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附 件 2昆 明 学 院 “六 五 ”普 法 校 内 检 查 验 收 评 分 细 则考核项目 考核内容 分值 评分标准 考核方式 备注1.认 真 传 达 学 习 贯 彻 党 的 十 八 届 四 中 全 会 、 省 委 九 届 九 次 全 会精 神 , 学 习 习 近 平 总 书 记 系 列 重 要 讲 话 精 神 , 积 极 谋 划 并 推 进法 治 宣 传 教 育 工 作 的 开 展 。4 召 开 会 议 传 达 精 神 查 会 议 记 录一 、 贯 彻 中 央省 委 精 神 ( 共10 分) 2.结 合 贯 彻 落 实 党 的 十 八 届 四 中 全 会 、 省 委 九 届 九 次 全 会
2、 精 神 ,专 题 研 究 新 形 势 下 的 法 治 宣 传 教 育 工 作 , 制 定 了 相 应 的 工 作 措施 或 实 施 方 案 。6专 题 研 究 工 作 的 得 2 分 ;制 定 措 施 或 方 案 的 得 2分 。查相关文件和工 作 记 录3.制 定 学 院 、 部 门 “六 五 ”普 法 规 划 或 贯 彻 实 施 “六 五 ”普 法规 划 的 意 见 或 办 法 ; 年 初 有 布 置 、 年 中 有 检 查 、 年 终 有 总 结 。 4未 制 定 意 见 或 办 法 的 扣2 分 ; 抽 查 无 布 置 、 检 查 、总 结 的 扣 2 分 。查相关文件资料4.每 年
3、 至 少 组 织 2 次 以 上 集 体 学 法 活 动 。 4 每 少 1 次 活 动 扣 2 分 查相关文件和工 作 记 录5.每 年 至 少 举 办 2 次 以 上 法 治 培 训 或 法 治 讲 座 。 4 每 少 1 次 活 动 扣 2 分 查活动资料和工 作 记 录二 、 落 实 “六五 ”普 法 规 划(共 35 分)6.认 真 抓 好 本 单 位 的 法 治 宣 传 教 育 工 作 。 4 开 展 相 关 活 动 的 得 4 分 查活动资料和工 作 记 录考核项目 考核内容 分值 评分标准 考核方式 备注7.建 立 了 重 大 决 策 咨 询 制 度 。 4 有 相 关 制 度
4、 的 得 4 分 查相关制度和工 作 记 录8.认 真 开 展 “法 律 进 校 园 ”活 动 , 制 定 了 活 动 方 案 ; 组 织 召 开 了“法 律 进 学 校 ”动 员 会 或 推 进 会 ; 建 立 健 全 了 本 单 位 各 项 规 章 制度 , 推 进 学 校 法 治 化 建 设 。6制 定 了 活 动 方 案 的 得 2分 ; 召 开 动 员 会 或 推 进会 的 得 2 分 ; 规 章 制 度健 全 的 得 2 分 。查相关制度和工 作 记 录9.领 导 干 部 及 教 师 无 重 大 学 术 腐 败 案 件 , 无 严 重 违 反 职 业 道 德 行为 。4前 一 项
5、出 现 1 人 次 扣 2分 ; 后 一 项 出 现 1 人 次扣 2 分 。10.领 导 班 子 成 员 没 有 发 生 因 违 法 决 策 被 追 究 行 政 或 纪 律 责 任 的现 象 , 没 有 发 生 因 违 法 乱 纪 被 追 究 纪 律 或 刑 事 责 任 的 现 象 。 一 般干 部 职 工 没 有 发 生 被 有 关 机 构 查 处 的 严 重 违 法 违 纪 案 件 。3前 一 项 出 现 1 人 次 扣 2分 ; 后 一 项 出 现 1 人 次扣 1 分 。二 、 落 实 “六五 ”普 法 规 划(共 35 分)11.师 生 思 想 动 态 稳 定 , 未 出 现 过
6、刑 事 案 件 。 2 出 现 1 次 校 内 重 大 恶 性案 件 扣 2 分 。12.按 关 于 深 入 推 进 “谁 主 管 谁 普 法 、 谁 执 法 谁 普 法 ”工 作 的通 知 ( 以 下 简 称 “双 普 法 ”) 要 求 , 制 定 了 “双 普 法 ”工 作 实施 办 法 或 方 案 , 并 上 报 学 校 办 公 室 。3 制 定 实 施 办 法 或 方 案 的得 2 分 ; 上 报 材 料 的 得 1 分 。 查看相关文件和 工 作 记 录三 、 创 新 法 治宣传教育工作(共 20 分)13.向 学 校 普 法 办 上 报 了 2015 年 度 法 治 宣 传 教 育
