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广东技术师范学院采购业务流程图一1、 总额 2 万元以下的采购项目采用简易程序业务内容:相关部门:说明:计划立项各级负责人 设备处实施,使用部门参与采购、使用部门财务部门审 批 采 购 验 收 报 账使用部门若已列入预算项目且按原计划采购则无需再立项根据经费来源及领导管辖权审批。采购工作由设备处统一实施。属固定资产的在设备处办理登记手续报账手续:1、立项申请及领导批复;2、物资采购登记表;3、有经办人(1 万元以上的项目有资产办、使用部门各一名经办人)、验收人、审批人签字的发票。2广东技术师范学院采购业务流程图二2、 总额 2 万元以上项目的采购采用标准程序业务内容:相关部门:说明:计划立项
2、各级负责人设备处实施,使用部门及相关职能部门参与采购、使用部门审 批 采 购 验 收 报 账设备处、使用部门及其他相关部门概算金额 210 万元项目经设备处签署意见,10 万元以上项目由设备处组织有关专家、职能部门论证后报批根据经费来源及领导管辖权限审批根据采购项目金额的不同分别采用不同的采购程序 A设备处办理固定资产登记手续,5 万元以下由设备处组织验收,5 万元以上由设备处组织相关职能部门验收,其中含有精密贵重仪器及大型设备的采购项目须有有关专家参与,所有验收都须出具验收报告。报账手续:1、立项申请及领导批复;2、物资采购情况登记表或招标结果登记表(5 万元以上项目) ;3、合同;4、验收
3、报告;5、手续完善的发票。财务部门A 程序A 程序见另表325 万元,询价采购,货比三家采购签订合同, (2万元以上一般设备,5 万元以上教学设备及其他需签合同的特殊物资)510 万元,协议招标采购,至少有三家供应商;有监审、财务部门参与议标设备处持采购情况登记表连同合同有关材料到监审部门(合同审核小组挂靠机构)办理有关手续。招标工作领导小组审批10 万元以上,邀请招标(至少发到五家供应商,至少三家响应)或公开招标采购使用部门和专家技术人员审核合同审核小组审核5 万元以上由设备处填写招投标审批表成立招标工作小组并进行招标、评标、定标工作100 万元以内的合同,由学院法人代表授权相关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学院合同专用章;100 万元以上的合同,由学院法人代表审签,并加盖学院合同专用章A 程序总说明:1、本程序所指采购为学院教学(实训)科研仪器设备(含教材) ,行政办公设备(含药品) ,工程物资等;2、根据我院有关规定,归口采购部门为资产管理办公室(简称资产办) ;3、按省财政厅及教育厅要求属政府采购的项目,按有关文件办理;4、特殊情况不按此程序执行的采购项目须报学院招标投标领导小组批准;5、后勤各实体的物资采购工作参照本程序执行。办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