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须知.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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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须知缴费标准 待遇标准缴费比例:单位按工资总额的 7.5%; 个人按工资总额的 2% 个人帐户划入比例(以本人缴费工资总额、养老金为基数)用人单位:24837.00 元下岗职工:18969.50 元40 周岁(含40 周)以下人员41 周岁以上人员 退休人员70 周岁以上人员上年度当地职工年平均工资:个体劳动者:22377.00 元 基本医疗保险 3% 3.7% 4% 4.5%用人单位: 117.98 元/月 国家公务员补助 2.4% 2.7% 3% 3.5%下岗职工: 90.11 元/月当年基本医疗保险最低缴费:个体劳动者: 124.01 元/月 统筹基金当年最高

2、支付限额:48000 元用人单位: 196.63 元/月 当年住院个人起付标准(元) 三级医院 二级医院 一级医院下岗职工: 150.18 元/月 第一次住院 722 601 481补缴往年医疗保险费:个体劳动者: 177.15 元/月 第二次住院 601 481 361当年基本医疗保险最高缴费: 589.88 元/人月 第三次住院 481 361 241预留标准: 13800 元起付标准 逐次递减 1 个百分点,直至 120 元补足缴费年限标准: 196.63 元/月 当年住院累计医疗费用 三级医院 二级医院 一级医院行政事业单位:1736 元/月 起付线5000 元(含 5000 元) 1

3、3(8) 11(6) 9(4)当地上年度人均养老金 企业单位:1079 元/月 5000 元10000 元(含 10000 元) 7(5) 6(4) 4(2)行政事业单位:52.08 元/月 10000 元最高支付限额 3(2) 2(2) 1(1)退休人员划入个人帐户不低于企业单位:32.37 元/月自付比例 括号内为退休人员自付比例国家公务员医疗补助按用人单位工资总额、养老金的 3%征缴个体大病统筹保险当年最低缴费标准:71.13 元/月(含商业补充保险 4 元/月)门诊特殊病种的起付线有 700 元、1203 元两个标准,其中:起付线 700 元的病种有:结核病规范治疗;精神分裂症治疗;危

4、重病的抢救;高血压病;糖尿病;慢性心功能衰竭。起付线 1203 元的病种有:恶性肿瘤化学治疗和放射治疗、电疗(含 5 年内免疫、内分泌治疗) ;重症尿毒症透析;器官移植抗排异反应治疗;再生障碍性贫血;系统性红斑狼疮。个人帐户查询电话:16822555、移动电话个人帐户查询:05993336 医保卡挂失电话: 上班时间 8870963 下班时间 8835771网站查询: (南平市医疗保险管理中心网站)注:以上内容适用于二一年业务经办流程一、单位参保1、单位成立批文或机构编制批文、 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营业执照或其他核准执业证件。2、组织机构代码证。3、银行开户许可证。4、退休人员应附退休审批件。

5、以上都应提供原件及复印件(提供所有复印件必须加盖单位公章)5、 参保单位登记表 (1 式 2 份) 。6、 参保人员登记表 (1 式 2 份) 。7、异地安置的人员应附异地安置证明。8、参保人员身份证复印件一张。9、一寸同底近期免冠彩照 2 张。注意事项:单位新增后必须由录入人员选择单位核对后方可启动。二、个体参保(一)提供材料:1、身份证复印件一张,近期免冠一寸彩照二张。2、城镇个体工商户参保,须提供个体营业执照 。3、 城镇个体劳动者基本医疗保险登记表1 式 2 份。(二)注意事项:1、办理参保登记时须一次性缴纳从参保时间至规定缴费时间的医疗保险费;2、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时间为:每年的 1

