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食品添加剂管理“五专制度”专店采购,即必须到有资质的专卖店进行食品添加剂采购,索取相应票证备查;专柜存放,即必须将食品添加剂放在指定区域的专柜保存;专人负责,即必须有两名经过培训的职业厨师共同领取、使用、配制;专用工具,即必须使用经过验证的计量器具进行计量重量;专用台账,即必须使用食品药品监督部门印制的台账,每次使用按照要求逐项登记。食品从业人员健康检查管理制度一、建立并执行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的人员,以及患有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等有碍食品安全的疾病的人员,不得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二、食品从业人员每年必须进行健康检查,新参加工作
2、和临时参加工作的食堂从业人员必须先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明后方可参加工作上岗位操作。三、从业人员体检合格证明应随身携带,以备检查。从业人员健康检查合格证不得涂改,过期、笔迹不清无效。四、从业人员出现咳嗽、腹泻、发热、等有碍于食品卫生的病症时,应立即脱离工作岗位,待查明病因、排除病症或治愈后,方可重新上岗。五、从业人员必须具有良好的卫生习惯,并且做到:(1)工作前、处理食品原料后、便后用肥皂及流动清水洗手;接触直接入中食品之前应冼手消毒;(2)穿戴清洁的工作衣、帽,并把头发置于帽内;(3)不得留长指甲、涂指甲油、戴戒指加工食品。(4)不得在食品加工和销售场所内吸烟。食品添加剂五专落实制度一、
3、本店使用的食品添加剂具体如下:(添加剂名称、使用岗位和用于加工的食品、使用剂量)1.2.二、 食品添加剂采购规定食品添加剂由采购部 (人名)负责采购,采购时负责查验供货商资质、产品包装标识是否完整,必须标注有名称、规格、净含量、生产日期、保质期、成分或配料表、生产者名称和地址、使用范围和使用量、使用方法、以及“食品添加剂”字样等信息的预包装产品。三、 食品添加剂保管和领取食品添加剂购入后存放在库房(或其他房间如面点间),库房设食品添加剂专用柜,柜门标注“食品添加剂”字样,专人 负责保管。各种食品添加剂指定人员领取,领取要有记录,具体如下:添加剂名称: 领取人:四、 食品添加剂使用规定食品添加剂领回使用部门后,设置存放专区,专区标明“食品添加剂字样” ,使用时严格按照登记本格式进行登记,剂量按照“实际使用量 G/加入的食品量 KG”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