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高明区劳动争议仲裁工作流程一、办理对象 佛山市高明区内发生劳动关系的用人单位或劳动者。 二、办理条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应当予以受理:(1)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2)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3)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5)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 。 三、所需材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八条和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
2、案规则第二十九条规定,申请劳动仲裁,需提交以下材料: 1.当事人向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必须提交书面申请(用钢笔、毛笔或签字笔工整书写),写明下列事项:(1)劳动者的姓名、性别、年龄、职业、工作单位、住所、通讯地址和联系电话,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通讯地址、联系电话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2)仲裁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理由;(3)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2.委托代理人,要按规定办理委托手续。3.附加材料:(与原件核实无异的)(1)申请书副本;(2)身份证复印件;(3)劳动合同复印件;(4)开除、除名、辞职、辞退等证明复印件。 四、办理流程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收到仲裁申请
3、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认为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受理,并通知申请人;认为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不予受理,并说明理由。对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不予受理或者逾期未作出决定的,申请人可以就该劳动争议事项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五、办事窗口 (一)高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三区) 工作时间:工作日 8:30-12:00; 14:30-17:30 地址: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跃华路景乐巷 28 号五楼劳动争议仲裁科联系电话:0757-8868 2505交通指引:可乘 506、525 到高明人民医院下车往西北方向步行 349 米到达(三区、血站) (二)荷城街道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工作时间:工作日
4、 8:30-12:00; 14:30-17:30 地址: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跃华路景乐巷 28 号五楼荷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联系电话:0757-8868 3071(荷城、富湾 辖区) 0757-8868 3072(三洲、西安辖区) 交通指引:可乘 506、525 到高明人民医院下车往西北方向步行 349 米到达 (三)杨和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工作时间:工作日 8:30-12:00; 14:30-17:30 地址:高明区杨和镇高明大道中 45 号杨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联系电话:0757-8880 9879 交通指引:乘坐 501 路(或 504 路), 在人和圩站下车 (四)明城镇人力
5、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工作时间:工作日 8:30-12:00; 14:30-17:30 地址:佛山市高明区明城镇明六路三号(行政中心楼)明城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联系电话:0757-8883 7266 交通指引:乘坐 501 路(或 504 路), 在明城镇行政服务中心站下车 (五)更合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工作时间:工作日 8:30-12:00; 14:30-17:30 地址:佛山市高明区更合镇白石工业区鳌云山庄更合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联系电话:0757-8884 1267交通指引:乘坐 504 路(或 501 路), 在白石站下车六、收费标准: 不收费 七、办理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2007 年 12 月29 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通过,2007 年 12 月 29 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八十号公布,自 2008 年 5 月 1 日起施行)第二十八条;2.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2008 年 12 月 17 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第 15 次部务会议通过,二九年一月一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 2 号公布,自 2009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第二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