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永修县委县政府信访局预算编制说明一、主要职责按照“分级负责,归口办理”的原则,受理全县人民群众来信来访和网上信访,承办上级党政机关和领导批示交办信访事项,督办、协调有关重大信访事项,指导全县信访工作。二、2016 年主要工作任务受理群众来信,接待群众来访,反映社情民意,为领导决策服务,维护全县社会和谐稳定。三、基本情况永修县委县政府信访局编制人数 8 人,在编在岗人数 9 人(临时工 1 人) ,公务用车 1 辆。四、预算收支情况说明(一)收入预算情况2016 年信访局收入预算总额为 116.49 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 103.49 万元,占收入预算的 88.84%,其他收入 8 万元,占
2、预算收入的 6.87%,上年结转 5 万元,占收入预算的 4.29%.(二)支出预算情况2016 年信访局支出预算总额为 116.49 万元,其中;按支出项目类别划分:基本支出 101.41 万元(包括工资福利支出 71.2570 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 24.9594 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3.1936 万元。 ) ,占支出预算总额的 87.05%, ;项目支出 15.08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 12.95%。按支出功能科目划分;信访事务支出 113.2964 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 97.26%,住房公积金支出 3.1936 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2.74%;按支出经济分类划分;工资福利支出 71.257 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 61.17%;商品和服务支出 24.9594 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 21.4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3.1936 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 2.74%;其他资本性支出 2 万元,占支出预算的 1.72%;行政事业性项目支出4.08 万元,占支出预算的 3.5%;其他项目支出 11 万元,占支出预算的 9.43%。(三)财政拨款支出情况2016 年永修县委县政府信访局财政拨款支出预算 103.49 万元,占支出财政拨款总额的 100%。永修县委县政府信访局2016 年 4 月 2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