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1 院政201496 号济源职业技术学院关于印发就业工作考核细则的通知学院各部门:随着就业形势及就业工作内容的变化,2011 年印发的招生就业工作考核细则(院政2011 106 号)已不能适 应目前工作。为科学合理地对各系就业工作进行考评,推动学院毕业生就业工作再上新台阶,经学院研究,特制定新的就业工作考核细则,现予印发,请各部门即日起遵照执行。同时,院政2011 106 号文件中的就业工作考核细则(附件 2)废止。此前下发的各类就业工作文件,凡涉及以院政2011 106 号文件为依据的, 现以此细则为准,相关文件不再另行修订。本文件由招生就业指导中心负责解释。附件:就业工作考核细则2014
2、 年 11 月 11 日 2 附件就业工作考核细则序号 考核项目 考核内容及赋分标准 评分标准1组织领导(5 分)1.每学期至少召开两次党政联席会议专题研究就业工作(1 分);2.有必要的就业接待、洽谈、面 试场所,必备设施全,氛围布置好(1 分);3.年度工作有计划、 总结,质量高,就业工作档案管理规范、 齐全(2 分);4.开展有毕业班辅导员就业工作方面的学习和培训,就业专干业务娴熟(1 分)。1.专题会每少一次扣 0.25 分;2.无就业接待、洽谈、面试场所,扣1 分,缺少必备设施,没有氛围布置的扣 0.5 分;3.无年度工作计划、总结,扣 1 分, 总结计划敷衍塞责、 质量不高,扣 0
3、.2-0.5 分,就业工作档案不齐全,不规范,扣 0.5-1.5 分;4.没有开展 毕业班辅导员就业工作培训的扣 0.5 分,就业专干业务生疏的,扣 0.5-1 分。2就业管理(40 分)1.及时并准确地 统计、 报送就 业工作方面的各种报表、数据、资料等(5 分);2.就业协议书、 报到证管理严格,办理及时,无差错、无虚假(5 分);3.学生诚信度高,自荐和推荐材料无虚假现象,就业信息准确、真 实、有效(4 分);4.建立用人单位资源库和准入淘汰机制,向毕业生推荐优质用人单位(3 分);5.认真举办校园专场招聘会,为毕业生提供更多的优质就业岗位,努力提高就业率和就业质量(3 分);6.当年毕
4、业生首次就业率达 93%以上,最终就业率到 95%以上,灵活就 业率控制在 2%以内(10 分);7.对家庭经济困难毕业生、少数民族毕业生、残疾毕业生、就业困难的女性毕业生等就业困难学生就业帮扶有方 案 、措施和工作效果(2 分);8.及 时 进 行毕 业 生 和 用 人 单 位 跟 踪 调 查 (2 分); 9.撰 写 毕 业 生 跟 踪 调查 报 告 ,报 告 中 要 有 毕 业 生 专 业 对 口 率 、稳 定 率 、升 迁 率 、起 薪 线 、月 收 入 、毕 业 生 对 母 校 满 意 度 、毕 业 生 对 现 工 作单 位 满 意 度 、用 人 单 位 对 毕 业 生 满 意 度
5、、用 人 单 位 对 我 院人 才 培 养 和 就 业 服 务 满 意 度 等 9 项 重 要 数 据 (6 分)。1.报 送 资 料 数 据 不 及 时 或 者 有 差 错 ,一 次 扣 0.5 分 ,造 成 重 大 影 响 的 ,扣 2 分 ;2.就 业 协 议 书 有 虚 假 一 人 次 扣 0.5 分 ,报 到 证 办 理 因 工 作 失误 ,每 错 一 人 次 扣 1 分 ;3.就 业 信 息 统 计 不 准 确 ,经 核 实 每 差 错 一 人次 扣 0.2 分 ,造 成 重 大 影 响 的 ,扣 2 分 ;4.资 源 库 中 用 人 单 位 数 量 达到 当 届 毕 业 生 人
6、数 的 10%,每 少 1%扣 1 分 ,有 比 较 详 细 的 单 位 介 绍 、联 系 人 信 息 、招 聘 岗 位 、薪 资 标 准 、毕 业 生 评 价 等 信 息 ,有 新 增 和 淘汰 记 录 ,信 息 不 全 者 ,酌 情 扣 1-2 分 ;5.举 办 校 园 专 场 招 聘 会 场 次 应不 少 于 本 院 系 毕 业 生 专 业 数 的 1.5 倍 ,每 少 一 场 扣 1 分 ,为 毕 业 生提 供 的 就 业 岗 位 应 不 少 于 本 院 系 毕 业 生 数 的 1.5 倍 ,每 少 10%扣 1分 ;6.首 次 、最 终 就 业 率 每 低 0.5%,扣 1 分 ,灵
