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上海黄浦江大桥建设有限公司(通 知)沪申通桥2009033 号关于下发“建管部撤销管理办法(试行) ”的通知公司各建管部:为加强项目收尾工作,完善项目管理办法,不断提高项目管理水平,现将“上海黄浦江大 桥建设 有限公司建管部撤销 管理办法(试行)” 下发给你们,希望各建管部认真学习并贯彻执行,确保项目的收尾工作按时、保质完成。特此通知附件:上海黄浦江大桥建设有限公司建管部撤销管理办法(试行)上海黄浦江大桥建设有限公司二 00 九年五月二十五日主题词:建管部撤销 管理办法 试行 通知 上海黄浦江大桥建设有限公司办公室 2009 年 5 月 25 日印发 (共印 3 份)上海黄浦江大桥建设有限公司
2、建管部撤销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规范工程项目管理,提高项目管理水平,明确建管部在项目管理过程中的职责,特制定本办法。第二章 建管部撤销、 建管部撤销期限工程竣工后六个月第三条 建管部撤销条件(一)工程质量1、市政、轨道工程完成竣工验收备案;2、公路工程取得交工验收报告。(二)工程档案1、取得城建档案馆上海市建设工程档案审核意见书;2、完成项目档案的汇编整理及档案的编制说明;3、属于市重点工程或投资一亿元以上完成专题录象;4、取得上海市建设项目(工程)档案验收合格证;5、完成档案的移交(业主、档案馆、接管 单位、公司)。(三)工程证照完成以下证照的办理,并取得相关批复。1、工程开
3、工阶段:1)、项目建议书及批复2)、可行性研究报告及批复3)、环境影响报告及批复4)、初步设计及批复5)、规划选址意见书及通知6)、规划设计方案批复7)、规划用地许可证及通知8)、用地勘察报告(包括之前的土地预审批文)9)、建设工程供地批文10)、动拆迁许可通知及许可证11)、国有土地划拨和农用地征用手续12)、建设工程用地批准书(含征地大包干手续)13)、方案、初设、施工图等各阶段小证办理(卫生、消防、人防、 绿化、交通、抗震、防雷、水务、航道、地质灾害性评 估等)14)、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15)、施工许可证2、工程竣工阶段1)、完成卫生、消防、人防、 绿化、交通、水 务 、航道等竣工验收手
4、续的办理,并取得相关批复意见。2)、完成环保后评估报告及竣工验收工作,并取得相关批复意见。3)、完成规划竣工测量及验收手续的办理,并取得相关批复意见。(四)投资与合约1、提供与公司(处)签定合同前合同金额确定的投资监理报告及法律顾问意见2、提供齐全的合同及协议文本3、提供完整的合同费用支付台帐4、提供承包方上报的结算书(项目资金不入公司(处)帐户的项目不提供)5、提供审价单位出具的审价报告(五)项目管理1、完成结构设施的移交手续(业主、接管单位);2、完成项目管理资料的整理;3、完成项目的总结报告;第四条 建管部撤销基本程序1、工程竣工前一个月,建管部根据需要将人员退工计划和留用计划报公司,由
5、公司根据需要平衡协调并成立以项目经理为首的消项组;2、工程竣工后一个星期,建管部制定撤销期间的工作计划,工程竣工后六个月完成项目撤销期间的工作计划;3、宣布建管部撤销后在一个星期内与公司相关部门办理行政资产移交手续。4、工程竣工后六个月,公司考核小组对建管部进行考核评价。第五条 建管部撤销后遗留问题的处理若建管部在规定期限内未完成应完成的工作,须上报公司,经公司研究提出解决办法,并扣除相应的奖励。第三章 附则第七条 本办法与上级规定相悖时,按上级规定执行。第八条 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试行,由公司负责解释。同时,沪市政桥建司200635 号“上海黄浦江大 桥建设有限公司 项目部解体工作的补充规定”
6、 作废。上海黄浦江大桥建设有限公司2009 年 2 月 26 日附件:项目管理总结报告纲要建管部撤销及收尾工作流程项目管理经验总结报告纲要、 工程概述1、 基本概况2、 审批过程(主要节点过程)3、 技术前期4、 主要节点(以工程计划实施为主)、 工程特点1、 技术特点(结构、土建、机电、 设备安装等)2、 管理特点(投资控制、质量、安全、文明施工等)3、 外部特点、 管理方法1、 管理构架2、 主要职责、分工3、 管理手段4、 管理流程、 经验教训1、 主要矛盾2、 解决方法3、 特色工作4、 存在不足五、 合理化建议(对今后项目建设管理的启示和建议)建管部撤销及收尾工作流程建管部制定撤销期间详细工作计划完成工程质量、工程档案、工程证照、投资与合约、项目管理等相关工作宣布撤销建管部相关部门办理相关资产移交手续分管领导、相关部门公司分管领导、相关部门工程竣工后一周时间节点 工作内容 负责部门工程竣工前一个月工程竣工后六个月内工程竣工六个月后宣布撤消一周后建管部成立以项目经理为首的销项组,拟定人员调整计划考核小组进行考核完成奖励 不完成扣罚、专题处理相关遗留问题分管领导、相关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