6、 月 25 日和 6 月 25 日前,半年缴纳一次,对已办理“城镇个体劳动者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协议”的,由工行延平支行于每年 1 月份和 7 月份从参保人的个人活期储蓄帐户划转医疗保险费。3、商业补充医疗保险每月 4 元。其中:个人账户划转 3 元/月,统筹基金缴纳 1 元/月,当年商保最高赔付 15 万元。4、个体劳动者是指辖区内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男 60 周岁、女 55 周岁)的城镇个体经济组织业主及其从业员和自由职业人员5、参保人员补足缴费年限可选择在首次投保时补缴,或者在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补缴。6、个体劳动者实际参保满半年(不含补缴)后,按规定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在个人档案保险

7、信息中的审批日期填上实际参保缴费时间)7、个体劳动者办理参保后的半年内,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按 50%的比例划入个人账户。三、新增参保人员(一)提供材料:1、调令或劳动合同原件及复印件;2、身份证复印件;3、近期免冠一寸彩照 2 张;4、 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登记表1 式 2 份。5、行政、事业单位须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审批表(二)办理程序:1、审核后并开出领卡单;2、缴纳社会保障卡工本费,10 个工作日后领卡。注意事项:凭转移函办理新增的人员须在投保人信息中填入跨统筹地区转入缴费时间。四、单位基本信息变更登记(一)参保单位发生以下情况变更的,须办理变更手续: 单 位 名 称 住 所 或

8、 地 址 法 定 代 表 人 或 负 责 人单位类型 开户银行、帐号及户名缴费单位专管员 联系电话号码(二)提供材料:1、 基本医疗保险变更登记表 (表) 。2、变更项目的相关材料复印件。五、办理医疗保险在职变更退休手续(一)参保人员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应及时到医疗保险管理中心办理医保退休手续,填报基本医疗保险人员变更登记表 ,并提供相关材料: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参保人员应携带有关部门审批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退休呈批表原件及复印件、工资基金核减单;行业管理的单位参保人员应携带福建省退休人员审批表 (附表一) 、 行业单位基本养老金待遇申报表 (附表三) 、 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台帐 、 基本养老退

9、休待遇计算表 ;其它用人单位参保人员应携带退休人员的个人档案、 退休审批表原件及复印件。在办理了医保退休手续的当月方可享受医保退休待遇。(二)注意事项退休时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应满 25 年以上,方可享受退休后的基本医疗保险待遇;缴费年限不足 25 年的,按本人退休时当地上年职工平均工资为缴费基数,补足规定年限的基本医疗保险后,凭补缴的银行转帐单办理医保退休手续;未按规定补足缴费年限的参保人员,暂停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按国家公务员法规定,办理提前退休的公 务人员不再缴纳 基本医疗保险费。六、医疗保险基金征缴用人单位的医疗保险费按季征收,医疗保险管理中心每季首月 19 日(节假日顺延)前

10、向用人单位征缴当季医疗保险费,从当月 19 日起未及时足额缴纳医疗保险费的用人单位,按日加收 0.2%的滞纳金(滞纳金同下季医疗保险费一并征收) 。对本季次月仍未缴费的用人单位,暂停享受统筹基金支付的基本医疗保险待遇,医保中心冻结其统筹基金支付。在此期间发生的一切医疗费用,由所在单位或职工个人承担。待足额缴纳医疗保险费后,方可恢复其医疗保险统筹支付待遇。七、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基数的申报时间我市基本医疗保险的缴费基数申报为每年一次。(1)行政事业单位为每年 11 月申报次年缴费基数。(2)企业单位为每年 6 月申报当年 7 月至次年 6 月 30 日的缴费基数。注意事项:在职人员与退休人员申报口径

11、须一致。八、已参加医疗保险的职工解除劳动关系后,如何办理续保手续?(1)参保人员档案寄存在代理机构(指就业中心或人才市场,下同) ,由代理机构代管医疗保险关系、代收代缴医疗保险费。(2)未在代理机构代管医疗保险关系的参保人员,可按南平市个体劳动者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办法参保,在医疗保险管理中心窗口办理。九、在本地参保单位之间流动的职工,如何办理医保关系转移手续?填报参保人员个人帐户资金转移审批表 ,持调令复印件或其它相关材料,到医疗保险管理中心办理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手续。参保人员原参保单位欠缴、漏缴医疗保险费的,应由原参保单位缴清;接收单位在原参保单位未缴清而办理医疗保险关系接收手续的,由接收单位承

