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整伤残等级审批表姓 名 性 别 民族出生年月 身份证号入伍时间 退伍时间照片负伤时单位 现等级户籍地 上次调残时间致残时间、地点、原因、部位医疗卫生专家小组意见1、残情描述:2 2、根据军人残疾等级评定标准(试行)第 条 3 第 款,建议调整为 级。(医疗卫生机构章)年 月 日专家小组成员签字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意见 申报等级:符合军人残疾等级评定标准 条 款 建议调整为 级 (民政局章)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地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意见申报等级:符合军人残疾等级评定标准 条 款 建议调整为 级 (民政局章)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省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意见审批等级:符合军人残疾等级评定标准 条 款 调整为 级 (优抚专用章)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证书类别 证书编号填表说明:1、“入伍时间”、 “退伍时间”,仅用于残疾军人时填写;伤残工作人员及伤残人民警察填写“参加工作 时间” ;2、此表由县级民政部门将申请人基本信息录入电子空白表,用计算机打印生成(也可在自行印制的空白表上进行填写),双面打印,一式三份,一并上报。此表内容及页面设置不得任意私自改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