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独资企业及其分支机构设立、变更、注销登记流程图当内 需部 五 五 经人 场一 补内 日 日有当 或次 正容 内 内 权场 五告 的 更更 日知 全 正正 十十 五当十 当 日 日 场日 或内 场 内 内程序 提交材料邮寄申请到区政府行政服务中心工商局窗口申请材 料 存 在可 以 当 场更 正 的 错误材 料 不 齐全 或 不 符合 法 定 形式申请不属于企业登记范畴或不属于本机关管辖利用传真、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提交申请主办人员不予受理并发不予受理通知书申请材料(含需核实)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申请材料齐全或符合法定形式主办人员决定受理并发受理通知书六十日内未收到申请原件的与原件不一致到场提交申请原件邮寄提交申请原件主办人员决定受理并发受理通知书(当场登记的不发受理通知书) 不予登记并出具登记驳回通知书作为新申请的重新提交需要对申请材料的实质内容核实的派两名以上工作人员进行,自受理之日起十五日内作出决定 申请材料(含需核实)齐全或符合法定形式主办人员决定受理并发受理通知书首席代表准予登记的,出具准予设立登记通知书 ,并于十日内缴纳注册登记费,领取营业执照,不予登记的,出具登记驳回通知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