7、 “双 普 法 ”计 划 或方 案 ; 并 按 方 案 组 织 开 展 了 工 作 。3上 报 了 计 划 或 方 案 的 得1 分 ; 组 织 开 展 了 工 作 的得 2 分 。查看相关文件和 工 作 记 录考核项目 考核内容 分值 评分标准 考核方式 备注14.深 化 “法 律 进 课 堂 ”活 动 , 开 设 了 法 律 基 础 课 ; 建 立 了 经 常性 的 法 治 宣 传 教 育 机 制 。 3设 置 了 法 律 基 础 课 程 的得 1 分 ; 建 立 了 经 常 性 的法 治 宣 传 教 育 机 制 的 得 1 分 ; 建 立 在 校 留 学 生 相应 的 法 治 宣 传 教
8、 育 机 制的 得 1 分 。查 看 相 关 资 料15.建 立 了 经 常 性 法 治 讲 座 机 制 ; 建 立 了 法 治 宣 传 教 育 园 地 或 开设 了 大 学 生 法 治 论 坛 。 2建 立 了 经 常 性 法 治 讲 座机 制 的 得 1 分 ; 建 立 了法 治 宣 传 教 育 园 地 或 开设 了 法 治 论 坛 的 得 1 分 。查看相关资料和 工 作 记 录16.积 极 支 持 村 ( 居 ) 社 区 、 乡 镇 ( 街 道 ) 等 开 展 法 治 宣 传 教 育活 动 , 自 觉 承 担 普 法 社 会 责 任 。 2积 极 支 持 开 展 活 动 的 得 1 分
9、 。由村(居)社区、乡镇(街道)出具证明材 料17.每 年 至 少 开 展 1 次 学 习 贯 彻 教 育 法 、 教 师 法 、 高 等 教育 法 等 国 家 教 育 法 律 法 规 相 关 活 动 。 3 抽 查 当 年 无 活 动 的 不 得 分 。 查 工 作 记 录18.利 用 重 大 活 动 、 重 要 节 点 , 每 年 至 少 开 展 1 次 法 治 宣 传 教 育主 题 活 动 。 2抽 查 当 年 无 活 动 的 不 得分 。查工作记录、简 报 等三 、 创 新 法 治宣传教育工作(共 20 分)19.积 极 利 用 新 媒 体 开 展 法 治 宣 传 教 育 活 动 ,
10、积 极 运 用 微 信 平 台 、微 博 等 载 体 开 展 法 治 宣 传 教 育 活 动 。 2有 法 治 宣 传 网 页 或 栏 目 的得 1 分 ; 积 极 运 用 手 机 报 或微 信 平 台 、 微 博 、 客 户 端 等载 体 开 展 法 治 宣 传 教 育 活 动的 得 1 分 。查 看 相 关 资料 、 工 作 记 录考核项目 考核内容 分值 评分标准 考核方式 备注20. 每 年 至 少 专 题 研 究 1 次 法 治 宣 传 教 育 工 作 , 研 究 解 决 法 治 宣 传教 育 工 作 中 存 在 的 困 难 和 问 题 。 2抽 查 当 年 未 专 题 研 究 的
11、不得 分 。查会议记录、工 作 记 录 等21.明 确 了 法 治 宣 传 教 育 专 、 兼 职 人 员 。 2 明 确 了 人 员 。 查文件、工作记 录22.能 保 证 基 本 的 法 治 宣 传 教 育 经 费 。 2 有经费预算或报销证明 。 查 财 务 记 录 等23.在 主 管 、 主 办 的 刊 物 上 开 设 了 法 治 宣 传 栏 目 ; 在 办 公 场 所 、 教学 区 、 学 生 宿 舍 区 设 立 了 法 治 宣 传 专 栏 或 橱 窗 。 4 每 1 项 得 2 分 实 地 查 看24.加 强 对 法 治 宣 传 教 育 工 作 自 身 的 宣 传 报 道 。 2
12、有 相 关 报 道 的 每 条 得 1 分 。 查 证 明 材 料四 、 组 织 领 导和 保 障 措 施(共 15 分)25.积 极 参 加 学 校 或 上 级 部 门 组 织 开 展 的 各 项 法 治 宣 传 教 育 活 动 ,自 觉 完 成 学 校 、 上 级 部 门 交 办 的 各 项 法 治 宣 传 教 育 任 务 , 并 及 时向 学 校 上 报 法 治 宣 传 工 作 信 息 。3 每 1 项 得 1 分 。 由 学 校 核 实五、特色亮点工 作 ( 20 分) 26.依 法 治 校 、 法 治 宣 传 方 面 的 特 色 亮 点 工 作 。 20 具 有 创 新 性 、 特 色 性 等 。查看工作方案、组织实施情况、活动效果等相关材料 。注 : 1.每 一 项 得 分 累 加 不 得 超 过 本 项 分 值 ; 扣 分 以 本 项 分 值 为 限 , 扣 完 为 止 。2. 满 分 100 分 , 请 结 合 实 际 打 出 自 评 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