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休宁县经信委行政权力运行流程图(2016 年本)一、行政审批在依法划定的电力设施保护区内进行可能危及电力设施安全的作业许可流程图承办机构:休宁县经信委工业运行调节科服务电话:7510690 监督电话:7518782法定期限:无承诺期限:按具体事项确定受 理相应科室当场进行形式审查。材料可当场更正的,允许当场更正。不属于许可范畴或不属于本机关职权范围的,不予受理,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 。告知申请人向有关部门申请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或者申请人按照本委要求提交全部补正申请材料的,出具受理通知书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一次性告知应补正的材料对申报材料的完整性、合法性、规范性进行初审,提
2、出初审意见决 定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做出许可决定。邮寄申请 到县经信委提出申请 传真申请申 请审 查送达 公 开依法公开二、行政处罚对危害电力设施和电能保护行为的处罚流程图发现危害电力设施的行为办案人员提出意见,并填写立案审批表委分管负责人审批调查人员提出处理意见采取证据登记保存,制作调查笔录委分管负责人审批当事人陈述或申辩当事人要求听证委组织听证委分管负责人审批告知当事人有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的权利复议或应诉造成损失的,按照损失额的 5%至 10%处以罚款,罚款最高不得超过 5 万元。出具罚没收据拒不执行的 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填写结案表结案执行制作行政处罚决定书关送达当事人制定行政处罚意见告知书送
3、达当事人立案调查取证承办机构:休宁县经信委 服务电话:0559-7518262 监督电话:0559-7518782 法定期限:无 承诺期限:按具体事项确定三、其他权力县级权限企业技术改造项目备案流程图承办机构:发展规划科服务电话:7518262 监督电话:7518782法定期限:无承诺期限:按具体事项确定 到县经信委提出申请邮寄申请 传真申请受 理收到企业技术改造项目备案申请材料当场或 10 个工作日内完成申请材料的受理工作。材料可当场更正的,允许当场更正。决 定1、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行政机关能够当场作出决定的,应当场作出书面的行政许可决定。2、需研究决定的,受理后 20 日内作出许可或不予许可的决定。 (以传真、电子邮件申请受理的,自收到原件起计算)知书 。作出不予行政许可的决定,发驳回通知书 ,说明理由,并告知依法申请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作出准予登记的书面决定,发安徽省技术改造项目备案证 。申 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