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县直属机关工委 2014 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一、部门主要职责县直属机关工委是负责县直机关党的建设的县委部门,属正科级单位。其主要职责是:领导县直机关党的工作。负责指导县直机关各基层党组织做好党的思想、组织、作风建设,县直机关党组织做好党员的教育和管理工作,做好基层党组织及其班子的建设管理,发展党员等党务工作,以及完成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及其他工作。二、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一)预算收入支出情况2014 年县直属机关工委收入预算总额为 23.3182 万元,其中:财政拨款 23.3182 万元,占收入预算总额的 100%。2014 年县直属机关工委支出预算总额为 23.3182 万元,其中:行政
2、运行支出 12.7364 万元,专项业务支出 6 万元, ,行政事业单位退休人员支出 3.0254 万元,医疗保障支出 0.4119万元,住房保障支出 1.1445 万元。(二)财政拨款支出安排情况2014 年县直属机关工委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 21.985 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 100 %。具体支出情况是:1、行政运行基本支出 12.7364 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54.6 %;2、专项业务支出 6 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 25.7%;3、行政事业单位退休人员支出 3.0254 万元,支出预算总额的 13%;4、医疗保障支出 0.4119 万元,支出预算总额的1.8%;5、住房保障支出 1.1445 万元,支出预算总额的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