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出境交流学习研究生学籍变动申请与审批流程一、出境交流学习研究生学籍变动申请与审批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华东政法大学研究生学籍管理实施细则(华政办2014166 号)的规定,我校在校研究生申请出境交流学习实行“网上+书面”双审核制。具体流程如下:(一)网上申请流程1、登录东方法学网站(网址: http:/ “研究生管理系统”3、输入账号和密码(原始账户密码为学号+八位出生日期)4、在菜单栏目中选择学籍信息管理 -学籍变动申请5、选择变动大类 (出国)和变动类型(出国)6、选择完成后点击学籍变动申请7、填写学籍变动申请表填写说明: *为 必填字段必须填写; 申请理由须注明留学(访学)国家(
2、地区)、学校名称、学院名称、所学专业等(请按照申请表样张填写); 填写完成后点击“提交”。 备注:变动开始时间为计划出境时间、变动结束时间为计划返校时间。8、确认无误后点击 “打印”(二)网下审批流程1、在研究生管理系统中生成的华东政法大学研究生学籍变动申请表(见附件),打印一式两份(一份由研教院存档、一份由学院存档)。2、书面申请表经其导师同意并签字后,将纸质申请表连同出境攻读学位需提交录取通知书复印件和出境访学需提交邀请函复印件交所在学院研究生秘书,由主管领导进行审核。3、申请人所在学院领导批准后,由其签字并盖学院公章,每年 6 月 30 日由各二级学院研究生秘书统一将材料提交研究生教育院
3、合作办学办公室备案。联系人:研究生教育院合作办学办公室 袁辉老师联系电话:62071092 地址:长宁校区小白楼(17 号楼)102 室二、出境交流学习研究生返校后学籍恢复申请及审批1、填写出境交流学习研究生返校登记表(见附件),打印一式两份(一份由研教院存档、一份由学院存档);登记表经其导师签字后,到所在学院班级辅导员处报到,提交登记表;辅导员签字后交所在学院研究生秘书,由所在学院主管领导进行审核。2、完成学院审批流程后,研究生本人将该表格交至研究生教育院培养办公室,进行学籍信息变更和课程安排。联系人:研究生教育院培养办公室 邓淑娅老师联系电话:62071528办公地址:长宁校区 40 号楼
4、 104 室附件:1.华东政法大学研究生学籍变动申请表2.出境交流学习研究生返校登记表3. 各学院研究生秘书办公室地址和联系方式附件 1华东政法大学研究生学籍变动申请表学号 1510XXXX 姓名 XXX 性别 X 院系 XX专业 XX 层次 硕士 联系电话 XXXXX通讯或家庭地址及邮编 XXX 邮政编码:XXX学籍变动日期 从 2016-07-26 起,至 2017-09-04学籍变动类型 出国申请理由美国 哈佛大学法学院攻读 LLM 学位(攻读学位)美国 威斯康辛大学麦迪逊分校 合作办学项目 (合作办学项目)日本 冈山大学 (短期交流)日本 大江桥律师事务所实习 (海外实训)申请人签名:
5、2016 年 05 月 24 日签名:导师意见年 月 日辅导员签字:XXX 分管院长签名:XXXX学院盖章院系意见年 月 日研究生院意见签名:年 月 日备注附件:2:出境交流学习研究生返校登记表姓名 学号 性别 手机学院 专业 导师前往国别(地区)、院校(研究所)及参加何种活动:以何种性质申请出境: 参加国际会议 短期访学 海外调研 中外合作项目 海外实习 暑期学校 就读学位 交换生 其他( )出境时间: 返校时间:导师意见:签字 年 月 日 辅导员意见:签字 年 月 日 学院意见:主管领导签字: 盖 章年 月 日研究生教育院审核意见:主管领导签字: 盖 章 年 月 日附件 3:各学院研究生秘书办公室地址和联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