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定额管理程序.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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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劳动定额管理程序1. 目的通过开展工作研究,消除无效劳动,降低人工成本,提高劳动效率,提高劳动定额水平,促进劳动定额管理的技术创新和管理创新,为生产管理系统及相关管理部门提供技术支持.2. 适用范围本办法适用集团公司所属各直属专业厂、分公司、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3.术语和定义3.1 劳动定额:是产品生产过程中劳动消耗的一种数量标准,是指在一定的生产技术组织条件下,为完成单位产品所规定的必要劳动时间消耗标准或在单位时间内生产合格产品数量(或完成工作量)的标准。前者称为“时间定额” ,后者称为“产量定额” ,这两种形式可以直接转换,都是劳动计量标准。3.2 工作研究:是运用方法研究和时间研究的

2、技术,对工作系统的构成、要素之间的关系以及多种环境等进行分析、研究、设计、改进,力求以尽量少的劳动消耗获取尽可能多的工作成果的一项工程技术。3. 3 劳动定额水平:是指劳动定额的松紧和平衡程度.它是企业在一定时期内,由人的素质和物质条件以及己达到的生产技术、企业管理和劳动组织水平所决定的。4. 职责集团公司的劳动定额管理工作实行两级管理。集团公司的劳动定额管理工作,在集团公司主管副总经理领导下,由集团公司生产制造部统一归口管理,日常办事机构是生产制造部工业工程室。直属专业厂、分公司、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的劳动定额管理工作,在本单位主管总经理(或厂长)领导下,由各单位的工业工程主管部门归口管理

3、。4.1 集团公司生产制造部4.1.1 组织贯彻国家、行业的劳动定额标准,组织制定、贯彻集团公司的劳动定额时间标准。4.1.2 制定集团公司有关劳动定额管理文件。4.1.3 组织开展工作研究工作,优化生产要素配置,消除无效劳动,提高劳动效率。4.1.4 平衡集团公司劳动定额水平,组织各单位制定和修订产品的劳动定额。4.1.5 审批直属专业厂劳动定额。4.1.6 编制、汇总集团公司产品劳动量;统计、分析劳动定额完成情况,劳动生产率的变化情况。4.1.7 指导、评价下属各单位开展工作研究工作及劳动定额管理工作;组织系统培训工作;开展经验交流。4.1.8 收集先进单位工作方法及同类竞争企业的劳动生产

4、率信息。4.2 发展部负责向生产制造部提供综合路线表。4.3 直属专业厂4.3.1 贯彻国家、行业和集团公司的劳动定额标准。4.3.2 贯彻执行集团公司的有关劳动定额管理程序文件。4.3.3 开展工作研究工作,制定、修订产品及辅助生产劳动定额。4.3.4 汇总全厂产品劳动量;并按规定的时间向集团公司呈报有关报表。4.3.5 指导、评价基层劳动定额原始记录。4.3.6 收集先进工作方法及同类竞争企业的劳动生产率信息。4.3.7 向有关部门提供劳动定额资料。4.4 分公司、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以下简称子公司)4.4.1 组织贯彻国家、行业和集团公司的劳动定额标准。4.4.2 贯彻执行集团公司有

5、关劳动定额管理的规章制度。4.4.3 组织所属单位开展工作研究工作,优化生产要素配置,消除无效劳动,提高劳动效率。4.4.4 平衡所属各单位的劳动水平,组织公司所属各单位制定和修订产品的劳动定额及时间标准。4.4.5 审批下属各单位劳动定额。4.4.6 汇总本公司产品劳动量;统计、分析劳动定额完成情况、劳动生产率的变化情况;并按规定的时间向集团公司呈报有关报表。4.4.7 指导、评价下属各单位开展研究工作,劳动定额管理工作;组织系统业务培训;开展经验交流5. 工作程序与要求5.1 工作程序5.1.1 劳动定额制定5.1.1.1 在新产品试生产阶段,直属专业厂在开展工作研究的基础上制定新产品劳动

6、定额,将劳动定额清单 、 劳动定额清单零件目录表报制集团公司生产制造部工业工程时。5.1.1.2 生产制造部工业工程室依据发展部的综合路线 、 生产准备通知书及伸报单位技术发展部门提供的工艺(工序) 卡等相关资料到生产现场、车间、技术部门调查、审核新产品劳动定额。5.1.1.3 报主管部长,审批新产品劳动定额为临时定额,使用期为本至高无上个月。5.1.1.4 通知伸报单位上报修改后的临时定额,并使用新产品劳动定额(临时定额)。5.1.1.5 新产品形成批量、工艺稳定后,由伸报单位根据掌握的统计数据,重新组织制定劳动定额,经生产制造部审批后作为现行劳动定额管理。(注 :5.1.1.1-5.1.1

7、.5 程序适用于直属专业厂,子公司下属单位制定劳动定额呈报子公司并由子公司审批,年末统一报生产制造部备案)5.1.2 劳动定额统计5.1.2.1 直属专业厂、子公司根据劳动定额完成工时等数据统计汇总成基本生产操作人员完成定额工时月报表 、 辅助生产操作人员完成定额工时月报表 、 维修人员完成工时月报表,每月的日上报生产制造部工业工程室。5.1.2.2 生产制造部审核各项数据的准确性。5.1.2.3 生产制造部汇总成集团公司基本生产操作人员完成定额工时月报表 、 集团公司辅助生产操作人员完成定额工时月报表 、集团公司维修人员完成工时月报表 。5.1.2.4 分析定额人员变化、工时利用、定额完成、

