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固定资产清查工作流程第一步 清查准备:(1)各部门成立固定资产清查小组,并结合部门实际情况制定清查方案,有计划地组织、实施固定资产清查工作;(2)各部门二级资产管理员可在固定资产管理系统导出本部门资产账,按照使用人或保管人将固定资产清查任务分解,落实到具体责任人;(3)使用人或保管人核实自己使用或保管的资产,检查资产标签是否粘贴完好,采用以账对物、以物对账的核对方法进行核对,并对资产名称、资产数量等资产信息(如使用部门、使用人、购置日期、生产日期、出厂编号或序列号)和实物核对是否一致,如有不一致,及时进行更正;(4)所有职工可自行登录桂林医学院校园网主页,点击左边“信息门户” 输入职工编号、
2、密码,点击“登录”键进入,对自己名下管理资产进行核查;由于工作岗位变动,没有办理资产移交的,尽快办理资产移交手续, 同时在固定资产管理系统将固定资产变动到实际使用部门及使用人或保管人名下,打印三份资产变动单,两部门使用人或保管人、资产管理员、部门负责人签字盖章,交国资处固定资产科审核盖章,补打标签,由使用人或保管人及时粘贴标签;(5)公共资产(不属个人单独使用的) ,由资产管理员组织本部门清查小组成员共同清查核实;(6)对有账无物的固定资产,要认真查找实物,查明原因,确实找不到的,在固定资产管理系统将固定资产现状变动为“丢失” ,并按要求登记“桂林医学院 2017 年丢失资产(无物)明细表”
3、,单独打报告说明详细原因;资产被盗的,须出具公安部门或学校保卫部门的证明材料,申请报告应有本部门负责人及分管校领导签字;(7)对于账物相符的固定资产,能用和继续在用的资产,资产现状应为“在用” ,对于能用但闲置不用的资产,在固定资产管理系统将固定资产现状变动为“闲置” ;(8)已不能使用的资产,资产使用部门向归口管理部门报修(仪器设备归口管理部门报国资处设备科,家具归口部门报后勤管理处后勤管理科) ,对于无法修复或维修成本过高不宜再修的,应由维修部门对申请报废资产逐台进行技术性能检测、填写鉴定维修意见并签字,对于符合报废条件的资产,使用部门填报“桂林医学院 2017 年待报废(符合报废条件)资
4、产明细表”,同时在资产管理系统将资产现状“在用”变动为“待报废” ,对已达规定使用年限,但仍可以继续使用的资产,不得报废,没有实物的资产,现状只能变动到“丢失” ,不列入待报废表;(9)资产使用时间未达到规定年限但已无法再用的资产,需附报告说明原因,并提供部门对非正常损失责任事故的鉴定文件或对责任人的处理文件,申请报告应有本部门负责人及分管校领导签字,分开填报“桂林医学院 2017 年待报废(符合报废条件)资产明细表” ,同时在资产管理系统将资产现状“在用”变动为 “待报废” ;(10)固定资产标签不清晰、有误或者缺失的,将该资产的资产编号及信息填写在各部门 2017 年补打固定资产标签明细表
5、报国有管理处统一重新打印,及时粘贴。第二步 部门核查盘点:各部门清查小组通过对固定资产使用人、保管人及存放地点等进行分工,对部门资产进行全面核查,直至完成所有资产的清查工作,根据资产核查结果完成资产清查明细表的录入,检查并确认盘点结果。 (1)核查 2017 年新购固定资产是否及时验收,是否及时入账,未入账的资产(经认真反复核实后) ,在 2017 年进行补录;(2)核查固定资产条形码粘贴是否完好;(3)核查固定资产信息(如使用部门、使用人、购置日期、型号、出厂编号等)是否和固定资产相符;(4)按照部门固定资产账和部门使用的固定资产实物进行盘点核对,是否账、物一致;(5)核查部门固定资产(特别是大型精密仪器设备)是否有使用记录,是否定期进行维护、保养;(6)如发现漏登或账物不符情况,予以纠正,进行补登,并以书面形式加以说明。第三步 各部门清查完毕,填写部门资产清查工作报告及部门对清查情况的集体讨论的会议纪要,内容应包括清查的总体情况、资产总台件数、总价值金额、清查发现的账实相符和不符情况、原因分析、改进措施等,所有资料必须经部门的正职领导和部门分管校领导签字并加盖部门公章,在规定的时间内,以书面和电子两种形式交国有资产管理处审核,国有资产管理处根据各部门清查情况组织清查小组进行核查。备注:电子文档,发到 3383372870QQ.com 邮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