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月(季)度预缴和年度纳税申报表(B 类,2015 年版)税款所属期间: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纳税人识别号: 纳税人名称: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列至角分)项 目 行次 累计金额一、以下由按应税所得率计算应纳所得税额的企业填报收入总额 1 减:不征税收入 2 免税收入 3 其中:国债利息收入 4 地方政府债券利息收入 5 符合条件居民企业之间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收益 6 符合条件的非营利组织收入 7 其他免税收入: 8 应税收入额(1 行-2 行-3 行) 9 税务机关核定的应税所得率(%) 10 按收入总额核定应纳税所得额应纳税所得额(9 行10 行) 11 成本费用总
2、额 12 税务机关核定的应税所得率(%) 13 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按成本费用核定应纳税所得额 应纳税所得额12 行(100% 13 行)13 行 14 税率(25%) 15 应纳所得税额的计算 应纳所得税额(11 行15 行或 14 行15 行) 16 减: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减免所得税额 17 其中:减半征税 18 已预缴所得税额 19 应补(退)所得税额的计算应补(退)所得税额(16 行-17 行-19 行) 20 二、以下由税务机关核定应纳所得税额的企业填报税务机关核定应纳所得税额 21 预缴申报时填报 是否属于小型微利企业: 是 否所属行业:从业人数: 年度申报时填报 资产总额:国家
3、限制和禁止行业: 是 否谨声明:此纳税申报表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和国家有关税收规定填报的,是真实的、可靠的、完整的。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 月 日纳税人公章: 代理申报中介机构公章: 主管税务机关受理专用章:会计主管: 经办人: 受理人:经办人执业证件号码: 填表日期: 年 月 日 代理申报日期: 年 月 日 受理日期: 年 月 日国家税务总局监制2填报说明一、适用范围本表由实行核定征收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在月(季)度申报缴纳企业所得税时使用。实行核定应税所得率方式的纳税人,年度汇算清缴使用本表。二、表头项目1.“税款所属期 间” :为 税款所属
4、期月(季)度第一日至所属期月(季)度最后一日。年度中间开业的,“ 税款所属期间” 为当月 (季)开始经营之日至所属月(季)度的最后一日。次月(季) 度起按正常情况填报。2.“纳税人识别 号” :填 报税务机关核发的税 务登记证件号码(15 位)。3.“纳税人名称 ”:填报 税务机关核发的税 务登记证件中的纳税人全称。三、具体项目填报说明(一)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1.本表第1行至第11行由“按收入总额核定 应纳税所得额” 的纳税人填写。第 1行“ 收入总额” :填写本年度累计取得的各 项收入金额。2.第2行“不征税收入” :填报纳税人计入收入 总额但属于税收规定不征税的财政拨款、依法收取并纳入财政
5、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以及政府性基金和国务院规定的其他不征税收入。3.第3行“免税收入 ”:填 报纳税人计入利润总额 但属于税收规定免税的收入或收益。第3行填报4行+5行+6行+7行 +8行的合计数。4.第4行“国 债利息收入 ”:填报纳税人持有国 务院财政部门发行的国债取得的利息收入。35.第5行“地方政府 债 券利息收入” :填报纳 税人持有地方政府债券利息收入。6.第6行“符合条件居民企业之间股息红利等 权益性收益” :填报本期发生的符合条件的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情况。不包括连续持有居民企业公开发行并上市流通的股票不足12个月取得的投资收益。7.第7行“符合条件的非营利
6、组织的收入”: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非营利组织企业所得税免税收入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122号)等规定,符合条件并依法履行登记手续的非营利组织,填报取得的捐赠收入等免税收入,不包括营利性收入。8.第8行“其他免税收入”:填报国家税务总局发布的最新减免项目名称及减免性质代码。9.第9行“应 税收入额 ”:根据相关行次计算填 报。第9行= 第1行-2行-3 行。10.第10行“税务机关核定的 应税所得率”:填报税务机关核定的应税所得率。11.第11行“应纳税所得 额” :根据相关行次 计算填报。第11行= 第9行10行。12.本表第12行至第14行由“按成本费用核定 应纳税所得额” 的纳税
