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嵩明县人民检察院 2018 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一)部门主要职责嵩明县人民检察院是国家法律监督机关,其职能作用是维护宪法和法律的统一正确的实施。主要职责:1、对于叛国案、分裂国家案以及严重破坏国家的政策、法律、政令统一实施的重大犯罪案件,行使检察权。2、对于直接受理的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犯罪案件,进行侦查。3 、对于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等侦查机关侦查的案件进行审查,决定是否逮捕,起诉或者不起诉。并对侦查机关的侦查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4、对于刑事案件提起公诉,支持公诉;对于人民法院的刑事判决、裁定是否正确和审判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5、对于监狱、看守所等执行机关执
2、行刑罚的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6、对于人民法院的民事审判活动实行法律监督,对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效力的判决、裁定,发现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依法提出抗诉。7 、对于行政诉讼实行法律监督。对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效力的判决、裁定发现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依法提出抗诉。(二)机构设置情况嵩明县人民检察院属财政全额拨款独立核算单位,执行行政单位会计制度。内设有办公室、政治处、纪检组、反贪局、反渎局、刑事执行检察局、侦监科、公诉科、民行科、预防科、控申科、监督办、法警大队、信息技术科、案件管理办公室、未成年人案件检察室等 16 个内设机构和杨林检察室 1 个派出机构。(三)重点工作概述一是依法打击危害社会和谐稳
3、定的刑事犯罪,全面贯彻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提高批捕、起诉工作的质量和效果。牢固树立“四个意识 ”特别是核心意识、看齐意识,自觉把检察工作置于全县发展大局中来谋划推进。紧紧围绕平安嵩明建设,依法打击严重暴力、盗抢骗、黄赌毒犯罪;坚决打响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深入开展治爆缉枪、反恐制暴等专项行动,切实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紧紧围绕创新经济发展和产业转型升级,强化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突出非公经济保护,营造产权保障有力、竞争公平有序的法治环境。二是更加聚焦法律监督主业。深化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强化刑事立案、侦查活动监督;强化审判活动、裁判执行监督,维护法律权威、提升司法公信。坚持非法证据排除、证据
4、裁判原则,坚守防范和纠正冤假错案底线,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加强行政检察监督,推动两法衔接工作,促进依法行政。全面推进公益诉讼工作,有效维护国家利益和公共利益。注重人权司法保障,完善律师执业保障和当事人救济机制。三是着眼于服务“ 桥头堡” 建设,加大区域性国际刑事司法协作经费投入力度,建立专项资金,确保国际间司法协作的顺利开展。四是贯彻落实省人大常委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各级人民检察院对诉讼活动法律监督的决议,切实维护司法公正和法制权威。五是利用先进的计算机网络技术为支撑,建设以职务犯罪侦查、预防、诉讼监督、控告举报、刑事申诉等为主要内容的检察办案、办公、队伍建设、检务保障
5、、检务公开为一体的检察信息化综合系统,将进一步落实最高人民检察院对于地方检察院信息化的要求。六是按照云南省司法体制改革试点工作方案决定,与有关部门密切配合,确保全省检察机关司法体制改革顺利推进。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我部门编制 2018 年部门预算单位共 1 个。其中:财政全供给单位 1 个。财政全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 1 个。截止 2017年 11 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在职人员编制 62 人,其中:行政编制 62 人,事业编制 0人。在职实有 61 人,其中: 财政全供养 61 人。退休人员 20 人。车辆编制 14 辆,实有车辆 14 辆。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201
6、8 年部门财务总收入 1327.45 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1327.45 万元。(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2018 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 1327.45 万元,其中:本年收入1311.53 万元,上年结转 15.92 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1311.53 万元(本级财力 1311.53 万元)。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2018 年部门预算总支出 1327.45 万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 1311.53 万元,其中,基本支出 1183.31 万元,项目支出128.22 万元。(一) 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公共安全支出-检察-行政运行 908.20 万元,主要用于工
7、资福利支出 720.85 元,商品和服务支出 187.35 万元。公共安全支出-检察-公诉和审判监督 122.00 万元,主要用于侦查办案所需的差旅费、邮电费、劳务费、咨询费及装备维修费等支出 69 万,用于办公办案设备和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等其他资本性支出 53 万。 公共安全支出-检察-其他检察支出 6.22 万元。主要用于被装购置和人民警察法定工作是这外加班补贴。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 1.13 万元,主要用于退休人员公用经费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125.18 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单位在职人员
8、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行政单位医疗 56.33 万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的基本医疗保险费缴费。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公务员医疗补助 23万元,主要用于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 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 3.19 万元,主要用于医疗补充医疗保险缴费。住房保障支出-住房改革支出- 住房公积金 66.28 万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公积金缴费。(二) 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工资福利支出 998.24 万元(其中:基本支出 994.83 万元,项目支出 3.41 万元) 。商品和服务支出 260
9、.29 万元(其中:基本支出 188.48 万元,项目支出 71.81 万元) 。其他资本性支出 53.00 万元(其中:项目支出 53.00 万元)。五、省对下转项转移支付情况(一)列入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项目清单项目情况无(二)与中央配套事项无(三)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无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 1 个,采购预算资金 53 万元。七、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一)2018 年基本支出预算 1183.31 万元,比 2017 年基本支出预算 1157.02 万元,增加 26.29 万元,主要为工资福利支出中津贴补贴增加
10、。(二)2018 年项目支出预算 128.22 万元,比 2017 年项目支出预算 212 万元,减少 83.78 万元。主要是执法办案补助减少 90 万元,服装经费及人民警察法定工作日这外加班补贴增加 6.22 万元。八、其他公开信息(一)专业名词解释【部门预算】是编制政府预算的一种制度和方法,由政府各个部门编制,反映政府各部门所有收入和支出情况的政府预算。部门预算的实施,严格了预算管理,增加了政府工作的透明度,是防止腐败的重要手段和预防措施之一,是当前财政改革的重要内容。【预算管理】是指利用预算对企业内部各部门、各单位的各种财务及非财务资源进行分配、考核、控制,以便有效地组织和协调企业的生
11、产经营活动,完成既定的经营目标。【预算编制】是指各级政府、各部门、各预算单位制定筹集和分配预算资金年度计划的预算活动,是预算法必须规范的主要内容。预算编制应当遵守国家编制预算的原则,按照编制办法和程序进行。对此,我国预算法作出了明确的规定。【三公经费】是指财政拨款支出安排的出国(境)费、车辆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接待费这三项经费。【政府采购】 Government Procurement 就是指国家各级政府为从事日常的政务活动或为了满足公共服务的目的,利用国家财政性资金和政府借款购买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政府采购不仅是指具体的采购过程,而且是采购政策、采购程序、采购过程及采购管理的总称,是一种对
12、公共采购管理的制度。【政府性基金】是指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所属部门根据法律、国家行政法规和中共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的规定,为支持某项事业发展,按照国家规定程序批准,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征收的具有专项用途的资金。包括各种基金、资金、附加和专项收费。 【基本支出】是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面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项目支出】是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2018 年用于保障昆明市嵩明县人民检察院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预算 188.48 万元,主要用于办公及印刷、邮电费、办公用房水电费、日常维修费,福利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培训费以及其他日常运行支出。(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鉴于截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需在完成 2018 年决算编制后才能统计汇总相关数据,因此,将在公开 2018 年度部门决算时一并公开部门截至 2018 年 12 月31 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