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教职工出国(境)申请审批表访学类(I-200)申 请 人: 学院(部门): 赴 外 地 点: 赴 外 期 间: 填 表 日 期: 国际合作与交流处制表填表说明国家公派访问学者项目:请随同本表提供以下附件:1.国家留学基金委正式派出的证明材料;2.个人邀请函复印件和翻译件;3.个人赴境外访学计划书;4.外语水平证明(如,英语培训班证书,外 语水平等级证书TOEFL、IELTS、GRE、PETS5, 国外学习证明等);5.与所在单位签订的公派出国(境)研修任务书。6.护照复印件。学校公派访问学者项目:请随同本表提供以下附件:1.个人邀请函复印件及翻译件;2.个人赴境外访学计划书;3.外语水平证明等
2、(如,学校英语强化培训证书,外语水平等级证书TOEFL、IELTS、GRE、PETS5, 国外学 习证明等);4.与所在单位签订的公派出国(境)研修任务书。超出年度学校公派访问学者研修计划的,不予受理。如是赴台湾访问或交流,请附上以下附件:1.邀请函、邀请单位或邀请人简介;2.活动总名单、在台活动行程表;3.个人申请报告,报告中应包含赴台目的、出 访时间(原则上,除 访学和讲课,出访时间不得超过 5 天)、 预期成果, 费用构成及筹措方式等;备注:一、请下载填写后用 A3 纸张对 折正反两面打印,也可以用手写体填写本表。二、所有的教职工出国(境)参加学术会议(包含国外所有国家及我国的香港、澳门
3、、台湾地区)都需填写此表。三、此表经所有相关部门审批完成后,需随同所有附件材料(一份)递交至国际合作与交流处外事科存档。出访人员留存此表复印件。四、申请材料不符合要求或缺少附件材料将不予受理。- 1 -江西财经大学教职工出国(境)申请审批表访学类(I-200)姓 名 性别 出生年月身份证号 学历/学位 职务/ 职称手机 邮箱 护照号码 户口所在地 出生地夫妻双方均在学校工作需填写下栏配偶姓名、所在单位是否已在国(境)外或在一年内即将出国访学如有,请填写配偶出(境)日期和国别出国(境)类型国家公派 省教育厅公派 学校公派 高访学者 普访学者及博士后高访学者普访学者 高访学者 普访学者中文访问目的
4、地(学校或机构)英文中文主要研究方向英文赴外期间 自 至 国家或上级部门资助 境外机构资助 学校/学院资助 自筹经费来源金额: 金额: 金额: 金额:12近三年出国(境)经历3- 2 -主要目的简述(详细研究/访问/ 讲学内容、境外合作机构或人员情况及费用安排等,也可另附材料 ):所在单位院长意见:根据学院事业发 展需要,拟同意该同志出国(境)。拟不同意签字(盖章):年 月 日所在单位党委书记或党支部书记政审意见:经初步政审,拟同意该同志出国(境)。拟不同意签签字(盖章): 年 月 日人事处意见:(申请人是否属于我校双 职工,申请人是否符合学校派出相关规定等)签字: 年 月 日- 3 -教师发展中心意见(审核内容主要包括:项目和经费来源,研修任务是否明确,文件 规定的全部手续是否齐备)签字: 年 月 日国际合作与交流处/港澳台事 务办公室意见(审核内容主要包括:项目和经费来源,外 语是否合格,邀请函等材料是否齐全等):项目来源:签字: 年 月 日分管外事工作校领导意见:拟同意拟不同意签字: 年 月 日校长审批意见: 同意不同意签字: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