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关于困难企业职工调查和慰问的通知各街道工会,直属各基层工会:根据市总工会 2014 年春节送温暖活动安排,开展困难企业生活困难职工慰问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调查对象在生产经营较为困难的企业中,未列入市总工会持低收入职工优惠证的,未列入市总工会 2014 年元旦春节困难职工慰问对象的,但家庭生活相对较为困难的在职职工。二、慰问标准每人发放慰问金不得超过 800 元;不得重复慰问。三、工作要求要申报困难企业的单位请将湖州市区企业职工现状调查表(附件)于 1 月 10 日前报开发区工会。已被确定为困难企业职工慰问的单位,要对发放对象进行57 天的公示。并将公示的资料交给市总工会职工服务中心
2、,然后按照实名制要求,填写帮扶情况实名制表后方可发放。联系人及电话:孔晨,2662537。 开发区工会2013 年 1 月 6 日附件:湖州市区企业职工现状调查表企 业 名 称 企业性质职 工 总 数 (人) 企业法人代表 姓 名其中:农 民 工 (人) 企业主席姓名已向市总工会申报困难职工人数 (人) 联 系 电 话企业基本情况填写内容:企业的基本情况,生产经营现状及目前企业面临的困难情况。单 位 (公章)2013 年 1 月 日企业职工基本情况填写内容:企业职工的基本情况,职工队伍稳定的情况,职工中困难职工的数量、主要致困原因及采取的帮扶措施。企业工会(盖章)2014 年 1 月 日产业工会的意见产业工会(盖章)2014 年 1 月 日市总工会意见市总工会(盖章)2014 年 1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