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停业、歇业、补办、恢复营业工作流程及规范一、工作说明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的停业、歇业、 补办、恢复营业 ,是指取得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的单位或者个人,需要办理停 业、歇 业、补办、恢复 营业手续,并及时向当地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停业、歇业、补办、恢复营业申请,通 过烟草部门调查、核实、审批,对申请人的延续申请作出准予或不准予的行政许可决定的具体行政行为。本工作流程涉及的工作岗位:证件管理员、专卖科长、专卖副局长。二、工作流程图(见附图)三、工作标准及要求此流程由申请人提出申请开始,经证件管理员、 专卖科长、 专卖副局长审核、审批并签字后,由证件管理员下达许 可决定书, 办理停
2、歇业、注 销、恢复营业手续,业务部门对恢复营业的许可决定实施入网访销配送,并由证件管理员将许可案卷整理归档后,此流程结束。具体工作步骤及要求为:1、申请人持许可证正副本原件,停业、歇业、 补办、恢复营业的书面说明,填写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停歇业、补办 或恢复营业申请表。2、审核与审批。片区稽查员初审受理后,由 证件管理 员审查,报专卖科长审核,最后由局长或分管副局长审批。3、审批。准予许可,自受理之日起 14 日内, 经局长或者分管局长审批,由 证件管理岗下达某某烟草专卖局准予停歇业、补办、恢复 营业烟草 专卖零售许可决定书,并由 证件管理员办理停业、歇业、补办、恢复营业手续,并将恢复营业的申请
3、人信息同步到烟草分公司营销部门。不予许可,自受理之日起 14 日内, 经局长或者分管局长审批,由 证件管理岗下达某某烟草专卖局不予停业、歇业、 补办、恢复营业 烟草专卖行政许可决定书,并在 10 日内送达申请人。4、整理许可案卷资料,并及时归档。四、工作表格1、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停业、歇 业、补办或恢复营业 申请表2、停业、歇 业、 补办或恢复营业烟草专卖零售许可受理通知 书3、准予停业、歇业、 补办或恢复营业烟草专卖行政 许可决定书4、不予停业、歇业、 补办或恢复营业烟草专卖行政 许可决定书专 专 专 专 专 专 专 专 专 专 专 专 专 专 专 专 专 专 专烟 草 专 卖 零 售 许 可 证 停 业 、 歇 业 、 补 办 、 恢 复 营 业 工 作 流 程 图开 始专 专1填 写 停 歇 业 、 补 办 、专 专2填 写 审 查 意 见3 专 专填 写 审 核 意 见 和 呈 报专 专4专 专 专 专5 专 专6专 专 专 专 专 专6专 专7结 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