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洋环境学院2010年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定细则.doc

上传人:da****u 文档编号:3634078 上传时间:2019-06-28 格式:DOC 页数:7 大小:56KB
下载 相关 举报
海洋环境学院2010年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定细则.doc_第1页
第1页 / 共7页
海洋环境学院2010年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定细则.doc_第2页
第2页 / 共7页
海洋环境学院2010年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定细则.doc_第3页
第3页 / 共7页
海洋环境学院2010年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定细则.doc_第4页
第4页 / 共7页
海洋环境学院2010年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定细则.doc_第5页
第5页 / 共7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1、- 1 -水产学院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定细则根据中国海洋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海大字201413 号)的精神,结合学院实际,特制定本细则。一、评定范围和内容类别 评定范围 评定内容博士四年制四年级全日制脱产学习研究生第四学年学业奖学金博士 三年级全日制脱产学习研究生 第三学年学业奖学金博士 二年级全日制脱产学习研究生 第二学年学业奖学金硕士 三年级全日制脱产学习研究生 第三学年学业奖学金硕士 二年级全日制脱产学习研究生 第二学年学业奖学金注:全日制脱产学习研究生,指人事关系全部转到学校的非在职研究生,其中,休学、国家公派攻博的研究生不参评。以下所称“四年级”博士研究生均指“四年制四年

2、级”博士生。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能申请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培养方式为在职者;- 2 -人事档案未转入学校者;已参加评选过学制内优秀研究生奖学金者;评选学年内,累积离校时间超过 150 天者(不含因公请假和寒暑假);评选学年内受到学校纪律处分者;未按规定缴纳学费及其他相关费用者;已办理休学且休学期为一年者;通过国家公派研究生项目出国联合培养未归者(已完成该项目且办理回校手续的除外);其他不能申请学业奖学金的情况。二、评定标准和比例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的等级标准和比例,见下表:博士研究生 硕士研究生等级比例金额(元/年/生)比例金额 (元/年/生)一等 30% 18000 20% 12000二等 70%

3、 15000 60% 8000三等 20% 5000三、评定条件和办法1、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获得者需符合下列基本条件- 3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2)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规章制度,品行优良,身心健康。3)学业态度认真,学风端正,积极开展科研工作,并取得良好进展。2、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分等级评定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定,建议根据研究生上一学年思想品德、学业成绩、学术研究及社会实践等方面综合考虑。上一学年课程成绩不合格者,原则上不享受博士生一等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和硕士生一等研究生学业奖学金。3、综合成绩构成1)综合成绩由学习成绩、学术与科研活动成绩和社会活动成绩三部分构成:三年级学

4、术型硕士总分 = 学术与科研活动成绩 90%+ 社会活动成绩(注:社会活动成绩满分 10 分,超过 10 分以 10 分计算)。三年级专业硕士总分= 学术与科研活动成绩90%+ 社会活动成绩(注:社会活动成绩满分 10 分,超过 10 分以 10 分计算)。四年级、三年级博士总分 = 学术与科研活动成绩90%+ 社会活动成绩(注:社会活动成绩满分 10 分,超过 10 分以 10 分计算)。二年级学术型硕士总分 = 学习成绩 + 学术与科研活动成绩%70+ 社会活动成绩(注:社会活动成绩满分 10 分,超过 10 分以 10 分%20计算)。二年级专业硕士总分 = 学习成绩 + 学术与科研活动

5、成绩05- 4 -+ 社会活动成绩(注:社会活动成绩满分 10 分,超过 10 分以 10 分%04计算)。二年级博士总分 = 学习成绩 + 学术与科研活动成绩 + 社%20%70会活动成绩(注:社会活动成绩满分 10 分,超过 10 分以 10 分计算)。2)综合成绩计算学习成绩博士:为申请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年度所修全部课程(按照研究生教育管理系统)的平均学分绩,若有博士综合考试成绩,则为(平均学分绩+综合考试成绩) /2。硕士:为申请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年度所修英语(英语免修成绩不计入内)、政治、学位基础课(按照研究生教育管理系统)的平均学分绩。其中:英语、政治课程,在第一学年内有不及格者,只能

6、申请三等奖学金;英语按照两个学期的成绩综合计算;重修科目按照重修后的成绩计算。注:平均学分绩公式如下:平均学分绩= +学分*0.2n n11.总 学 分 学 分课 程 成 绩学 分课 程 成 绩学术与科研活动成绩包括:(a) 论文、专利发表情况,具体计算方式见附表;(b)参与科研项目或创新课题及取得成果情况、参加学术会议和学术交流及表现情况等,由导师对学生进行排序,按照优秀、良好、中等三个等级评分,每位研究生导师研究生的优秀率不超过 20%,良好率不超过 30%。a、b 两部分分数所占比例:学术硕士 a 占 70%,b 占 30%;专业硕士 a 占- 5 -30%, b 占 70%;博士 a

