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综合利用项目申报流程图承办机构:县行政服务中心经信委窗口;服务电话:05646024058;监督电话:05646021021企 业 申 报 企业提出申请,并提供规定的相关资料经信委投资规划与行政审批服务股初核受理属于认定范围、申报材料齐全,应受理并呈交委主任办公会县经信委主任办公会核定 属于认定范围、申报材料齐全,应受理并送市级初审市主管部门初审 1、属于认定范围,申报材料齐全,应受理并提出初审意见;2、不属于认定范围,应当立即将不予受理的意见告知申请单位,并说明理由;3、申请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规定要求,在规定告知申请单位需要补充的全部内容。省主管部门组织认定省主管部门会同同级财政等相关部门行业专家,组成资源综合利用认定委员会,按照认定条件和内容,在规定要求时间内完成认定审查。认定结论公告 省主管部门根据综合利用认定委员会的认定结论,对审定合格的资源综合利用企业和公告。核发资源综合利用认定证书 自发布公告之日起在规定时间内无异议的,由省颁发资源综合利用认定证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