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湖北大学申请硕士学位流程图否资格审查 (每年 3月或 9月)1.学分/成绩 2.发表学术论文情况 3.课题完成情况 4.硕士学位论文初稿学位办硕士论文抽查(每年 4 月或 10 月)是 否外聘专家评审(“双盲”) 分委员会自行组织专家评审评阅书均返回且无异议否 补充送审组织答辩委员会并报分委员会主席审批答辩秘书张贴公告、准备答辩论文答辩通过修改后,重新组织答辩或毕业/肄业是研究生根据答辩委员会意见修改学位论文 答辩委员会秘书秘书整理有关材料学位评定分委员会会议(每年 6 月初或 11 月)整理并向学位办提交学位申请材料(以分委员会为单位)校学位评定委员会会议(6 月下旬或 12 月)颁发硕士学
2、位证书注:1. 学位论文必须在答辩前 2 个月完成,论文送出评阅到论文答辩的时间相隔必须在 15 天以上;2. 学位论文评阅时,如果只有一位专家持否定意见,可重新送审一份,如果重新送审的专家仍持否定意见,则此次申请无效;如果一次送审的两位专家均持否定意见,则不再重新送审,此次申请无效。2.学位评定分委员会会议内容:审查论文是否达到授予学位水平,审查外语成绩是否符合条件,审查培养方案、开题、论文评阅、答辩等环节的程序是否有序合法,决议是否授予通过答辩硕士研究生学位;对学位缓授人员,给出是否重新答辩以及何时进行等意见。3.申请硕士学位材料包括(标*须提供电子版):1)硕士学位申请及学位授予决议书(一式两份);2)硕士学位论文评阅书(两份);3)学位论文开题报告(一份);4)论文答辩记录表(一份);5)硕士研究生论文发表情况汇总表*(一份,院系负责统计,分委员会盖章);6)硕士研究生申请学位情况汇总表*(一份,院系负责统计,分委员会盖章);7)硕士研究生学位授予信息登记表*(只交电子版);8)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专家推荐书(两份,以同等学力申请学位人员填写)9)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资格审查表(一式两份,以同等学力申请学位人员填写)10)硕士学位论文*(一式三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