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广深科技创新走廊广州段提升规划 项目编号 : BJJZCGGZ2017007 招标文件 采 购 人: 广州市国土资源和规划委员会 采购代理: 北京市建壮咨询有限公司 日 期:二一七年九月1 目 录 第一章 投标邀请 . 2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 6 1. 总体说明 . 7 2. 招标文件 . 12 3. 投标文件 . 13 4. 投标总则 . 13 5. 授予合同 . 16 6. 中标服务费 . 17 第三章 评标文件 . 18 1、说明 . 19 2、评标须知 . 19 3、评标委员会 . 20 4、评标原则 . 20 5、评标方法及流程 . 21 6、评分标准和权重 . 22 7、定标
2、和授标 . 24 8、附表 . 24 第四章 设计任务书 . 31 第五章 合同(样本) . 37 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 . 45 2 第一章 投标邀请 3 投标邀请 北京市建壮咨询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广州市国土资源和规划委员会(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对 广深科技创新走廊广州段提升规划 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一、采购项目编号: BJJZCGGZ2017007 二、 采购项目名称: 广深科技创新走廊广州段提升规划 三、采购项目预算:人民币陆佰捌拾肆万元( 6840000.00 元)(以财政批复为准)。 四、采购数量: 1项 五、项目内容及需求
3、:(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采购项目内容 工作期限 一是制定广深科技走廊广州段总体提升规划; 二是制定广深科技走廊广州段示范区规划; 三是提出广深科技走廊广州段综合交通系统提升规划; 四是提出广深科技走廊广州段景观系统提升规划 签订 合同后开展工作 , 2017年 12 月上旬完成初步成果 ,2018 年 10月 30 日前提交中期成果, 2019 年 10 月 30日前完成最终成果。 注 :1、采购项目内容及需求详见招标文件 -设计任务书。 2、投标人必须对项目进行整体投标,不允许仅对其中部分内容进行投标。 3、监管部门:广州市财政局政府采购处 六、供应商资格: 1、投标人必须符合中
4、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该证明材料) (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该证明材料) ( 4)有依法缴纳税 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2017 年近期纳税证明复印件及社保证明复印件) ( 5)参加招标投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 (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在“信用中国”网站( )、中国政府采购网( )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中,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
5、人名单、政府采4 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处罚期限届满的除外)。 3、投标人具有城乡规划编 制甲级资质; 4、投标人须提供公平竞争承诺书原件和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证明复印件; 5、本 项目 允许 联合体投标 。 5.1、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必须具有城乡规划编制甲级资质; 5.2、联合体各方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主体方和各方的权利义务,并明确联合体主体方合法代表联合体各成员负责本招标项目投标文件编制和合同谈判活动,并代表联合体提交和接收相关的资料、信息及指示,并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负责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组织和
6、协调工作;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参 与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的投标(联合体组成应在报名时确定,且报名后未经招标人同意不得变更)。 注:( 1)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需提交上述供应商资格要求规定的相关证明材料; ( 2)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的人员必须提供法人代表证明书、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 3)供应商须保证所提交资料真实、完整、有效、一致,否则自行承担由此导致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供应商参加投标应另行购买采购代理机构正式对外发售的纸质招标文件,并在采购代理机构处完成办理有关报名登记手续,否则视为未报名(采购代 理机构将核对报名供应商提交的上述资料
7、,且只接受完整提交上述资料供应商的报名)。 七、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 2017 年 10月 10 日至 2017 年 10 月 29 日期间(办公时间内,法定节假日除外)到 北京市建壮咨询有限公司 (详细地址: 广州市越秀区小北路 65 号华宇大厦 21 楼 21J1 室 )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200 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八、投标截止时间: 2017 年 10 月 30 日 14 时 30 分 九、提交投标文件地点:广州市越秀区小北路 65 号华宇大厦 21楼 21J1 室 十、开标时间: 2017 年 10 月 30日 14 时 30分 十一、开标地点:广州市越秀区小北路
8、 65 号华宇大厦 21 楼 21J1 室 十二、本公告期限( 5个工作日)自 2017 年 10 月 10 日至 2017 年 10 月 16日止。 十三、联系事项 1、采购人: 广州市国土资源和规划委员会 联系人:秦先生 联系电话: 020-83193246 地址:广州市吉祥路 80 号 邮编: 510300 5 2、采购代理机构:北京市建壮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陈工、吴工 联系电话: 020-83517226 地址: 广州市越秀区小北路 65号华宇大厦 21楼 21J1 室 邮编: 510050 6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7 投标人须知 注:投标人必须认真阅读招标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
