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第 1 页 共 3 页赤水市环境保护局“危险废物收集经营许可证核发”办理流程一、申请条件:1、领取危险废物收集经营许可证的单位,只能从事机动车维修活动中产生的废矿物油和居民日常生活中产生的废镉镍电池的危险废物收集经营活动。2、申请领取危险废物收集经营许可证,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有防雨、防渗的运输工具;(二)有符合国家或者地方环境保护标准和安全要求的包装工具,中转和临时存放设施、设备;(三)有保证危险废物经营安全的规章制度、污染防治措施和事故应急救援措施。二、提交资料:1、危险废物收集经营许可申请表:按表格要求填写完善,原件 1 份,盖申请单位公章。(空表下载途径:贵州省网上办事大厅(htt
2、p:/ 2 页 共 3 页载)2、运输工具防雨、防渗的证明材料:原件 1 份,盖申请单位公章。3、符合国家或者地方环境保护标准和安全要求的包装工具,中转和临时存放设施、设备的证明材料:原件 1 份,盖申请单位公章。4、保证危险废物经营安全的规章制度、污染防治措施和事故应急救援措施:原件 1 份,盖申请单位公章。三、网上申报流程:登陆“贵州省网上办事大厅”()-注册-登录-站点切换-遵义市-赤水市-审批服务-赤水市环境保护局-行政许可-危险废物收集经营许可证核发-在线申请-按提示填写相关内容、上传资料-提交申请。4、审批结果:自受理之日起计算,10 个工作日内(法定节假日除外):1.准予行政许可的,颁发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业主到市政务中心环保局窗口领取“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同时,提交网上申报各纸质资料原件 1 份。2.不予许可的,颁发不予行政许可决定通知书。赤水市政务中心环保局窗口咨询电话:0851-22826873。第 3 页 共 3 页(咨询办理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 09:00-12:00,下午 13:30-17: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