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临沧城规划区内规划许可事项流程图选址意见书 10 可研、立项、规划方案 持相关资料 提交申请、相关资料 提交申请、相关资料 提交申请、相关资料 汇同相关部门现场踏测 方案审查 核验资料 提出初审意见 提出初审意见 城规委审定方案 审 批 审 批 建设(规划)局签发 发 证 发 证 发 证 放线、验线 到国土管理部门办理用地手续 竣工验收前规划核验 竣工验收到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房产证选址意见书(10 个工作日)建设用地规划 许可证(10 个工作日,不含规划方案审定时限)建设工程规划 许可证(10 个工作日)规划许可事项说明政策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云南省城市规划管理条例云南省城镇临时建设
2、和临时用地规划管理暂行办法一、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审批(一)资格条件需要有关部门批准或者核准的建设项目;以划拨方式提供国有土地使用权的。(二)申请需提交的材料目录(验原件,收复印件)1.申请人身份合法证明材料(法人代表、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2.申请书 1 份,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申请表1 份;3.批准的建设项目建议书或其它有关计划文件复印件 1 份(提交原件核验);4.1/500 或 1/1000 统一平面高程系统的实测地形图 2 份、DWG 格式电子地图 1 份,其中 1 份地形图上应用红色铅笔标明选址意向用地范围及工程拟建规模、平面布局意向;5.属原址改、扩建的项目,须提交土地、房产权
3、属证件复印件各 1 份(提交原件核验);6.有特殊要求的文件。(三)办事程序或流程 1.市规划局建设工程规划科初审;2.规划局业务会或临沧市城乡规划建设管理委员会审定;3.签发审批结果。二、建设用地规划许可(一)资格条件1.需要有关部门批准或者核准的建设项目;2.以划拨方式提供国有土地使用权的;3.以出让方式提供国有土地使用权的。(二)申请需提交的材料目录(验原件,收复印件)1.申请人合法身份证明书(法人代表、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2.申请书 1 份,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申请表1 份;3.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及其附件、附图复印件 2 份;4.取得依法批准的修建性详细
4、规划或总平面设计方案文件 2 份(含 1 份 DWG 电子文件);5.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附图用地范围内原用地单位及个人同意使用土地协议原件 1 份(交验原件);通过招标、拍卖、挂牌出让的土地,提供国有土地出让合同复印件 1 份;6.有特殊要求的文件。(三)办事程序或流程1.市规划局建设工程规划科初审;2.规划局业务会或临沧市城乡规划建设管理委员会审定;3.领导签发审批结果。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一)资格条件规划区内进行建筑物、构筑物、道路、管线和其他工程建设的。(二)申请需提交的材料目录(验原件,收复印件)1.申请人身份合法证明书(法人代表、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2.申请书 1 份,建设
5、工程规划许可证申请表1 份;3.有效的土地使用、房产权属证明文件(含宗地图)复印件 1 份(提交原件核验);4.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建 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及其附件、附图复印件各 2 份;5.审查通过的建设工程设计方案和施工图各 1 套(装订成册、 A3 纸大小);6.有特殊要求的文件(注:市政工程 项目参照该资料申报,具体 详见有关申请表)。(三)办事程序或流程1.市规划局建设工程规划科初审;2.规划局业务会或临沧市城乡规划建设管理委员会审定;3.领导签发审批结果。四、临时建设许可证(一)资格条件规划区内临时建设项目。(二)申请需提交的材料目录(验原件,收复印件)1.申请人身份合法证明书(法人代表、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2.临时建设申请 1 份,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申请表1 份;3.1/500、1/1000 现状地形图 1 份(附道路红线)及光盘;4.总平面布置图 、建筑设计方案图纸 1 套(资料装订成册、A3 纸大小、DWG 格式电子地图 1 份)。(三)办事程序或流程1.市规划局建设工程规划科初审;2.市规划局业务会或临沧市城乡规划建设管理委员会审定;3.局长签发审批结果。临沧市规划局联系电话:0883215728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