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整体精装修奖评审标准一、基本条件1.申报项目必须符合国家建设的政策法规。2.申报项目必须是在建或已建成的工程,竣工或已竣工项目。二、评审标准对于符合上述基本条件的申报项目,采取专家评分方法进行项目评审。项目评审采用 10 级分制,最高有效分为 10 分,最低有效分为 1 分。项目总得分根据权重系数计算。得分从高到低取前 10 位为本奖项入围项目,但项目总得分不得低于 7.0 分。见评分表。评分等级说明:总体效益:非常显著(9-10 分)、显著(6-8 分) 、一般(3-5 分)、不显著(1-2 分)各分项技术水平:优秀 (9-10 分)、良好(6-8 分) 、一般(3-5分) 、较差(1-2
2、分)2整体精装修奖专家评分表专 家 评 分评 价 内 容9-10 分 6-8 分 3-5 分 1-2 分 权值1.社会效益、经济效益、环境效益 0.05总体效益2.国内外的反映及评价 0.053.整体精装修前期策划深度(成本范围、目标人群、功能需求、前瞻性等) 0.154.户型优化与部品精细化(功能合理布局、人体工程、交通动线、无障碍设施、配套成品、设备标准化等)0.155.成本规划与控制(根据项目特征与户型特征对成本构架的有效搭建) 0.16.绿色装修材料选择与材料管理 0.27.工程管理的优质、有效(工期管理、品质管理、土建与精装修的工序、节点配合、人工管理等)0.15该项目各分项技术水平8. 整体精装修方面的创新要素(新材料、新技术、新应用等) 0.15项目总得分评审专家(签字):_年 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