12、担其补缴责任。十、职工流动至外地,如何办理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手续?参保人员的档案关系和养老保险关系转移至外地,其医疗保险关系也应一并转出,并终止其医疗保险关系。填报参保人员个人帐户资金转移审批表 ,携带本人医疗保险 IC 卡,并提供调入地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开具的医疗保险商调接收函,到医疗保险管理中心办理个人帐户资金转移手续。十一、职工流动至本地,如何办理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手续?经组织、人事部门批准同意的正常工作调动的参保人员,在南平市统筹区内办理医疗保险关系转移的,只需办理个人账户转移。其他需办理医疗保险关系转移的参保人员,按关于福建省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衔接有关问题的通知 (闽人社文200

13、929号)执行,由用人单位提供在本地就业的证明材料(调令、劳动合同等) ,在本地实际缴费年限应满 10 年, (如不足 10 年应先补足,应以统筹区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为基数,按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率,一次性补足不足的缴费年限,补缴部分只累计缴费年限,不划入个人账户) 。然后开具医疗保险商调接收函。十二、参保单位如何办理医保的停保、续保手续?职工、用人单位需暂停缴纳医疗保险费的,参保人员或参保单位填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变更登记表 ,携带参保职工劳动关系变更证明(辞职、辞退、解除劳动合同书等)或其他相关材料办理停保手续。停保期间参保人员个人帐户中的实际余额还可继续使用,统筹基金不予支付。停保人员

14、需恢复参保的,应填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变更登记表 ,并补缴原停保期间的医疗保险费、补记个人帐户,但其停保期间发生的一切医疗费用,统筹基金不予支付。十三、参保人员死亡后如何办理注销手续?参保单位须填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变更登记表 ,并携带死亡证明书(或户口注销证明)复印件、医疗保险 IC 卡,及时到医疗保险管理中心办理注销手续。 注销手续:并入死亡人员档案专库,IC 卡停保、冻结。十四、如何补办医疗保险 IC 卡?医疗保险 IC 卡因损坏或遗失后,参保人员可凭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到医保中心补办医疗保险 IC 卡;如由他人代办代办人须持有效身份证明及参保人本人的有效身份证明。十五、退休人员如何办理

15、异地安置手续?户口已迁出到异地的退休人员,应填报异地安置人员定点医疗机构申报表携带安置地户籍证明,到医疗保险管理中心办理异地安置手续。十六、长期异地生活、异地工作人员如何办理相关异地安置登记手续。户口未迁出但又长期居住外地的参保人员,应提交异地户籍部门提供的暂住证在每年的第一季度申请办理异地安置登记手续。异地工作人员由单位经办人在每年的第一季度申报办理异地工作的登记手续。为方便参保人员在外就医,安置在省内的参保人员应办理全省联网异地就医卡。十七、如何办理安置地定点医院变更手续?已办理医疗保险异地安置手续的参保人员,如需变更安置地定点医院的,应重新填报异地安置人员定点医疗机构申报表 ,并在每年的第一季度办理定点医院变更手续。十八、如何办理安置地点变更手续?已办理医疗保险异地安置手续的退休人员,如需变更安置地点的,应在每年的第一季度凭安置地户籍证明或暂住证重新办理异地安置手续。十九、如何取消医疗保险异地安置手续?已办理了医疗保险异地安置手续六个月以上的退休人员需迁返南平,应向医疗保险管理中心提出书面申请,即予取消异地安置。二十、南平市辖区转外就医、异地工作、异地退休安置、长期异地生活人员如何就医、购药。按联网的有关规定办理了异地就医核准登记手续后的参保人员,可选择两家联网的定点医院门诊(含特殊门诊) 、住院,及选择两家联网的定点药点购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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