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2016 年苏州市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考核评分细则序号 考 核 项 目 考 核 内 容 标 准 分 评 分 方 法自 评得 分考 核得 分存 在 的 主 要问 题1 贯 彻 落 实 有 关 法律 、 法 规认 真 执 行 国 家 、 住 建 部 、 省 住 建 厅 、市 住 建 局 关 于 安 全 生 产 的 系 列 文 件和 指 示 精 神 。5 5 查 下 发 、 转 发 的 相 关 文 件 。 重 要 文 件 未 下 发 、 转 发 的 ,扣 2 分 ; 文 件 不 全 的 , 扣 2 分 。根 据 省 、 市 年 度 工 作 重 点 , 结 合 实 际 ,制 定 安 全 工 作
2、目 标 和 措 施 。 3查 相 关 文 件 和 方 案 , 以 及 目 标 落 实 和 检 查 情 况 记 录 。 未制 定 目 标 或 方 案 , 扣 3 分 ; 未 落 实 的 , 扣 2 分 。2 年 度 建 筑 施 工 安全 生 产 工 作 部 署 根 据 省 、 市 阶 段 性 安 全 生 产 工 作 要 求 ,结 合 实 际 , 召 开 安 全 生 产 工 作 会 议 ,解 决 难 点 重 点 问 题 。63 查 召 开 安 全 生 产 专 题 会 议 情 况 , 提 出 具 体 的 措 施 意 见 。未 落 实 每 季 度 召 开 一 次 会 议 的 , 少 一 次 , 扣 1
3、 分 。3 参 加 安 全 会 议 按 照 市 相 关 安 全 生 产 工 作 会 议 通 知 要求 , 准 时 参 加 会 议 。 2 2 查 按 规 定 参 加 相 关 安 全 工 作 会 议 , 特 殊 情 况 应 履 行 请假 手 续 。 未 履 行 且 未 参 加 相 关 会 议 的 , 一 次 扣 1 分 。严 格 执 行 危 险 性 较 大 的 分 部 分 项 监 管和 安 全 隐 患 跟 踪 整 改 制 度 。 2查 危 险 性 较 大 的 分 部 分 项 监 管 和 安 全 隐 患 踪 整 改 情 况 。未 建 立 台 账 的 , 扣 1 分 ; 未 督 促 整 改 到 位
4、的 , 扣 1 分 。4 建 立 执 行 安 全生 产 工 作 制 度执 行 预 警 提 示 、 形 势 分 析 、 信 用 监 督制 度 。42 查 相 关 文 件 和 记 录 。 一 项 制 度 未 落 实 的 , 扣 1 分 。完 善 相 应 安 全 生 产 管 理 机 构 或 临 设 机构 。 2查 安 全 生 产 领 导 小 组 或 临 设 机 构 。 未 建 立 的 , 扣 2 分 ;无 相 关 职 责 或 职 责 不 明 确 的 , 扣 1 分 。加 强 安 监 机 构 和 队 伍 建 设 , 成 立 和 有效 运 行 安 全 监 督 机 构 , 强 化 安 监 机构 自 身 建
5、 设 。2查 安 全 监 督 机 构 设 立 情 况 、 人 员 配 备 、 安 监 人 员 教 育培 训 情 况 及 明 确 安 全 监 督 机 构 职 责 的 文 件 。 一 项 不 符 要求 的 , 扣 0.5 分 。5 健 全 安 全 生 产管 理 体 制 机 制落 实 企 业 负 责 人 及 项 目 负 责 人 施 工 现场 带 班 制 度 。62 落 实 企 业 负 责 人 及 项 目 负 责 人 施 工 现 场 带 班 制 度 台 账 。未 建 立 的 , 扣 1 分 ; 台 帐 不 全 的 , 扣 0.5 分 。26 开 展 “安 全 生 产月 ”活 动 开 展 建 设 系 统
6、 “安 全 生 产 月 ”活 动 情 况 。 5 5查 开 展 “安 全 生 产 月 ”活 动 的 方 案 , 以 及 方 案 执 行 、 总 结情 况 。 无 方 案 的 , 扣 2 分 ; 有 方 案 但 内 容 不 全 的 , 扣 1分 ; 有 方 案 未 落 实 的 , 扣 2 分 。开 展 重 大 节 日 、 重 要 时 段 安 全 生 产 检查 , 不 定 期 开 展 巡 查 。 2查 下 发 的 检 查 文 件 , 隐 患 查 处 和 整 改 情 况 。 未 按 要 求 开展 安 全 检 查 的 , 扣 2 分 ; 查 出 隐 患 未 整 改 的 , 扣 1 分 。依 法 处 罚
7、 违 法 违 规 企 业 。 2 查 安 全 监 督 告 知 书 和 处 罚 告 知 书 。 未 告 知 、 未 处 罚 的 ,扣 2 分 , 处 罚 未 落 实 的 , 扣 1 分 。落 实 安 全 整 改 和 重 点 监 控 管 理 。 2查 省 、 市 级 检 查 中 发 现 的 安 全 隐 患 整 改 完 成 情 况 。 整 改未 完 成 或 有 同 类 问 题 未 整 改 的 , 扣 2 分 ; 未 实 施 重 点监 控 管 理 的 扣 1 分 。7强 监 监 督 检 查 和 执 法落 实 “打 非 ”专 项 行 动 方 案82 查 建 设 主 管 部 门 审 批 的 各 项 建 设
