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庐阳区医疗机构依法执业承诺书医疗机构名称: 。法定人代表人/主要负责人: / 。执业地址: 。设置时间: 年 月 日,医疗机构校验期: 年。本医疗机构已认真学习了执业医师法、 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机构校验管理办法(试行)、 处方管理办法、 医疗机构从业人员行为规范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定。为保障医疗安全,改善医患关系,加强机构自律,确保医疗行为合法、安全、有效,在执业期间本医疗机构郑重承诺如下:一、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医疗技术规范,依法执业;主动接受卫生部门的监督检查,及时办理执业登记、变更登记、注销登记、校验及有效期延续审批等。二、将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诊疗科目、执业人员注册证书、诊疗时间
2、和收费标准悬挂在本机构内显著位置,自觉接受社会监督。三、保证本医疗机构的科室设置、人员、设备以及医疗用房等条件符合法定许可条件;单位医务室(所)仅对内服务,不对外开展诊疗活动,并随着单位改制、撤并等一并注销。四、严格按照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核准登记的类别、规模、执业地址和诊疗科目开展诊疗活动,不开展超出登记的诊疗科目范围的诊疗活动。五、不使用非卫生技术人员从事医疗卫生技术工作(包括不使用卫生技术人员从事本专业以外的诊疗活动;不使用未取得医师执业资格证书、护士执业证书以及未经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注册的人员;不私自带徒从事诊疗活动;执业助理医师不单独执业)。六、按照处方管理办法、 医疗机构病历管理规定、
3、 病历书写基本规范等要求印制、书写、使用、保管病历、处方、门诊日志和各项检查单等医学文书。七、遵守医疗广告管理办法等有关管理规定,不刊登、播发、张贴非法医疗广告。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不采取雇佣“医托” 、欺骗等不正当手段干扰正常的医疗市场秩序。八、按照传染病防治法、 医院感染管理办法和消毒管理办法的规定做好传染病的预防、控制和疫情报告,实施医院感染管理工作。按照医疗废物管理条例要求,与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单位签定医疗废物转运合同,并按照相关规定做好医疗废物的分类收集。九、按照有关药品管理的法律、法规加强药品管理,不使用假药、劣药和过期失效药品。十、服从区委、区政府建设和发展大局,因全区重大工程建设需要拆迁的,积极配合区卫计局做好拆迁工作。本机构将严格遵守本承诺,如有违反,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并接受处罚,欢迎社会各界人士监督。本表一式二份,一份交执业登记卫生行政部门存档,一份医疗机构内部存档。医疗机构(盖章)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