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体育道德风尚奖评比细则为促进我院师生在田径运动会期间充分展示良好的竞技道德和精神风尚,推进学校精神文明建设,学院决定在田径运动会中评比体育道德风尚奖。评比办法如下: 一、评选范围衢州学院秋季田径运动会参与各项比赛项目的运动员、代表队及裁判员;二、评选奖项衢州学院秋季田径运动会设立代表队、运动员及裁判员“体育道德风尚奖”三个奖项。三、评选条件1.评选体育道德风尚奖的代表队、运动员和裁判员应严格遵守运动员守则 、 裁判员守则 ,并以此作为条件。2.严格遵守大会的有关规定,服从领导、听从指挥、做到令行禁止。3.遵守赛场纪律,比赛作风端正,尊重对手、尊重裁判、尊重观众。4.认真对待每一场比赛,奋力进取
2、,顽强拼搏,胜不骄,败不馁,赛出风格、赛出水平。5.裁判在执行任务时,做到严肃、认真、公正、准确,不徇私情,不搞不正之风。6.遵守社会公德,讲文明、讲礼貌、讲卫生。四、评选名额 评比“体育道德风尚奖”代表队 8 个,代表队以专业为单位;评比“体育道德风尚奖”运动员各队推荐 1-2 名;评比“体育道德风尚奖”裁判员若干名;全面评比各专业师生精神文明的总体情况。五、评比内容 共 100 分 (一)入场式开幕式 (50 分) 1代表队、运动员及裁判员代表服装统一。 20 分 2代表队、运动员及裁判员精神振奋,步伐整齐,秩序紧然。 20 分 3宣传形式多样,表演富有创意。 10 分 (二)参赛、参与率
3、 (10 分) 1代表队、运动员及裁判员参赛、参与率 100%。 10 分 2代表队、运动员及裁判员参赛、参与率 99%以上。 6 分 3代表队、运动员及裁判员参赛、参与率 97%以上。 3 分 4代表队、运动员及裁判员参赛、参与率 95%以下。 0 分 (三)赛场秩序 (15 分) 1运动员遵守比赛规则,服从裁判。 违规一次扣 2 分 2观众遵守赛场秩序,文明观赛。 违规一次扣 2 分观众不得无故进入比赛现场 5 人次扣 2 分裁判员不尊重运动员 违规一次扣 2 分3自觉维护赛场和看台卫生。 违规一次扣 2 分 4运动员参赛不得冒名顶替,一经发现取消评比资格。 5有严重不文明行为,影响运动会
4、正常进行,一经发现取消评比资格。(四)宣传服务 (20 分) 1投稿广播宣传,根据投稿的数量和质量评分。 10 分 2组建啦啦队,整齐有序,效果明显。 5 分 3做好比赛的各项服务工作。 5 分 (五)承办运动会组委会交办的任务。(5 分)六、组织领导 1成立院田径运动会体育道德风尚奖评比小组,运动会组委会主任担任评比小组组长。评比工作由院教务处组织实施。2评比小组成员构成:有关院领导,教务处、学生处、团委负责人,体军部负责人,各院系推荐一名评委组成。 七、评分规定 1评比小组集中打分,评比小组成员按要求准时到指定地点集中。无故不参加 1 次的,适当减扣该成员所在院系的分数,不参加 2 次以上的,取消所在院系的评比资格。 2对赛场秩序等项目采取随机抽查的办法评分,随机抽查时至少有 2 名以上评比小组成员参加。 3欢迎师生参与监督,向评比小组提供情况,评比小组核实后评分。 4评比小组汇总各项评分,形成初步结果报运动会组委会,由运动会组委会审核确定获奖代表队。 八、表彰奖励 将在衢州学院秋季田径运动会闭幕式上,给获得“体育道德风尚奖”代表队颁发奖杯(或锦旗) 。获得“体育道德风尚奖”的运动员、裁判员在闭幕式结束后,由大会委托组委会颁发证书。九、本办法由院田径运动会组织委员会负责解释。院田径运动会组织委员会2010 年 9 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