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第 1 页 共 4 页珠江口中华白海豚调查与评估技术研究服务招标代理委托协议书(协议编号:珠物招18509)广东珠江口中华白海豚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 珠海市物资招标有限公司二 一八年九月第 2 页 共 4 页招标代理委托协议书委托人:广东珠江口中华白海豚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 (以下简称甲方)受托人:珠海市物资招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甲乙双方代表根据我国合同法、招标投标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过友好协商,就珠江口中华白海豚调查与评估技术研究服务的招标代理委托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一、总则1. 双方应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各项方针、政策、条例和法规。2. 双方应密切配合,分工协作,本着
2、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充分发挥各自的优势,齐心协力,努力做好本项目的招标工作。3项目名称:珠江口中华白海豚调查与评估技术研究服务 4.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5. 甲方联系人:李玲 联系电话:0756-2124161乙方联系人:卢明敏 联系电话:0756-33610756预算金额:人民币壹佰肆拾伍万元整(1,450,000.00 )。二、双方的职责1.甲方的职责1.1 甲方具有本项目建设的相应资金。1.2 按照本项目进度的要求,和乙方协商,提出具体的招标任务计划。1.3 负责将项目有关技术要求提交给乙方。1.4 负责及时提供招标代理所需要的其它资料。1.5 审核确认招标公告、招标文件等与招标项
3、目有关的实质性工作内容。1.6 协助乙方解答投标人提出的有关问题。第 3 页 共 4 页1.7 监督评审现场的工作纪律。1.8 办理其他应由甲方负责的事宜。2. 乙方的职责2.1 乙方受甲方的委托,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等规定组织本项目的招标代理工作,为甲方提供优质服务。2.2 负责编写、印刷和发售采购文件。2.3 负责联系并发布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书。2.4 负责答复投标人就采购文件所提出的问题;需要时,负责向所有投标人发送标书修改通知。2.5 组织并主持开标评标会议;如有必要,负责邀请有关投标单位前来进行投标文件的当面澄清。2.6 需要时,负责通知投标单位延长投标和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2.7
4、 负责向中标单位发送中标通知书。2.8 负责整理相关招投标资料,并提交甲方归档。2.9 对甲方及招投标各方提供的相关资料有保守秘密的义务,不得透露或发布给无关人员或利益相关人员。三、招标代理服务收费和支付1. 招标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人向乙方支付。2、根据关于印发广东省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劳务报酬标准的通知(粤财采购20171号)和珠海市财政主管部门相关规定,由甲方负责支付评委评标费用。四、其他1. 甲乙双方均应认真履行本委托协议所规定的职责,对执行本委托协议中所发生的问题,任何一方均应及时通知对方并及时协商解决。由于任何一方违约而造成本委托协议不能继续履行或其他严重后果的,违约方须承担责任。第 4 页 共 4 页2. 对协议进行的任何修改和补充,均需经双方代表协商一致同意并签署书面补充协议,该补充协议将成为本协议不可分割的一部分。3. 本协议自双方授权代表签字盖章后立即生效。4. 本协议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二份。甲方: 广东珠江口中华白海豚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 代表:日期:乙方: 珠海市物资招标有限公司 代表: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