7、 活 就 业 率 每 多 0.5%,扣 1 分 ;7.对 就 业 困 难 毕 业 生 无 帮 扶 方 案 、措 施 ,或 者 工 作 效 果 差 ,酌 情 扣 0.5-2 分 ;8.毕 业 生 跟 踪 调 查 各 专 业 调 查 人 数 不 少 于 当 届 毕 业生 人 数 的 8%,每 少 1%扣 0.5 分 ;对 一 次 性 招 录 10 人 以 上 的 单 位 ,要 在 学 生 上 岗 6 个 月 内 ,到 企 业 回 访 一 次 ,没 有 回 访 的 ,每 少 一 次扣 1 分 。9.各 专 业 的 毕 业 生 跟 踪 调 查 报 告 ,每 少 一 专 业 扣 2 分 ,敷 衍塞 责
8、、质 量 不 高 的 酌 情 扣 0.5-2 分 。3 信息化 建设 1.加强院系就 业网站建设,就 业栏目内容丰富(1 分);2.就业信息发布及时,信息量大,更新快(5 分);3.广泛宣 1.院 系 网 站 就 业 专 栏 的 栏 目 单 一 、内 容 单 调 的 ,酌 情 扣 0.2-0.5 分 ;2.就业信息发布量小,内容陈旧的,酌情扣 2-4 分;3. 就业创业政策、 3 (15 分) 传就业政策,指导性强,学生浏览多(2 分);4.优秀毕业生及创业成才典型介绍图文并茂,内容详实,案例多,更新及时(5 分);5.建立有校友联络站,有专人负责校友联络工作(2 分)。工作流程等信息发布不及
9、时不全面的,酌情扣 0.5-1 分;4.优秀毕业生成才典型事例内容详实,图文并茂,数据更新快,酌情 给 2-5分;5.无校友联络方式(如校友网站、校友 QQ 群)的扣 1 分,无优秀 校 友 名 册 的 扣 1 分 ,没 有 专 人 负 责 校 友 联 络 工 作 的 扣 1 分 。4就业创业教育工作(20 分)1.积极组织大学生 职业规划大赛(或者创业大赛)、求职简历展评等形式的就业技能教育活动(5 分);2.开展毕业生就业创业教育工作(5 分);3.组织学生参加“GYB、SIYB”创业培训班, 动员毕业生申办大学生创业证(5 分);4.做好学生创业教育及项目孵化工作,鼓励有创业意识的毕业生
10、在学院大学生创业园申报创业项目,或自主创业,当年毕业生参与创业比率达到 5%以上(5分)。1.每年组织大学生职业规划大赛(或者创业大赛)、求职简历展评等就业技能教育活动不少于 3 项,每少一项扣 2 分;2. 每年组织不少于 2 次就业创业教育报告会,每少一次扣 3 分;3.每年组织学生参加“GYB 、SIYB”创业培训班人数不低于院系在校生总数的5%,每少 1%扣 1 分,当年毕业生创业证办理数量达到 5%以上,每低 1%扣 2 分;4.在校生规模 500 人以上的院系创业项目不少于 2 个,在校生规模 500 人以下的院系创业项目不少于 1 个,少完成一项扣 1 分,当年毕业生参与创业比率
11、每低于 5%一个百分点,扣 1 分。5科研与获奖情况(20 分)1.积极参加就业创业方面的各级各类比赛活动;2.开展就业创业工作宣传、研究和实践。1.院级就业竞赛获奖的一、二、三名,分别加 3 分、1.5 分、0.5 分;在省级就业竞赛中获得的一、二、三等奖的,分别加 5 分、4 分、3分,获优秀奖的加 2 分;2.在省、市、院级媒体发表就 业宣传报道的,分别加 3 分、2 分、 0.5 分;在 CN 级及以上刊物发表就业创业工作研究论文,每篇加 2 分,完成校级及以上就业课题研究,每 项分别加 1 分、3 分;就业创业工作论文、 课题获得省级一、二、三等奖的,分别加 3 分、2 分、1 分;学生创业项目得到省市 资金资助的,酌情加 2-5 分。6创新与特色(10 分)就业创业工作成绩突出或者形成就业工作特色。 就业创业工作成绩突出或者形成就业工作特色的,经学院领导批准,酌情加 5-10 分。备注:14 项(80 分),赋分为每一小项扣完为止;第 5 项得分为 20 分封顶;第 6 项为就业创业工作成绩特别突出,或者形成比较鲜明的工作特色,在学院或者全省具有引领和示范作用,或者在全省进行推广宣传。在考核前由系(院)申 报,并报学院领导审批后给予加分,10 4 分封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