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助学贷款工作流程(一)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1.办理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工作流程2.贷款毕业生管理工作流程9 月底,发布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通知10 月下旬,学院资助工作小组初步审核10 月下旬,学院提交初审合格名单、申请材料11 月上旬,复核3 月中旬,发放贷款毕业生名单及贷款毕业生情况登记表至各学院10 月中旬,学生向学院提交申请材料11 月上旬,公示 5 个工作日11 月中旬,学生与银行签订贷款合同3 月下旬,学院组织贷款毕业生填写贷款毕业生情况登记表4 月上旬,学院审核贷款毕业生情况登记表3.贷款毕业生违约管理工作流程4 月中旬,复核贷款毕业生情况登记表的完整性5 月中下旬,银行与贷款毕业生签订还款确认书6 月,将贷款毕业生的个人信息录入国家助学贷款管理系统银行按季度向学校提供违约毕业生名单按学院整理各学院违约毕业生名单统计违约率并从高到低进行排名4 月中旬,学院复核贷款毕业生情况登记表的完整性4 月中旬,学院提交贷款毕业生情况登记表的完整性下发违约毕业生名单及违约率排名情况至各学院学院通知逾期 4 个月以上的毕业生(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78 月: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通过户籍所在县(市、区)的学生资助管理机构申请办理(有的地区直接到相关金融机构申请)9 月 30 日前:学生向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提交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回执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录入贷款学生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