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商银行信用卡灵活分期付款业务细则.doc

上传人:da****u 文档编号:3633959 上传时间:2019-06-28 格式:DOC 页数:4 大小:33KB
下载 相关 举报
包商银行信用卡灵活分期付款业务细则.doc_第1页
第1页 / 共4页
包商银行信用卡灵活分期付款业务细则.doc_第2页
第2页 / 共4页
包商银行信用卡灵活分期付款业务细则.doc_第3页
第3页 / 共4页
包商银行信用卡灵活分期付款业务细则.doc_第4页
第4页 / 共4页
亲,该文档总共4页,全部预览完了,如果喜欢就下载吧!
资源描述

1、1包商银行信用卡灵活分期付款业务细则包商银行信用卡主卡持卡人(以下简称“持卡人” )申请包商银行信用卡灵活分期付款业务,即表示其已详尽阅读、完全知悉并同意遵守本细则。一、业务说明包商银行信用卡灵活分期付款业务(以下简称“灵活分期业务” )是指包商银行为符合条件的持卡人提供的,对其当期已记账但未出账的单笔消费交易转为分期付款的业务。二、业务申请与办理 (一)申请条件本业务仅限包商银行信用卡个人卡办理,且限于主卡;附属卡无法办理。(二)申请时间持卡人须在单笔消费交易记账日后,当期账单日 17:00 之前,申请办理灵活分期付款业务。(三)申请金额限制1、持卡人申请办理灵活分期业务的最低金额不得低于人

2、民币 600 元。2、持卡人申请灵活分期付款业务的交易金额须为单笔消费交易的全部金额,持卡人不可选择就该笔交易的部分金额申请分期付款。(四)申请期数持卡人可申请的分期期数为 3 期、6 期、9 期、12 期、18 期、24 期六档分期期数,每期为 1 个月。(五)手续费标准1、手续费费率分期手续费率分期期数 分期收取 3 期 0.6%/期 6 期 0.6%/期 9 期 0.6%/期12 期 0.6%/期18 期 0.7%/期 24 期 0.7%/期 2、手续费计算方式每期手续费=灵活分期交易本金总金额*每期分期手续费率(六)业务办理方式持卡人可通过包商银行网上银行、手机银行、客服电话等渠道申请

3、办理灵活分期业务。2(七)申请限制1、持卡人可以对多笔交易分别申请灵活分期付款业务,但申请的分期期数和金额仍以单笔交易为单位,不能以多笔交易的汇总金额申请分期。2、下列交易金额不可申请灵活分期付款:非人民币交易(包括取现和消费) 、预借现金交易、分期付款交易、已出账单的消费交易及各项费用(包括年费、利息、滞纳金、手续费等其它信用卡收费) 。(八)包商银行有权依据持卡人账户余额、信用状况等情况独立决定是否同意持卡人的分期付款申请。三、分期付款业务分摊(一)应还本金金额:持卡人成功办理灵活分期后,每期应还本金金额依持卡人选择的分期期数,于灵活分期业务申请成功后第一个账单日开始分摊,在各期账单日逐期

4、入账,余数计入最后一期。(二)应还手续费金额:手续费在灵活分期业务申请成功后的第一个账单日起分期记入当期账单。灵活分期手续费一经收取,不予以退还。(三)每期“应还本金金额”和“应还手续费金额”的计算精确到分位,对于每期“应还本金金额”不能在分位取得整除的,采用四舍五入的方式进行金额拆分,差额在最后一期进行调整。(四)每期“应还本金金额”和“应还手续费金额”视同该期账单日的一笔普通消费计入持卡人每月账单应还款总额,同时全额计入最低还款额。(五)若任一期应还款金额有逾期滞纳情形产生,按照包商银行信用卡领用合约计收利息及滞纳金,每期“应还本金金额”视同该期账单日的一笔普通消费从该期账单日起计收利息。

5、(六)分期付款交易金额和分期手续费将全额占用其交易信用卡的信用额度,被占用的信用额度将根据持卡人每月的实际还款金额逐月恢复。(七)持卡人若按期缴付信用卡账款后仍有多余款项时,该款项将被视为溢缴款,不会提前清偿分期的本金和手续费。四、分期付款的撤销、提前还款等业务处理(一)分期付款的撤销灵活分期一经申请成功,不允许撤销。(二)退货的处理持卡人与商户间发生退换货等退款情形,已成功办理的灵活分期付款交易不受影响,将继续正常进行。 若需要对灵活分期交易进行提前还款,可按照本细则的其它规定进行办理。 (三)分期付款提前还款3灵活分期业务申请人在申请分期后,可拨打包商银行客服电话或登陆包商银行网上银行、手

