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2017 年全区青少年跆拳道锦标赛规程一、竞赛日期和地点2017 年 7 月举行(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二、参赛单位各市、县(区)三、竞赛项目(一)甲组男子:55kg、63kg、 68kg。女子:49kg、55kg、+63kg。(二)乙组男子:45kg、51kg、59kg、68kg。女子:42kg、46kg、52kg、59kg。四、参赛办法(一)各单位可报领队、教练员各2人,运动员12人,男、女不限。(二)每个级别限报2名运动员。(三)参赛年龄。甲组:1999 年 1 月 1 日至 2001 年 12 月 31 日期间出生者。乙组:2002 年 1 月 1 日至 2005 年 12 月 3
2、1 日期间出生者。(四)运动员报到和比赛时,须缴验运动员注册参赛证和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五)运动员须自备国家跆协指定的护具、道服、头盔(护裆、护臂、护腿等必须穿在道服内)参加比赛。 (六)大会提供部分备用头盔、护具、比赛用垫等竞赛器材和2装备。五、竞赛办法(一)采用中国跆拳道协会最新审定的跆拳道竞赛规则。(二)比赛采用单败淘汰制。(三)预赛每场比赛为 2 局,决赛每场比赛为 3 局,每局 2 分钟,局间休息 1 分钟。(四)报名人不足 5 人的项目不比赛。六、录取名次(一)各级别录取前8名,参赛人数不足8人(含),减2录取,颁发证书。(二)3-4并列,5-6 并列。(三)设“体育道德 风
3、尚奖运动队” ,“优秀运动员”、 “优秀教练员”和“ 优 秀裁判 员” ,评选办 法另定。七、报到裁判长于赛前2天报到;裁判员和运动队于赛前1天报到八、裁判员和仲裁委员会(一)裁判长和裁判员由自治区体育局选调。(二)人员组成和职责范围按仲裁委员会条例执行。(三)如对比赛结果有异议者,领队或教练员须在本场比赛结束后10分钟内,向仲裁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诉,同时交纳申诉费500元。如申诉成功,退回申诉费;如申诉被驳回,不退申诉费。九、经费各参赛队交通、食宿费 自理。十、未尽事宜,另行通知。十一、本规程解释权属自治区体育局。32017 年全区青少年跆拳道锦标赛报名表(第一次)单位(章): 填表日期:2017 年 月 日序号 组 别 是否参加 人 数 备 注1 男子甲组2 女子甲组3 男子乙组4 女子乙组注:此表须于 4 月 30 日前自治区体育青少年体育处。 填表人: 联系电话:42017 年全区青少年跆拳道锦标赛赛报名表(第二次)单位(章): 组别: 领队: 教练员: 级别(kg 级)序号注册证号 姓 名身份证号42 46 49 51 52 55 59 62 63 68备注注:1、此表填写必须用计算机打印,一式两份分别报自治区体育青少处和承办单位。 2、在具体比赛项目下面打“” 。3、此表可在自治区体育局网站( http:/ )下载。填 表 人: 电话: 医务部门(章): 填表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