7、占 80%,b 占 20%。研究生发表论文、专利计分表专利成果类别作者顺序SCI(硕士、博士) 重要中文核心期刊 (硕士、博士) 实用新型 发明专利1 40*( 1+影响因子)/篇 20/篇 10/项 40/项备注:发表论文署名第一单位须为“中国海洋大学”,“作者顺序1”是指导师第一、学生第二或学生本人第一,共同第一作者或并列第一作者的论文,可视为 1/N 篇论文(N 为共同第一作者或并列第一作者的人数);学生为通讯作者的论文不能视同第一作者。重要中文核心期刊指的是海大认定的核心期刊。SCI 刊物的影响因子原则上以学校提供的查询方式为准,特殊情况本人提出申请和证明材料经导师认可后由院学术分委员

8、会认定。发表论文时间:从评定奖学金所在上一年度秋季学期入学注册时间算起,SCI 文章以 DOI 号为准,其他学术期刊以纸质版论文为准,专利以授权号为准,每篇论文、每项专利仅限使用一次。申报的论文只限研究性论文。社会活动成绩:社会活动包括研究生参加社会实践活动、参加学校、院(系、所)和班级学生工作以及各类校园文化活动情况等。社会活动成绩=评议分+加分,研究生班委组织班级对研究生参加社会活动中思想态度以及组织协作能力、社会实践能力、学习能力和语言表达能力等方面的表现进行评议,评议分:硕士 0-6 分、博士 0-6 分。加分参考标准:积极参加科技竞赛、社会实践活动获奖者加分(需提供相关证书- 6 -

9、原件):校(市)级一、二、三等奖分别加 2.5、1.5、1 分;省级一、二、三等奖分别加 3.5、2.5、1.5 分;国家级一、二、三等奖分别加4、3、2 分。注:同一作品(或同一活动)以所获最高分计。积极参加学校各类社会实践活动,如中国海洋大学“立德修身行稳致远”研究生素养提升计划活动获奖者,一、二、三等奖分别加 0.3、0.2、0.1 分。其他实践活动以证书为依据,表现突出者酌情加 0.1 分。荣誉称号获得者的加分(校“优秀研究生”、“优秀研究生干部”、“研究生实践活动积极分子”除外):校(市)级荣誉称号加 1 分;省级荣誉称号加 1.5 分;国家级荣誉称号加 2 分。需提供相关证书原件积

10、极承担社会工作并有成绩者加分(由党团委根据工作情况考核确定,并公示加分名单,以公示名单为准):校研究生会主席最高3.5,院研究生会主席、校级部长最高 3;院研究生会副主席、班长、支部书记最高 2.5,院级部长最高 2;一般干部或担任其他社会工作有突出成绩者,最高 1 分。干部兼职,加分以最高分计、不能叠加。参加校运会并获奖者加分:1、校级体育比赛获得前六名者(包括团体比赛的主力队员和单项比赛参赛者),分别加 3 分、2.5 分、2 分、1.5 分、1 分、0.5 分(需提供获奖证书原件);2、报名并参加校级体育比赛者(包括团体比赛及单项比赛),加 0.2分(名单由院研究生会统计,以学院党团委公示为准);其它情况酌情加减分。 - 7 -社会活动成绩需要通过个人申请班级评定小组认定并公示党团委公示的环节最终确定得分四、评定机构和程序1、学院学业奖学金原则上由院学术分委员会负责评定。2、一等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由本人提出申请,填报中国海洋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申请表,并附上发表的学术成果(导师签字认可)和奖励证书复印件。3、学院学术分委员会的评定结果在学院范围内公示,经公示无异议后报研究生院。在研究生申报、审核和奖励过程中,如发现弄虚作假,或抄袭、剽窃他人成果者,一经查明属实,即撤销奖励,追回奖金,并根据情节轻重给予纪律处分。本办法由水产学院负责解释。水产学院二一七年十二月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教育教学资料库 > 课件讲义

Copyright © 2018-2021 Wenke99.com All rights reserved

工信部备案号浙ICP备20026746号-2  

公安局备案号:浙公网安备33038302330469号

本站为C2C交文档易平台,即用户上传的文档直接卖给下载用户,本站只是网络服务中间平台,所有原创文档下载所得归上传人所有,若您发现上传作品侵犯了您的权利,请立刻联系网站客服并提供证据,平台将在3个工作日内予以改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