6、机银行申请,经包商银行核准后方可提前还款。银行将在持卡人账户内一次性扣收持卡人尚未偿还的分期本金及未交纳的剩余期数的全部手续费,已收取的分期付款手续费不予以退还。所有未还款项将在最近的一个账单日全部计入当期最低还款额,持卡人须在最近一期账单的最后还款日前予以清偿。对于已成功提前还款的分期交易不支持撤销处理,且该提前还款金额无法再次给予分期处理。(四)分期付款未结束且持卡人的信用卡已至有效期:1、信用卡到期后正常续卡的,分期付款分摊不受影响,进行正常分摊;2、因持卡人意愿或不符合续卡条件而未正常续卡的,持卡人与包商银行的分期付款协议仍然存在,待摊金额按月在账单日计入该期应还款内,直至分摊完毕。(

7、五)各项分期业务不受理持卡人申请暂停分期付款的交易要求。持卡人在分期付款未终止前如要注销卡片,须提前清偿分期付款未摊本金和手续费,再申请注销。(六)如包商银行认定持卡人的账户不再适合进行灵活分期业务,持卡人的未付分期余额(包括未分摊本金、手续费等)及其它费用则全部到期应付,包商银行有权在不通知持卡人的条件下主动终止其账户的分期付款,要求持卡人一次性偿还剩余分期本金金额、剩余手续费及其他相应费用,该情况包括但不限于: 1、持卡人信用卡账户或卡片被取消、冻结、终止、已经过期或不被续期(或有关通知已经发出) ,账户已消户,卡片已注销; 2、持卡人未按期偿还任何未付金额或信用卡账户中的任何其他结欠款项

8、; 3、持卡人违反了包商银行信用卡领用合约 、信用卡章程或本条款及细则中的任何规定; 4、持卡人有任何舞弊、欺诈或非真实交易的情形;5、持卡人已经破产或身故; 6、包商银行根据相关风险政策认定持卡人资信状况发生恶化,认为该账户不再适合进行分期付款业务。五、积分说明1、办理灵活分期付款业务的原始消费交易根据包商银行信用卡积分计划的规定计算积分。2、灵活分期的每月分摊交易不计算积分。 六、商品(或服务)质量包商银行仅向持卡人提供灵活分期付款金融服务,包商银行并非商品(或服务)的销售商,也不向4持卡人就商户、持卡人所购商品(或服务)或商户与持卡人之间的交易提供任何担保;持卡人所购商品(或服务)的质量

9、问题、售后服务等问题由商户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处理。有关商品(或服务)的买卖、商品(或服务)质量、送货及售后服务等事宜均由商户和持卡人之间自行确定,若持卡人与商户之间就商品(或服务)的买卖、商品(或服务)质量、价款、送货、退货、换货及售后服务或其他相关事宜发生任何疑问和争议,持卡人应直接与商户协商处理。在争议处理过程中,持卡人仍应按时向包商银行支付每月应还款额。持卡人也不得以与商户的任何争议为由拒绝向包商银行偿还所欠款项。七、其他说明(一)本细则为包商银行信用卡领用合约的附加条款。其它未尽事项依据包商银行信用卡章程 、包商银行信用卡领用合约 、银行业务规定及金融惯例有关规定处理。(二)包商银行在法律许可的范围内保留对本条款及细则解释、修改及终止的权利,并通过包商银行认为合适的方式将修改或终止的条款及细则向持卡人公告。 (三)持卡人可拨打包商银行客服电话或当地网点咨询本业务详情。(四)以上业务条款及细则自 年 月 日起生效。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教育教学资料库 > 课件讲义

Copyright © 2018-2021 Wenke99.com All rights reserved

工信部备案号浙ICP备20026746号-2  

公安局备案号:浙公网安备33038302330469号

本站为C2C交文档易平台,即用户上传的文档直接卖给下载用户,本站只是网络服务中间平台,所有原创文档下载所得归上传人所有,若您发现上传作品侵犯了您的权利,请立刻联系网站客服并提供证据,平台将在3个工作日内予以改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