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创新型人才国际合作培养项目选派工作流程时间 步骤 内容 备注9 月起 申报准备各校指定专门部门和人员负责此项工作,研究确定拟申报项目,起草项目申请书各校落实与外方合作机构的具体协议10 月 15 日前填写项目申请书各单位将项目申请书及单位推荐公函寄送至国家留学基金委,并将申请书电子版、双方合作协议中/外文扫描版、项目管理办法和项目信息表发送至指定邮箱各单位申报项目数量原则不超过 3 项;创新项目指定邮箱为11 月 项目评审国家留学基金委组织专家对申报项目进行评审,采用答辩方式进行申报单位以校级为单位组成答辩组参加答辩12 月 公布项目评审结果 国家留学基金委公布项目评审结果,发放获资助函201
2、5 年12 月起 人员选拔各项目单位按资助函要求及获资助项目管理办法进行人员选拔工作各项目单位须对申请学费资助人员进行专家组面试3 月中旬 网上报名各项目单位组织推荐人选登录国家留学基金委网站进行报名,并将相关材料寄(送)至国家留学基金委3 月底-4 月中旬 资格审核国家留学基金委对所有推荐人选进行资格审核已申报当年其它国家公派项目人员不得推荐为本项目候选人4 月中旬 人员录取国家留学基金委公布资格审核结果,发放录取通知和录取材料5 月底前 行前集训 各项目单位对本单位录取人员进行行前集训 亦可参加国家留学基金委组织的视频集训2016 年6 月起 人员派出留学人员办理保证金、协议书、签证、预订机票等手续11 月底前(每年) 执行报告各项目单位向国家留学基金委提交项目执行报告若未按时提交,则暂停项目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