8、工时劳动生产率等方面的情况。5.1.2.5 对劳动定额统计报表各项数据的真实性、完整性、及时性进行检查,根据生产管理评价控制程序进行评价,并将信息传递给生产部集团管理。5.1.3 劳动定额修订5.1.3.1 根据实地调查与月报分析数据,确定劳动定额修改指标,报主管领导审核。5.1.3.2 布置定额修改工作,向直属专业厂下达具体指标,向子公司下打指导性指标。5.1.3.3 各单位修订劳动定额(或时间标准)。5.1.3.4 各单位将修改后的劳动定额零件目录表(按车型) 及软盘劳动定额压缩汇总表 (按车型、按系列) 、 零合件明细表报至生产制造部审核、备案(子公司备案) 。5.1.3.5 组织各单位

9、贯彻执行修订后的劳动定额。5.1.3.6 对各相关单位劳动定额修订工作依据生产管理评价控制程序进行评价并向集团管理室提供相关信息。5.1.4 劳动定额时间标准编制劳动定额时间标准要适应现代生产方式(柔性制造) 、符合现代管理方式要求。各单位编制的劳动定额标准,水平要高于集团公司劳动定额标准;集团公司的劳动定额标准要高于国家、行业的标准。5.1.4.1 生产制造部工业工程室提出编制劳动定额时间标准立项计划。5.1.4.2 部主管领导审核立项计划。5.1.4.3 报技术中心标准主管部门审批。5.1.4.4 编制标准的前期准备工作,搜集编制时间标准所需的各种资料。(如相关的时间标准的搜集,调查标准的

10、实用性等。 )5.1.4.5 组织相关单位人员编制时间标准。5.1.4.6 套用标准中的相关数据制定劳动定额以检验标准的可行性。5.1.4.7 验证结果经主管领导审议后报技术中心审批。5.1.4.8 组织各单位贯彻实施劳动定额时间标准。5.1.4.9 搜集各单位使用数据,对标准实施劳动定额时间标准。5.2 工作要求5.2.1 劳动定额制动的原则同时具备下列特征的劳动都应制定劳动定额:a)工作内容具体用工时或实物计量;b)工作内容具体用工时或实物计量;c)劳动成果能检查标准;d)劳动效率由操作者控制。凡从事汽车产品生产加工的岗位,就其所加工工序必须制定相应产品劳动定额;为产品生产辅助加工的工具、

11、工装的制造,设备修理及机修的加工工时,必须制定相应的辅助生产的劳动定额。5.2.2 劳动定额制定的依据依据相关技术文件(如综合路线或工序卡等),作业测定数据、劳动组织、劳动强度、劳动环境、责任等来制定产品劳动定额。5.2.3 劳动定额制定的方法制定产品劳动定额应首先用工业工程技术,对现有生产、技术、组织条件进行优化,使其各要素达到最加状态后,用下述劳动定额制定方法,制定劳动定额。a)经验估工法:b)统计分析法:c)类推比较法:d)作业测定法:作业测定是目前制定汽车产品劳动定额的主要方法。5.2.4 偏差劳动定额的制定要求5.1.4.1 偏差定额的上报条件当生产工艺上规定应保证的技术条件临时发生

12、不正常现象时,使现行劳动定额偏差达到目的 50%以上的,则在取得责任单位或证明单位或证明单位的签证后,经技术部门提出“技术问题通知单” ,由工作研究员负责制定偏差定额,报生产制造部审批后方可执行(全资公司、分公司偏差定额自行审批管理) 。如偏差在编人员 50%以下,则由本单位自行调整解决。5.2.4.2 偏差定额有效期限偏差定额有效期应与工艺部门的技术文件相一致,但不得超过六个月。如超过六个月应将偏差定额确定为现行劳动定额。5.2.5 辅助生产劳动定额5.2.5.1 各单位辅助生产劳动定额标准由技术部门制定,工业工程主管部门负责日常管理。5.2.5.2 上一级工业工程主管部门有权对所属各单位辅

13、助生产劳动定额管理程序文件、时间标准提出修改建议。5.2.5.3 各单位工业工程主管部门要结合集团公司的管理办法制定本单位的辅助生产定额管理程序文件。5.2.5.4 技术部门下达辅助生产工时,要严格执行标准;工业工程主管部门要对定额加强管理,随时检查定额执行情况,并对定额标准在贯彻执行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及时向技术部门反映,以便采取措施或修改定额标准。5.2.5.5 对于非标产品或无定额标准的产品零件,技术部门应参照现行劳动定额标准或参照前期生产过的同类产品进行类推比较制定定额。5.2.5.6 辅助生产单位要严格控制追加工时。追加工时不得超过原工时 (按标准制定的定额)的 20%,如有特殊情况由技

14、术部门和工学院工程主管部门共同协商处理工时追加问题。5.2.6 劳动定额的定期修改集团公司根据直属专业厂的劳动定额水平分别下达定额压缩指标;对子公司下指导性指标。各单位在保证完成集团公司下达的压缩指标前提下,平衡车间之间、各车型之间、各零件之间的劳动定额水平,合理确定劳动定额修改方案。5.2.7 劳动定额不定期修改5.2.7.1 产品劳动定额不定期修改的条件当现行定额在执行中发声下列情况半年以上(如只是短期改变作为偏差定额处理),对劳动定额水平影响较大时,可对个别零件现行定额提出修改要求。a)产品(零部件)结构改变;b)原材料的材质、规格发生变化;c)工艺规程变动和加工工艺方法改变;d)设备和工艺装备变动;e)生产组织和劳动组织改变;f)个别劳动定额与实际生产情况相差悬殊;g)零合件的路线发生变化。5.2.7.2 产品劳动定额的不定期修改集团公司根据直属专业厂工艺、装备等条件的不断改进情况.并经过调查分析各单位的定额水平,随时提出产品定额修改意见。直属专业厂根据集团公司的具体要求修改劳动定额,不断提高本单位新产品的定额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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