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1 南昌市第十四中学 2017-2018 年度“优秀 教师 ” 评选方案 一、指导思想 为培养和造就思想觉悟高、思德修养好、专业素质优、教学业绩佳、管理能力强的教育教学、科研优秀教师,发挥优秀教师引领示范作用,调动广大教职工的积极性,使教职工学有榜样、赶有方向,提升师资队整体层次,建设高素质教师队伍,现结合我校实际,特制订 南昌市第十四中学“优秀 教师 ” -评选方案 二、校评审小组 组 长: 刘黎明 胡琴悦 副组长: 刘金平 龙卫华 谭莲 刘国华 评委成员:顾青 宋道文 罗强 秦福泉 黄新权 傅文 王伟 朱丽燕 朱元红 邹波 王文晖 彭姝喆 三、评选对象 2017-2018 学年度全体在编
2、在岗专任教师,评出“优秀教师” 10 名。 四 、评选条件 1、热爱教育事业,遵纪守法,爱岗敬业,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教书育人,爱护学生,为人师表,师德高尚; 2、对教学工作认真负责,有较高的教学水平,能认真执行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教学各环节均能认真负责; 3、刻苦钻研教学业务,在教育思想、教学内容、教学方法等方面的改革有明显成效;做到因材施教,课堂教学效2 果良好,受到学生欢迎 ,同行公认 ( 教学等级评价达 B 等以上或有一个 A 等 ,学生评教 B 等以上占比 85%以上 ) ; 4、积极承担教学任务,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教研活动 。 5、在教育教学、科研工作有突出业绩者 6、凡在本年度
3、教学工作中出现下述情况之一者,取消该年度优秀教师评选申报资格。 ( 1)不服从教学任务安排者; ( 2)发生过教学事故者; ( 3)有旷工行为者; ( 4)体罚学生, 造成 恶劣 影响 者 ; ( 5)无故不参加学校组织的教研活动者; ( 6)受到学校纪律处分或违反法律法规者; ( 7)不认真履行职责, 给学校造成负面影响者 ( 8)教学成绩 在同类比较中偏低; ( 9) 违反师德师风搞违规家教等; ( 10)请病 假一个月或请事假半个月以上者 ; 五 、评选细则 详见评选量化考核表。 六 、评选程序 及考核办法 1、制订 南昌市第十四中学“优秀 教师 ” 评选方案及南昌市第十四中学“优秀 教
4、师 ” 评选 量化考核表, 并公示 于校园网 征求教师意见; 3 2、 采取个人申请和所在教研组推荐相结合的办法,每个教研组推荐 1-3 人(含参加 28 中交流轮岗的教师); 3、申报者统一填表并自评打分后交校办; 符合评选条件的 教师统一 填写 南昌市第十四学“优秀教师 ” 评选 量化考核表(自评用,见附件一)并附上各类相应证书复印件等证明材料,于 6 月 15 日前 报 办 公室 ; 4、校评审小组组织对申报教师 的自评分值 进行资格审查 复核 ,确定 “优秀 教师 ” 候选人 20名, 6 月 18 日前 ; 5、将侯选人名单进行公示 3 天。 6、 6 月 30 日前,召开教工大会进
5、行民主选举,以最高得票为 20 分折算计入考评总分。并依此类推。 7、就量化考核打分,按 60%折算计入考评总分; 8、校考核小组投票,按最高票为 20分折算计入考评总分。 9、三项分累加取前 10 名当选学校本年度“优秀教师”并公示。(放暑假前) 六、 奖励办法 1、“优秀 教师 ” 获得者,学校授予 “南昌市第十四中学“优秀 教师 ” 荣誉称号,颁发荣誉证书 ,并在教师节期间对当选者进行表彰。 2、当选 教师获得者有关材料存入本人档案,作为教师职称晋升、岗位聘任等的重要依据之一。 4 3、 学校从当年的校级 “优秀 教师 ” 中 优先 推荐参加市级 或以上 优秀教师评选。 七、其它说明 本
6、次评先时间跨度为 2017。 7。 1-2018。 7。 1。 南昌市第十四中学 2018.6 5 附件一: 南昌市第十四中学“优秀教师”评选量化考核 表 ( 2017-2018 年度) 姓名: 出生年月: 所教学科: 序号 项目 分值 评分说明 职能部门 自评分 小组复核分 1 教学质量等级(学年度两学期) 20 A等 10 分, B等 8 分, C等 6 分 教务处 2 个人竞赛及指导学生参赛奖项(以上均为市级及以上) 20 个人奖 5 分 /次,上限 10分;指导奖 5 分 /次,上限 10 分。 教科处 3 考勤情况 10 全勤 10 分,各类迟到 2分 /次,各类缺勤 4 分 /次,
7、扣光为止。 校办,教 务处,政教处 4 课题研究 10 主持市级及以上并已结题 10 分。 教科处(满分封顶) 5 论文发表及获奖(市级及以上) 10 正式发表 10 分;论文一等奖 10/篇,二等奖 8 分,三等奖 5 分,上限 10 分。 教科处 (满分封顶) 6 教学任务满量情况 5 满量 5 分,未满量 3 分。 教务处 7 学生评教 5 90%以上 5 分,以下降 1个点扣 0.1 分 . 教务处 6 8 公开示范课 (含主题班会课 ) 10 市级及以上 10 分 ,校级 5分 .(总分 10 分封顶 ) 教务处 9 教学常规情况(教案、听课本、作 业、集体备课、外出教研) 10 优秀 10 分,良好 6 分,合格 2 分。 教务处 备注: 1、 超量者加 5 分,满量代课者加 2 分。(教务处) 2、 兼班主任者另加 5 分。(政教处) 3、 参与指导学生竞赛获团体一等奖者另加 5 分;(教科处) 4、 参与课余辅导中心工作的加 5 分;(教务处) 5、 参加人事考试考务加 1 分 /次;(教务处) 6、 时间跨度为 2017.7.1-2018.7.1。 以上加分均纳入单项总分折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