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 市 桥 梁 上 架 设 各 类 市 政 管 线 审 批 办 事 指 南一、审批依据: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务院令 412号)第 109条; 城市桥梁检测和养护维修管理办法 (建设部令第 118号)第 17条、第 18条 ; 国务院令第198号城市道路管理条例第 2条。二、申报材料:(一)提出城市桥梁上架设各类市政管线申请,并填写城市桥梁上架设各类市政管线申请表 ; (二)申请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四)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五)施工组织设计方案; (六)安全评估报告; (七)事故预警和应急抢救方案; (八)管线架设设计图纸; (九)市政管线证明(燃气管道压力,供电线电压,是否属易燃易爆管线等) 。 三、申报条件(一)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二)有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 - 2 -(三)有施工组织设计方案; (四)有安全评估报告; (五)有事故预警和应急抢救方案; (六)有管线架设设计图纸; (七)有桥梁专家审查委员会的审查意见。四、办理地点:滨州市黄河八路 355号 滨州市行政审批服务中心市住建局窗口五、办理时间:周一至周五 9:00-12:00 13:0017:00六、联系电话:0543-3185295七、办理流程:受理审查、现场勘查审批发证八、办理期限:5 个工作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