9、款和用户需求书等。投标人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在各方面都做出实质性响应是投标人的风险,并可能导致其投标无效或被拒绝。 1. 总体说明 1.1. 资金来源 财政性资金。 1.2. 关于最高限价 本项目的最高限价为人民币陆佰捌拾肆万元( 6840000.00元),凡超出最高限价的投标一律视为无效投标。 1.3. 适用范围 1.3.1.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 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须知。 1.3.2.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供应商及各方当事人适用本须知。 1.4. 关于定标方式 本次招标采用一次报价一次评标定标的方式;采购人拒绝接
10、受有选择性报价的投标。 1.5. 定义 1.5.1. 采购人:是指 广州市国土资源和规划委员会 。 1.5.2. 采购代理机构:是指北京市建壮咨询有限公司 1.5.3. 投标人:是指向采购代理机构提交投标文件的供应商。 1.5.4. 中标人:是指经合法招、投标程序评选出来的投标人。 1.5.5. 货物、设备:是指投标人按招标文件规定,须向甲方提供的设备、备件、工具、手册及其它技术资料和材料。 1.5.6. 服务:是指招标文件规定投标人须承担的 有关服务。 1.5.7. 实质性响应:是指符合采购文件的要求、条款、条件和规定,且没有重大偏离或保留。 1.5.8. 重大偏离或保留:是指投标文件中影响
11、到采购文件规定的货物和服务质量或限制了采购人的权利 /投标人的义务的规定,而认可该等规定偏离将影响到其他投标人的公平竞争地位。 8 1.5.9. 投标保证金:指投标人按照本采购文件规定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交的款项。采购代理机构或者采购人因投标人的行为而蒙受损失之时,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人可根据规定予以没收的款项。 1.5.10.完成时间:是指签订采购合同之日起至按要求交货并通过验收的期限。 1.5.11.日期、天数、时间:无特别说 明时是指公历日及北京时间。 1.5.12.招标文件中的标题或题名仅起引导作用,而不应该作为对招标文件内容的理解或解释。 1.6. 应遵循的原则 1.6.1. 遵循
12、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原则。 1.6.2. 坚持价格合理、质量优先、服务优质。 1.6.3. 利用 法律手段强化竞争机制,贯彻统一、规范、简化、高效的要求。 1.7. 合格的货物和服务 1.7.1. 投标人 提供的所有货物及服务,其来源地均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或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官方贸易关系的国家或地区。 1.7.2. 投标人 提供的所有货物和服务,其质量、技术等特征必须符合国家、行业现行的标准及用户需求书。 1.7.3. 采购人将拒绝接受不合格的货物和服务,由此产生 的费用及相关后果均由 投标人 自行承担。 1.7.4. 投标人应保证本项目下提供的服务或其任何一部分不会产生因第三方依法享有
13、的专利权、商标权或其他知识产权;如果投标人不拥有相应的知识产权,则须在报价中包括合法获取该知识产权的相关费用,并在投标文件中附有相关证明文件, 如因第三方提出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他知识产权的侵权之诉,则一切法律责任由 投标人 承担。 1.8. 保密 招投标双方应分别为对方在投标文件和招标文件中涉及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责任。投标方不得将参加此次投标活动的事实进行商业性宣传。 1.9. 质疑与投诉 投标 人 的质疑投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的规定执行。 投标人认为 招标文件 的内容损害其权益的,可以在招标文件公示期间或者自期满之
14、日起7 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逾期质疑无效。 9 投标人认为采购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 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逾期质疑无效。 投标人有质疑时,应当以书面形式(加盖投标人公章)在质疑有效期限内,由投标单位授权代表携带授权书及身份证原件亲 自前往采购代理机构提交质疑书原件,逾期质疑无效。投标人以上述方式以外的其它方式提交的质疑书属于无效质疑。 质疑内容不得含有虚假、恶意成分。依据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质疑者提供的质疑书应当包括下列主要内容:具体的质疑事项、事实依据及相关确凿的证明材料
15、和注明事实的确切来源、投标人名称、联系人与联系电话、质疑时间,质疑书应当署名并由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并加盖公章。采购代理机构受理书面质疑书原件之日起,在规定的期限内做出答复。对于捏造事实、滥用维权扰乱采购秩序的恶意质疑者或举证不全查无实据被驳回次数在一年内达三次以上, 将纳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采购代理机构在收到投标人的有效书面质疑后在法定时间内作出答复,但答复的内容不涉及商业秘密,质疑投标人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质疑答复不满意,或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 15 个工作日内向同级监督管理部门提出投诉。 采购代理机构受理质疑办理程序: (
16、 1)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收到质疑书原件的当日与质疑人办理签收手续。 ( 2)先与质疑供货商进行沟通,以消除因误解或对采购规则、程序的不了解而引起的质疑。如供货商对沟通情况满意,撤回了质疑, 质疑处理程序终止。 ( 3)质疑书内容不符合规定的,采购代理机构应以书面形式告知质疑人,质疑人应根据有关规定作出修改,并在约定的期限内提供符合要求的文件,否则视为质疑人放弃质疑。 ( 4)根据 “ 谁主张、谁举证 ” 的原则,对于需经由法定部门调查、侦查或先行作出相关认定的事项,质疑人应当申请具有法定职权的部门查实认定,并将相关结果提交给采购代理机构。 ( 5)处理质疑一般进行书面审查,并可将质疑文件复印件发送给相关当事人 ; 必要时听取各方当事人的陈述和申辩、进行相关调查;组织原评标委员进行复议,委托专业机构出具鉴定意见或 其它专业意见,也可组织听证会进行论证调查。 ( 6)在质疑处理期间,采购代理机构视情形可以决定暂停采购活动。 ( 7)采购代理机构在质疑受理之日起在法定时间内书面答复质疑供货商。答复函可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