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2018 年全国会计专业技术中高级资格考试考生须知报名条件一、基本条件:报名参加中、高级资格考试的人员,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1、坚持原则,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品质;2、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以及有关财经法律、法规、规章制度,无严重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3、履行岗位职责,热爱本职工作。二、具体条件(一)中级资格1、报名参加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考试的人员,除具备基本条件外,还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1)取得大学专科学历,从事会计工作满 5 年;(2)取得大学本科学历,从事会计工作满 4 年;(3)取得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从事会计工作满 2 年;(4)取得硕士学位,从事会
2、计工作满 1 年;(5)取得博士学位;(6)通过全国统一考试,取得经济、统计、审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符合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暂行规定中相应级别报名条件的香港、澳门、台湾居民,可按照关于做好香港、澳门居民参加内地统一举2行的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 9 号)、关于向台湾居民开放部分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国人部发2007 78 号)和 关于调整会计专业 技术资格考试科目及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办会2004 25 号)要求, 报名参加相应级别的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2、上述有关学历(学位)是指经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学历(学位)。3、根据关于会计专业技术中高级考
3、试报名条件中工作年限等有关事项的通知(财办会 20173 号)规定, 报名条件中有关会计工作年限要求,是指报考人员取得规定学历前后从事会计工作时间的总和。在校生利用业余时间勤工助学不视为正式从事会计工作,相应时间不应计入会计工作年限。会计工作年限计算截止日期为 2018 年 12 月 31 日。4、1993 年 9 月 1 日及以后出生人员如需报名中级资格考试,请携带有关证件到地级市会计资格考试管理机构现场审核报名。(二)、高级资格根据关于 2005 年广东省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评结合试点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 粤人发 2005100 号)规定, 报名参加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的人员,除具备以上基本条件
4、外,还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1、取得会计师等财会类中级专业技术资格(即会计师、审计师、统计师和财政税收专业的经济师)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三年以上;2、取得财会类专业博士学位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3、具有非会计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符合转系列评审政策的人员;34、具备高级会计师资格,但不具备注册会计师资格,需申报正高级会计师资格的人员。上述会计工作年限截止日期为 2018 年 8 月 31 日。注: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职称改革的意见(中办发 201677 号)规定,公务员 不得参加 专业技术人才职称评审。考试科目(一)中级资格:考试科目为中级会计实务、财务管理和经济法。(二
5、)高级资格:考试科目为高级会计实务。参加中级资格考试的人员,应在连续的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的考试,方可获得中级资格证书。参加高级资格考试并达到国家合格标准的人员,在网上下载打印考试合格成绩单,3 年内参加高级会计师资格评审有效。考试大纲使用全国会计考办印发的 2018 年度中、高级资格考试大纲。考试时间、 中级资格。中级资格考试于 9 月 8 日至 9 日举行,共两个批次。4中级资格各科目具体考试时间如下:考试日期 考试时间及科目 考试批次8:30-11:30中级会计实务13:30-16:00财务管理9 月 8 日(星期六)18:00-20:00经济法第一批次8:30-11:30中级会计
6、实务13:30-16:00财务管理9 月 9 日(星期日)18:00-20:00经济法第二批次二、高级资格。我省 2018 年度高级资格高级会计实务科目考试日期为 9 月 9 日(星期日),考试时间为 8:3012:00。报名收费一、中级资格。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考试收费分为考试费和考务费。51.根据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关于我省会计专业技术初、中级资格考试收费标准的复函(粤发改价格函2018 644 号),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考试费为 69 元/科;2.根据财政部会计资格评价中心关于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费收费标准的通知(会评2017 1 号),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考务费为 6 元/科。上述费用合计 75 元/科。二、高级资格。会计专业技术高级资格考试收费分为考试费和考务费。1.根据广东省发展改革委 广东省财政厅关于重新明确部分全国性职业资格考试收费标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粤发改价格2017 252 号),会计专业技术高级资格考试费为 85 元/科;2.根据财政部会计资格评价中心关于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费收费标准的通知(会评2017 1 号),会计专业技术高级资格考务费为 15 元/科。上述费用合计 100 元/科。准考证打印2018 年 8 月 27 至 9 月 7 日,报考人员登陆“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打印准考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