8、 施 工 手 续 。 不 符 合 审批 要 求 的 , 扣 2 分 。按 要 求 制 订 年 度 专 项 整 治 工 作 方 案 ,并 组 织 实 施 。 2查 制 订 的 方 案 。 未 按 要 求 制 定 方 案 的 , 扣 1 分 ; 未 按 方案 组 织 实 施 或 每 季 度 实 施 后 无 工 作 总 结 的 , 每 发 现 一 项的 , 扣 0.5 分 。建 立 本 系 统 危 险 性 较 大 的 分 部 分 项 基础 数 据 库 和 信 息 管 理 系 统 。 2查 数 据 库 、 信 息 库 ( 台 帐 ) 建 立 情 况 。 未 建 立 数 据 库的 扣 1 分 , 未 建
9、 立 信 息 库 ( 台 帐 ) 的 , 扣 1 分 。8建 筑 施 工 安 全专 项 治 理对 查 出 的 重 大 隐 患 逐 项 进 行 督 促 整改 , 实 行 分 级 监 控 , 并 整 改 到 位 。84 查 相 关 资 料 台 账 。 未 督 促 整 改 或 未 复 查 整 改 情 况 的 ,扣 2 分 ; 整 改 不 到 位 的 , 扣 2 分 。9 建 筑 工 地 治 理 加 强 扬 尘 污 染 防 治 和 文 明 施 工 指 导 和检 查 , 落 实 文 明 施 工 措 施 。 5 5 查 下 发 文 件 和 检 查 记 录 。 未 提 出 指 导 意 见 或 下 发 文 件
10、 的 ,扣 2 分 ; 未 组 织 检 查 的 , 扣 3 分 。制 订 本 年 度 三 类 人 员 、 特 种 作 业 人员 、 项 目 总 监 等 安 全 培 训 计 划 , 进 行教 育 记 录 , 并 认 真 组 织 实 施 。3 查 培 训 记 录 、 实 施 情 况 。 未 制 定 培 训 计 划 的 , 扣 1 分 ;未 按 计 划 要 求 实 施 的 ; 扣 1 分 。10 安 全 宣 传教 育 与 培 训积 极 参 加 省 、 市 组 织 的 相 关 安 全 宣 传 、教 育 、 培 训 活 动 。63 查 参 加 安 全 教 育 宣 传 情 况 。 未 按 要 求 落 实
11、的 , 缺 一 项 ,扣 0.5 分 。3按 市 住 建 局 下 达 的 年 度 指 标 , 签 订 目标 分 解 责 任 书 , 采 取 确 保 不 超 出 控 制指 标 的 措 施 。6 查 有 关 文 件 。 未 进 行 目 标 分 解 的 , 扣 2 分 ; 未 采 取 有 效 措施 的 , 扣 3 分 ; 未 及 时 统 计 分 析 、 上 报 的 , 扣 1 分 。11 事 故 指 标控 制控 制 在 市 住 建 局 下 达 的 事 故 控 制 指 标范 围 内 。2620 查 事 故 记 录 。 发 生 事 故 但 未 超 出 指 标 的 , 扣 10 分 ; 超出 指 标 的
12、, 扣 20 分 。12 应 急 演 练 制 订 建 筑 工 程 重 大 安 全 事 故 应 急 预案 并 组 织 演 练 。 5 5查 预 案 和 演 练 。 未 制 定 建 筑 工 程 重 大 安 全 事 故 应 急 预 案的 , 扣 5 分 ; 未 演 练 的 , 扣 3 分 ; 应 急 指 挥 、 队 伍 、资 金 、 方 案 等 措 施 未 落 实 的 , 每 项 扣 1 分 。13 事 故 处 理 根 据 事 故 调 查 报 告 , 对 相 关 责 任 企业 和 责 任 人 处 理 。 8 8查 有 关 文 件 。 未 按 规 定 对 事 故 相 关 责 任 企 业 和 责 任 人
13、进 行 及 时 处 理 的 , 扣 4 分 ; 事 故 调 查 和 处 理 情 况 未 按规 定 上 报 的 , 扣 4 分 。14 其它情况 约谈和通报批评 6 6被省、市住建部门集体约谈或被诫勉约谈的部门扣2 分,被省、市住建部门通报批评的扣 2 分。合计 100备注1、考核总分值为 100 分,90 分以上为优秀,8980 分为良好,7960 分为合格,60 分以下为不合格,每一单项标准分扣完为止。2、年度内发生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有责事故的为不合格。3、年度内突破市住建局下达的安全生产控制指标的为不合格。4、切实采取有效防范和管控措施,未发生事故的加 5 分。5、安全生产工作获得国家及有关部委和省、市政府或安委会表彰的予以加分,加分最高不超过 10 分。6、序号 1、5(第 3 项) 、9、10(第 1 项) 、12 结合企业进行考评。7、事故数据统计截止时间为一个考核年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