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5 党内统计年报表审核评分标准一、具体评分标准统计报表质量考评采取扣分制,基础分100分,实行逐项考核扣分,扣完为止。具体评分标准如下:评分标准 分值 考核说明按时完整上报统计报表、数据说明资料和电子数据包。30 报送时间以组织部确定的审核时间为准,延期报送统计报表、数据说明资料的,延后一天扣2分。统计报表数据真实、完整、准确。40 漏统、错统、重 统及数据与情况不符的,每 处扣2分。表内和表间逻辑关系错误的,每处扣2分。未按审核要求附说明的,每项扣2分。未经核实伪造、篡改数据的,此项不得分。发现问题后,没有按照审核要求,未在规定时间内校核、修正数据的,每处扣3分。校核、修正数据。 30发现问题后,未经核实,随意修改数据, 导致再次出错的,每处扣5分。二、平衡加减分标准党员总数超过300名的统计汇总单位,在总分中加1分。党员总数超过500名的统计汇总单位,在总分中加2分。党员总数超过 36 800名的统计汇总单位,在总分中加3分. 三、报表等次评定标准党内统计年报表分为三个等次:优秀(100分)、良好(96分以上)、合格(90-95分)、不合格(90分以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