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渠江航运建设工程新东门作业区一期工程施工 I 标工地试验室验收会会议纪要会议时间:2011 年 5 月 8 日会议地点:新东门作业区一期工程工地一楼会议室会议主持:牙琪敏审核组及监督指导组:见附件 1参加单位及人员:见签到表(见附件 2)会议纪要整理:四川广安承平港务公司工程部会议主题:对施工 I 标工地试验室进行验收本次验收会议根据四川省公路水运工程工地试验室管理办法(试行) (川交函【2008】376 号)的有关要求,由四川广安承平港务公司组织,邀请了省港航公司专家袁怡渝、刘离峡,湖南三湘监理部谢金华、张文胜共同组成了审核组,省交通厅公路水运质量监督站、广安市交通建设质监站组成监督指导组,
2、 (详见附件 1) ,会议由省交通厅公路水运质量监督站牙琪敏科长主持。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公路水运工程工地试验室管理的通知 (川交质监函【2010】48 号)的有关要求,对施工单位工地试验室进行了全面细致的现场检查、查看有关资料,召开了现场验收现场会,进行了交流讨论,就提出的有关问题及审核结论,并进行了细致、全面的梳理分析,形成主要内容纪要如下:1. 资料显示试验室执行公路工程建设试验标准,要求必须严格按照水运工程试验标准开展试验活动。2. 检测工程师必须有公路水运资质证书,一般试验人员具备公路工程试验员资质,试验人员必须认真学习和严格执行水运工程相关规范。3. 大型水运工程工地试验室试验人员数
3、量应该不少于 3 人,施工方仅报了 3 人,要求增加试验人员,四川路航公司的苏扬等试验人员也可以列入备案的试验人员名单中。4. 试验室标准规范等相关资料应标识清楚,如有效受控或废弃。5. 要求各试验人员认真学习相关细则,如振捣机与天枰在同一桌面是不规范的,应给予整改。6. 样品标识不够具体细致,如取料时间,料源,经办人等。7. 设备使用和维护记录不应产生代签或者修改。8. 要求施工方应编制试验相关的环保处理方案。9. 监理严格对施工单位现场试验人员进行出勤考核。要求工地试验人员每月现场出勤工作时间至少为 21 天。10. 为保障意外停电情况下工地试验室正常运行,工地试验室应配备备用电源。11.
4、 申报备案材料应该有明确的质量方针和质量目标体系,并且将质量方针和质量目标体系(盖鲜章)以及资质证书复印件进行规范制作,张挂上墙12. 经审核组、监督指导组验收认为,施工试验室满足相关文件的要求,可以投入使用;上述所需进一步完善的资料,在 5月 10 日前补充完善后,形成正式资料,报送监理审核,业主审批,由业主报广安市交通建设质监站正式备案。附件 1:成立施工 I 标工地实验室审核组、监督组的通知附件 2:会议签到表四川广安承平港务公司工部二 O 一一年五月八日 附件 1:关于成立施工 I 标工地实验室审核组、监督组的通知湖南三湘监理部、四川路航建设经理部:计划于 2011 年 5 月 8 日对施工 I 标工地实验室、监理标工地实验室进行验收,根据四川省公路水运工程工地实验室管理办法(试行) (川交函【2008】376 号)第十四条的规定,成立新东门作业区施工 I 标工地实验室验收审核组,其成员及组成如下:业主:欧肇松、王小志;监理:谢金华、张文胜;专家:袁怡渝、刘离峡。成立审核工作监督指导组,其成员组成如下:1、厅公路水运质量监督站:牙琪敏、周维嘉;2、市交通建设质量监督站:彭雄志、郑永烽。请你部按照有关规定做好相关的验收资料准备工作。特此通知!四川广安承平港务有限公司工程部2011-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