采购文件的澄清、修改 7.1 采购代理机构对已发出的单一来源采购文件进行必要澄清或者修改的,将以书面形式通知供应商。澄清或者修改文件作为单一来源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 三、响应文件的编写 8.一般要求 8.1 供应商应仔细阅读单一来源采购文件的所有内容,按单一来源采购文件的要求编制响应文件,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以使其响应文件对单一来源采购文件做出实质性的响应。 8.2 供应商提 交的响应文件及供应商与采购代理机构、评审小组就有关谈判的所有来往函

13、电均使用中文。供应商可以提交其它语言的资料,但有关响应内容附中文注释,在有差异时以中文为准。 8.3 计量单位应使用我国法定计量单位。 9. 响应文件的组成 13.1 响应文件包括下列内容: ( 1)谈判响应声明; ( 2)报价一览表; ( 3)商务响应与偏离表; ( 4)技术响应与偏离表; ( 5)供应商的资格证明文件; ( 6)供应商认为需提供的其它资料。 9.2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四十二条的规定,供应商无论成交与否,其响应文件不予退 还。 10.报价 10.1 供应商应当根据单一来源采购文件要求和范围报价。报价货币为人民币。 10.2 报价一览表、分项报价表填写时应注意下列要

14、求: ( 1)技术规格中特别要求的安装、调试、培训及其它附带服务的费用。 ( 2)根据合同或其它原因应由供应商支付和交纳的税款和费用。 ( 3)交货地点的运输、保险、装卸费。 10.3 响应文件中标明的价格在合同执行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的,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变更。以可变动价格提交的报价将被认为是非实质响应采购要求而被拒绝。 11.供应商符合单一来源采购文件规定的证明文件 11.1 供应商应提供符合本章第 3.1 项规定的资格条件要求的证明材料。 河南省景顺招标采购代理有限公司 第 8 页 12.货物符合单一来源采购文件规定的证明文件 12.1 供应商应提交其拟供货物及其服务符合单一来源采购文件规定

15、的证明文件,作为响应文件的一部分。 12.2 证明货物及其服务与单一来源采购文件要求一致的文件,可以是文字资料、图纸和数据,并须提供: ( 1)货物主要性能和参数的详细说明; ( 2)技术规格响应与偏离表,并申明技术规格条文的响应或偏离。 13.保证金 13.1 单一来源采购文件前附表 规定交纳保证金的,供应商应以支票、汇票、本票或金融机构、担保 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在 单一来源采购文件前附表 规定的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缴纳保证金,保证金有效期应当与 单一来源采购文件前附表 规定的响应文件有效期一致。 13.2 未按规定提交保证金的响应文件,将被视为非实质响应而被拒绝。 13.3

16、采购代理机构在采购合同签定后五个工作日内退还成交供应商的保证金。 13.4 发生以下情况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 1)供应商在本章第 13.1 项规定的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撤回响应文件的; ( 2)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或虚假承诺的; ( 3)成交供应商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 人签定合同的。 14. 响应文件有效期 14.1 除本章第 13.1 项另有规定外,响应文件有效期为六十天,从本章第 13.4 项规定的递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起算。响应文件有效期不足的将被视为无效响应。 14.2 特殊情况下,采购代理机构可于响应文件有效期满之前要求供应商同意延长有效期,要求与答复均应为书面形式。供应商

17、可以拒绝上述要求而其保证金不被没收。供应商同意该要求,既不要求也不允许其修改响应文件,但将要求其相应延长保证金的有效期。有关退还和没收保证金的规定在响应文件有效期的延长期内继续有效。 15. 响应文件的签 署及规定 15.1 响应文件的份数详见 单一来源采购文件前附表 。正本和副本的封面上应清楚地标记“正本”或“副本”的字样,当正本和副本有差异时,以正本为准,副本可以是正本的复印件。 15.2 响应文件正本和副本应按单一来源采购文件要求签章处盖单位章和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任何加行、涂改、增删,须有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在旁边签字或者加盖单位公章。不按上述要求盖章和签字的,将导致响

18、应文件无效。 15.3 在谈判过程中,应评审小组要求而递交的补充或修改响应文件,可打印或用不退色墨水书写,但需经法定代表人或其 委托代理人签字。 四、响应文件的递交 河南省景顺招标采购代理有限公司 第 9 页 16. 响应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16.1 供应商应将将正本和所有副本共同密封于一个封套中,并在封套的封口处至少 加盖投标人 公章进行 密封 ,以避免其内容外泄。 17.响应文件的补充、修改或者撤回 17.1 供应商在本章第 13.1 项规定的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之前,可以书面通知对其响应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者撤回,该通知应由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补充、修改的内容与响应文件不一

19、致时,以补充、修改的内容为准。 17.2 在本章第 13.1 项规定的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供应商不 得对响应文件补充、修改或者撤回。 18. 响应文件的递交与接收 18.1 供应商应在本章第 13.1 项规定的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之前,将响应文件送达 单一来源采购文件前附表 中规定的谈判地址。 五、谈判和评审 19.评审小组 19.1 采购人与采购代理机构将根据采购项目的特点依法组建评审小组,评审 小组共 3 人组成 ,其成员由评审专家和采购人的代表组成 ,其中 采购 人代表 1 人,专家库中随机抽取 2 人。 其成员由评审专家和采购人的代表组成。评审小组负责对响应文件进行审查、谈判、推荐

20、成交供应商。 20.谈判程序 20.1 谈判程序: 对响应文件的资格性、符合性审查;响应文件的澄清;谈判;推荐成交供应商。 21.响应文件的资格性、符合性审查 21.1 评审小组对响应文件进行资格性和符合性审查。响应文件有下列情况之一的视为无效响应: ( 1)应交未交保证金或金额不足的; ( 2)未按照单一来源采购文件规定要求签署、盖章的; ( 3)报价超过采购项目预算的; ( 4)同一供应商提交两个以上不同的响应文件或者报价的; ( 5)响应文件有效期不足的; ( 6)不符合法律、法规和单一来源采购文件规定的。 22.响应文件的澄清 22.1 评审小组在对供应商提交的 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单一来源采购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时,可以以书面形式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纠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由其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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