7、人填报。 第12行“ 成本费用总额” :填写本年度累 计发生的各项成本费用金额。13.第13行“税务机关核定的 应税所得率”:填报税务机关核定的应税所得率。 14.第14行“应纳税所得 额” :根据相关行次 计算填报。第14行= 第12行(100%-第13行“应税所得率” )第13行。4(二)应纳所得税额的计算1.第15行“税率 ”:填写企 业所得税法规定的 25%税率。2.第16行“应纳 所得税 额” :(1)按照收入总额核定应纳税所得额的纳税人,第16行= 第11行15 行。(2)按照成本费用核定应纳税所得额的纳税人,第16行= 第14行15 行。(三)应补(退)所得税额的计算1.第17行
8、“减: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减免所得税 额” :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和相关税收政策规定,符合小型微利企业条件的纳税人填报的减免所得税额。包括减按20% 税率征收(减低税率政策)和减按10%税率征收(减半征税政策)。享受减低税率政策的,本行填写本表第11行或第14行5%的积。享受减半征税政策的,本行填写本表第11行或第14行15% 的积;同时填写第18行“ 减半征税 ”。2.第19行“已 预缴所得税 额” :填报当年累 计已经预缴的企业所得税额。3.第20行“应补 (退)所得税 额” :根据相关行 计算填报。第20行= 第16行-17行-19 行。当第 20行 0时,本行填0。(四)由税务机关核定应
9、纳所得税额的企业填报第21行“税 务机关核定 应纳所得税额” :填 报税务机关核定本期应当缴纳的所得税额(小型微利企业填报核减减免税额之后的数额)。税务机关统计小型微利企业减免税时,按照该行次数额,根据情况倒算减免税数额。(五)小型微利企业判定信息的填报1.预缴申报时本栏次为必填项目,填写“是否属于小型微利企 业” 。(1)核 定 应 税 所 得 率 征 收 的 纳 税 人 :纳 税 人 上 一 纳 税 年 度 汇 算 清 缴 符 合 小 型 微 利 企 业 条 件 的 ,本 年 预5缴 时 ,选 择 “是 ”,预 缴 累 计 会 计 利 润 不 符 合 小 微 企 业 条 件 的 ,选 择
10、“否 ”。本 年 度 新 办 企 业 ,“资 产 总 额 ”和 “从 业 人 数 ”符 合 规 定 条 件 ,选 择“是 ”,预 缴 累 计 会 计 利 润 不 符 合 小 微 企 业 条 件 的 ,选 择 “否 ”。上 年 度 “资 产 总 额 ”和 “从 业 人 数 ”符 合 规 定 条 件 ,应 纳 税 所 得 额 不符 合 小 微 企 业 条 件 的 ,预 计 本 年 度 会 计 利 润 符 合 小 微 企 业 条 件 ,选 择 “是 ”,预 缴 累 计 会 计 利 润 不 符 合 小 微 企 业 条 件 ,选 择 “否 ”。纳 税 人 第 1 季 度 预 缴 所 得 税 时 ,鉴 于
11、 上 一 年 度 汇 算 清 缴 尚 未 结 束 ,可 以 按 照 上 年 度 第 4 季 度 预 缴 情 况 选 择 “是 ”或 “否 ”。不 符 合 小 型 微 利 企 业 条 件 的 ,选 择 “否 ”。(2)核 定 应 纳 税 额 的 纳 税 人 :核 定 定 额 征 收 纳 税 人 ,换 算 应 纳 税 所 得 额 大 于 30 万 的 填 “否 ”,其 余填 “是 ”。2.年度申报时填写小型微利企业相关指标,本栏次为必填项目。(1)“所属行 业” :填写 “工业”或者“ 其他”。工业企业包括:采矿业、制造业、电 力、燃气及水的生产和供应业;除工业以外的行业填写“其他” 。(2)“从
12、业人数 ”:指与企 业建立劳动关系的 职工人数,以及企业接受劳务派遣用工人数之和。从业人数填报纳税人全年季度平均从业人数,具体计算公式如下:季度平均值=(季初值+季末值)2全年季度平均从业人数=全年各季度平均 值之和4(3)“资产总额 ”:填报纳 税人全年季度资产总额 平均数,计算方法同“从业人数 ”口径,资产总额单 位为万元,小数点后保留 2位小数。(4)“国家限制和禁止行业” :纳税人从事国家限制和禁止行 业,选择“是” ,其他选择“否” 。6四、表内表间关系1.第9行=第1行-第2行 -第3行。2.第11行=第9行第10行。3.第14行=第12行(100%-第13行)第13行。4.第16行=第11行(或第14行)第15行。5.第17行=第11行或第14行15%(或5%)的积。6.第20行=第16行-第 17行- 第19行。当第20行0时,本行填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