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新干县机关效能投诉中心 2018 年部门预算目 录第一部分 新干县机关效能投诉中心概况一、部门主要职责二、部门基本情况第二部分 新干县机关效能投诉中心 2018 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一、2018 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二、2018 年“三公 ”经费预算情况说 明第三部分 新干县机关效能投诉中心 2018 年部门预算表一、收支预算总表二、部门收入总表三、部门支出总表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七、 “三公 经费 ”支出 预算表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九、政府采购预算支出表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2第 一 部 分 新 干 县 机 关 效 能 投 诉 中 心 概 况
2、一 、 部 门 主 要 职 责县机关效能投诉中心是主管效能建设工作的县委部门,主要职责是:为全县开展机关效能建设的组织、协调和监督的专门机构,拥有调查权、诫勉教育和告诫权、监督指导权、奖惩建议权,受理社会各界对机关效能问题的投诉,依据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并负责对各地、各部门效能建设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县优化经济发展环境投诉中心还同时负责受理影响优化全县经济发展环境行为的投诉,维护各经济主体和广大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促进全县经济跨越式发展。二 、 部 门 基 本 情 况县机关效能投诉中心共有 7 人,全部为事业人员。第二部分 新干县机关效能投诉中心部门预算情况说明一、2018 年部门预算收支
3、情况说明(一)收入预算情况2018 年县机关效能投诉中心收入预算安排 91.53 万元,其中:财政拨款安排 91.53 万元,占收入预算总额的 100%。上年财政拨款收入 88.24 万元,增加 3.29 万元。(二)支出预算情况2018 年县机关效能投诉中心支出预算总额为 91.53 万元。其中:按支出项目类别划分:基本支出 91.53 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 100%,包括工资福利支出 54.98 万元(比上年增加 7.4945 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 36.55 万元(与上年持平)。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划分: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79.5204 万元3(比上年增加 2.5411 万元),占支出
4、预算总额的 86.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7.506 万元(比上年增加 0.4498 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 8.2%;住房保障支出 4.5036 万元(比上年增加 0.2991 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 5%。(三)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2018 年县机关效能投诉中心财政拨款支出预算 91.53 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 100%。其中:经费拨款(补助)支出 91.53 万元,具体支出情况是: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79.5204 万元(比上年增加2.5411 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 86.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7.506 万元(比上年增加 0.4498 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 8.2%;住
5、房保障支出 4.5036 万元(比上年增加 0.2991 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 5%。(四)政府性基金情况2018 年县机关效能投诉中心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五)机关运行经费等重要事项的说明办公费 5.5 万元(比上年减少 0.5 万元)、印刷费 3 万(比上年增加 1 万元)、邮电费 0.1 万(与上年持平)、差旅费 2.42 万(比上年增加 1.42 万元)、会议费 1 万(与上年持平)、办公用房水电费1.15 万元(比上年减少 1.35 万元)。(六)政府采购情况2018 年县机关效能投诉中心政府采购没有安排。(七)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2018 年部门所属各单位国有
6、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房屋由机关事务管理局统一管理,其中机动车辆 1 辆、电脑 10 台、挂式空调 2 台、立式空调 3 台、打印机 2 台、固定电话 5 部。4(八)预算绩效目标设置情况2018 年部门预算物预算绩效目标设置。二、2018 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2018 年县机关效能投诉中心“三公” 经费 年初预算安排 7.5 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没有安排。公务接待费 4.2 万元,与上年持平持平。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3.3 万元,与上年持平持平。公务用车购置费没有安排。第三部分 新干县机关效能投诉中心 2018 年部门预算表九张表(详见附表)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一般公共服务(类)纪检监察事务(款)事业运行(项):指纪检监察部门的事业单位,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基本养老保险(项):指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款)住房公积金(项):指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二 0 一八年二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