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高新区党群工作部 2017 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一、 部门职责下设组织人事局、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局1、负责全区党的组织建设,健全党的基层组织,加强党员教育管理;探索在全区新经济组织中开展党组织建设工作。2、负责全区干部日常管理工作,对镇(办事处)、区直单位及其他列入区党工委管理的领导班子进行考察,提出调整、配备的意见和建议;负责党工委管理的干部的考察,办理任免等事项,组织实施干部年度考核。3、负责全区机关事业单位机构编制日常管理工作。4、负责全区机关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工作,按职责权限办理机关事业单位人员调配、工资福利退休审批等事项,管理事业单位在编及离退休人员档案。5、负责全区国家公务员(参照公务
2、员法管理人员)、事业单位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队伍的管理和教育培训工作。6、负责全区机关事业单位干部人事档案管理工作。7、负责全区人才队伍建设、人才引进和知识分子及外国专家管理工作。8、负责全区统一战线、民族宗教、外事侨务工作。9、负责与人大、政协、工商联、民主党派的联络工作。10、负责指导全区劳动就业工作,建立、健全就业服务体系,研究制定并贯彻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措施。11、负责全区人力资源配置及人力资源市场管理工作。12、负责指导全区社会保障工作,推进金保工程建设,健全和完善社会保障体系。二、部门基本情况区党群工作部共有预算单位 2 个,包括:高新区党群工作部机关和劳动就业社会保障局。在职人
3、数 17 人,包括行政人员 7 人、全额补助事业人员 10 人。三、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一)预算收入情况2017 年区党群工作部收入预算总额为 4610.29 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 4610.29 万元,占收入预算总额的 100 %。(二)预算支出情况2017 年区党群工作部支出预算总额为 4610.29 万元。其中:按支出项目类别划分:基本支出 2019.75 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 44%;包括工资福利支出 1550.16 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 53.06 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416.52 万元;项目支出 2590.54 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 56%。按支出经济分类划分:工资福
4、利支出 1550.16 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 53.06 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416.52 万元%。(三)财政拨款支出情况2017 年区党群工作部财政拨款支出预算 4610.29 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 100%,具体支出情况是:其中:按支出项目类别划分:基本支出 2019.75 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 44%;包括工资福利支出 1550.16 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 53.06 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416.52万元;项目支出 2590.54 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 56%。按支出经济分类划分:工资福利支出 1550.16 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 53.06 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416.52 万元%。(四)政府性基金情况我部门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四、2017 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2017 年区党群工作部“三公”经费年初预算安排 10.39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 1.5 万元,公务接待费 7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1.89 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 0万元,与上年预算数相比几乎持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