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江西省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档案登记申报表单位名称 法人代表或负责人通讯地址 电子邮箱邮政编码 电话 传 真单位成立时间 单位性质主管部门档案机构名称 档 案 机 构 负 责 人档案工作人员数 共 人 其中专职 人 兼职 人档案室总建筑面积 共 m2 其中库房建筑面积 m2 纸质档案总 数 卷 件总数量 卷 件到 期 应 移 交 进 馆 档 案 卷 件文书档案保存档案起止年份科技档案 卷 件(图纸 张)专门档案 卷 件人事档案 卷 纸质档案会计档案 卷 册录音、录像、影片 盘声像档案照片 幅磁带 盘磁盘 盘电子档案光盘 张室存档案室存重要珍贵档案卷 件 盘 张 幅(档案目录请另页附后)室存资料
2、 册 实物档案 件计算机 台 空调机 台去湿机 台 复印机 台铁 质 档 案 柜 组 密集架 列 组设备情况木 质 档 案 柜 组 其它设备 台( 套)机构变动后档案处置情况申报登记单位盖章年 月 日主管部门盖章年 月 日档案行政管理部门盖章年 月 日填写说明:1、所有项目均须认真准确填写,登记项目数量为“0”的,请在该项目处划“/” 。2、“单位性质”栏按四种类型填写:机关 团体事业企业。3、“档案机构名称”是指本单位内部设置集中管理本单位档案的组织的名称。4、“到期应移交进馆档案”是指截至登记当年,按照江西省档案管理条例规定应当移交国家档案馆的档案。5、“专门档案”是指机关、 团体、企 业
3、、事业单位及其他社会组织,在从事某些专业性较强的活动中,为了实现相关 职能目标而形成和使用的,具有查考、利用和保存价 值并按照专门的管理办法整理归档的各种载体形态的历史记录。6、“室存资料”是指档案机构保存的为了工作参考目的搜集来的,对工作活动具有参考作用的文献材料。7、“机构变动后档案处置情况”栏,只限已办理档案登记,因单位撤销、破 产、分立、合并、迁移或其他原因发生 变动的单位填写。填写内容包括:档案归宿、流向以及批准的机关等,如移交国家综合档案 馆、上 级主管部门,或移交给兼并单位、新成立的单位等。8、省直、市直、县直一级单位填写表格一式二份,本单位存一份,报档案局一份;下属二级单位一式三份,本单 位存一份, 报主管部门一份,报档案局一份。9、实行立卷改革的部门,按照归档文件整理规则的要求以件为保管单位进行文件归档的档案,均按“以件为保管单位”填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