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智教务系统教师从管理端录入教学安排流程.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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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新教务系统教师从管理端录入教学安排流程1.从强智教务系统管理端登陆http:/210.30.62.8:8080 密码账号与登陆教师端相同。2.登陆成功后,双击【教务运行】-【教学安排管理】学年学期选择要编排课表的学期,点击【查询】 ,即可看到该学期本人名下的教学任务。3.选择一条要录入的任务,单击右键选择【安排】 ,弹出录入教学安排的窗口。【开课顺序】默认, 【类别】选择【讲课学时】【教师】默认为该课程所有授课教师。若需增加安排,可以在新安排中单击【选择】重新查找选择教师。【单位】默认为按学时计算;【功能区】和【教学楼】请根据实际情况选择。【教室】在专用教室授课的需选择填写,其他不填。【连排节

2、数】默认为 2,艺术类课程一般为 4。【章节】不填【只排时间不排地点】和【连续按天排课】不选【是否按安排顺序编排课表】默认为“否” 。【成绩录入教师】可不填写, “不指定”时为默认该任务安排中的所有教师都可录入成绩。指定后,只有指定的相应教师可录入。4.选中【是否要排课】 ,点击右上角的【周次/学时】弹出窗口中可以看到该任务中授课班级的进程信息。系统默认生成进程为 1-18 周,请根据教师本人的进程修改。进程中“L”为理论课可授课的周次,进程标识可从弹出窗口的注释中查看。若进程中含有除 L 以外的其他标识,该周次不能排课,无法选择(一旦选择会造成课程与进程冲突) 。18-19(1)学期第 5

3、周不排课, 15 周下午的小考试周不排课。理论课授课周次最晚第 18 周结课。5.点击【是否上课】一行中各周次对应的方框即可根据教师个人进程安排要排课的周次。6.【使用规则周学时】打“” ,为该课程每周的学时数,请根据实际情况输入。点击【计算】 ,生成该安排的总学时,点击【确定】即可保存安排。 (注:周学时必须为偶数。若该课程一周一次可以结课,输入2;若一周两次可以结课,且上课周次完全相同,输入 4;以此类推。若该课程一周需两次或两次以上授课,但授课周次不同,则需要单独增加安排。 )7.【不按进程限制周次】不选。8.录入完成后点击【保存】 。例:一门课程为 24 学时,一位教师授课,每周一次,

4、输入安排后结果如下:上课安排为 1-9,11-13 周,周学时 2,总学时 24,一周一次课。若一门课程讲课学时为 48 学时,每周两次,输入安排后结果为 1-9,11-13,周学时 4,总学时 48,一周两次课。9. 教学安排录完之后请自行核查已安排的总学时是否与需安排的讲课学时相同。10.若一条教学任务在一个安排中无法达到总学时或教学功能区要求,应点击【增加安排】 ,在新的安排中录入相关信息。有多个教师时,所有安排中均需在【选择】中查找相关教师并保存。若相关课程有实践学时,请不要把实践学时改成理论学时来排课,以免后续各模块转入相关实践课时找不到实践任务。11.其他说明:教学安排录入结果将作

5、为编排课表的重要数据来源,请各位老师务必根据个人的教学进程结合学生的教学进程在规定时间内认真录入。在课表编排过程中,为合理利用资源安排学生学习时间,教务处会根据全校教学和考试进程安排适当修改个别课程的开课周次,最终结果以课表发布时为准。因教学资源有限,为合理安排学生的学习时间,录入周次安排时请参考往年课表编排结果,杜绝小学时(32 学时以下)课程集中在前半段上课,而后半段学生基本无课的情况。分段排课的课程请务必参考学生的教学进程。完整的安排之外,需要单独进行一周或几周安排的课程,如无特殊要求,请将安排放在学期后半段。同一授课对象若因课程衔接问题需要分段授课请相关课程教师在录入安排时明确周次,避免周次重合发生漏排现象。新系统中,必须有教学周次安排才可以排课!不按照规定时间录入的课程,将无法进行课表编排,造成的后果由教师本人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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