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适用于核定征收企业)税款所属期间:2009 年 01 月至 2009 年 12 月 纳 税 人 识 别 码 金额单位:元(列至角分)纳税人名称纳 税 申 报 栏项 目 行 次 本期数 累 计 数收入总额 1 116160 116160成本费用 2 116548.75 116548.75应税所得率 3 10% 10%应纳税所得额 4 11616 11616适用税率 5 25% 25%应缴所得税额(45) 6 2904 2904减:实际已预缴的所得税额 7 2904 2904应补(退)的所得税额(8=6-7) 80 0纳税人公章:经办人(签章):申报日期:年 月 日主管税务机
2、关受理专用章:受理人:受理日期: 年 月 日备注:本表一式三份,主管税务机关受理后退还纳税人保存一份,由主管税务机关留存两份。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适用于核定征收企业)填报说明一、本表为按照核定征收办法(包括核定应税所得率和核定税额征收方式)缴纳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在季度(月)和年度申报缴纳企业所得税时使用。二、具体项目填报说明1、第 1 行 “收入总额”:填报当期取得的各项收入的合计金额。 (按照收入总额核定应税所得率的纳税人填报)2、第 2 行 “成本费用”:填报计入当期的成本费用的合计金额。 (按照成本费用核定应税所得率的纳税人填报)3、第 3 行 “应税所得率”:填报主管税务机关核定的应税所得率。4、第 4 行 :“应纳税所得额”:(1)按照收入总额核定应税所得率的纳税人,计算公式为:应纳税所得额=收入总额应税所得率。(2)按照成本费用核定应税所得率的纳税人,计算公式为:应纳税所得额=成本费用支出额(1-应税所得率)应税所得率5、第 5 行 “适用税率”:根据第 4 行“应纳税所得额”金额确定的适用税率或者所得税政策规定的适用税率。6、第 7 行 “实际已预缴的所得税额”:填报当年累计已预缴的企业所得税额。 7、实行核定应纳所得税额的纳税人,可填第 6 行、第 7 行、第 8 行。其中,第 6 行填报主管税务机关核定的当期累计应纳所得税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