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A06453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四(税额抵减情况表)【分类索引】 业务类别申报纳税 表单类型纳税人填报 设置依据(表单来源)政策规定表单【政策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后增值税纳税申报有关事项的公告 (税务总局公告201613 号)【表单】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四)(税额抵减情况表)税款所属时间: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纳税人名称:(公章) 金额单位:元至角分期初余额本期发生额本期应抵减税额本期实际抵减税额期末余额序号 抵减项目1 2 3=1+2 43 5=3-41增值税税控系统专用设备费及技术维护费2 分支机构预征缴纳税款 3建筑服务预征缴纳税款 4销售不
2、动产预征缴纳税款 5出租不动产预征缴纳税款 【表单说明】本表第 1 行由发生增值税税控系统专用设备费用和技术维护费的纳税人填写,反映纳税人增值税税控系统专用设备费用和技术维护费按规定抵减增值税应纳税额的情况。本表第 2 行由营业税改征增值税纳税人,服务、不动产和无形资产按规定汇总计算缴纳增值税的总机构填写,反映其分支机构预征缴纳税款抵减总机构应纳增值税税额的情况。本表第 3 行由销售建筑服务并按规定预缴增值税的纳税人填写,反映其销售建筑服务预征缴纳税款抵减应纳增值税税额的情况。本表第 4 行由销售不动产并按规定预缴增值税的纳税人填写,反映其销售不动产预征缴纳税款抵减应纳增值税税额的情况。本表第 5 行由出租不动产并按规定预缴增值税的纳税人填写,反映其出租不动产预征缴纳税款抵减应纳增值税税额的情况。未发生上述业务的纳税人不填写本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