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兴区长子营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20140430161604.doc

上传人:创****公 文档编号:3646862 上传时间:2019-07-02 格式:DOC 页数:19 大小:51KB
下载 相关 举报
大兴区长子营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20140430161604.doc_第1页
第1页 / 共19页
大兴区长子营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20140430161604.doc_第2页
第2页 / 共19页
大兴区长子营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20140430161604.doc_第3页
第3页 / 共19页
大兴区长子营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20140430161604.doc_第4页
第4页 / 共19页
大兴区长子营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20140430161604.doc_第5页
第5页 / 共19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1、大兴区长子营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 年)大兴区长子营镇人民政府二零一一年八月I前 言长子营镇位于北京市大兴区的东南部,是首都的东南大门。地处大兴区与通州区交界处的京津塘产业带,是京津城镇走廊和产业带上的节点之一。 长子营镇交通便捷,京津塘高速公路和 104 国道从中穿过。地势平坦,地质条件良好,开 发成本低,是北京城市空间的重要拓展区。近年来,长子营镇社会经济发展步伐不断加快,土地供需矛盾日益尖锐。原有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已经不能适应长子营镇社会经济的发展,并且即将到期,亟需进行修编。依据国土资源部和北京市对本轮规划工作及成果的要求,开展大兴区长子营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

2、2020 年)编制工作。本规划将大兴区土地利用 总体规划(2006-2020 年)中分解给长子营镇的各项用地指标落实到具体地块,并对长子营镇的土地利用进行空间布局优化,为长子营镇社会经济可持续发展提供合理的土地资源保障。本规划是指导规划期内长子营镇土地利用、整治和保护的纲领性文件,是规 范镇、村 发 展建设,加 强土地用途管制的主要依据。2总 则一、指导思想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节约集约利用土地为核心,以促进镇域经济、社会和 环境可持续发展为出发点,严格保护耕地和基本农田,统筹安排生产、生活和生态用地,促进各类建设节约集约用地,科学指导土地整理、复垦和开发等土地利用活动,推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3、与城乡统筹发展。二、规划原则妥善处理保障建设用地和保护土地资源的关系;控制城乡建设用地规模,实现 建设用地集约节约利用;土地利用内涵挖潜与外延扩大相结合,以内涵挖潜为主,提高土地利用效率;统筹安排各类、各区域用地,保障生态建设用地规模,严格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实现土地的可持续利用;刚性与弹性相结合,为未来发展留有弹性;强化规划实施保障措施,提高规划的可操作性。三、规划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3、基本农田保护条例4、国 务 院 关 于 深 化 改 革 严 格 土 地 管 理 的 决 定 (国 发 200428 号 )35、国 务 院 关 于 加 强 土 地 宏

4、 观 调 控 问 题 的 通 知 (国 发 200631 号 )6、国务院关于节约集约用地的通知(国发20093 号)7、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审查办法(国土资源部 43 号令)8、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市县乡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土资厅发200951 号文)9、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发展规划纲要(2011-2020 年)10、北京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 年) 11、大兴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 年) 12、大兴新城规划(2005-2020 年)13、北京市大兴区长子营镇总体规划(2007-2020 年)14、其他相关的法律、法规及规划四、规划

5、范围本次规划的范围为长子营镇域范围,总面积 5973.00 公顷。五、规划期限本规划的规划期限为 2006-2020 年,以 2005 年为基期年,更新时点年为 2009 年,2020 年为规划目标年。六、规划实施本规划与区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衔接,各类建设用地规模不得突破区级规划下达的控制指标。规划期内尚未明确选址的线性交通水利等用地指标在区级规划中统筹安排。4本规划由长子营镇人民政府组织实施并负责解释,镇政府土地行政管理部门具体负责规划实施的日常监督与管理工作,全镇各有关部门应当紧密配合,通力协作。本规划一经批准,具有法律效力,必须严格执行,在规划实施过程中,如需要改变土地利用方向、控制规模

6、、重大布局等原则性规定,须向原批准机关报批。本规划未尽事宜,按照国家和市、区有关规定执行。本规划自批准之日起公布施行。5镇域概况一、区位与自然概况长子营镇位于大兴区东南部,是北京、天津两大都市的“ 门户”及外埠进京的重要通道。京津塘高速公路和 104 国道穿镇而过,民安路、青长路等道路纵横交织,形成方便快捷的现代化交通网络。该镇地势西北高、东南低,属暖温带大陆性气候。凤河自西北入境,流向东 南,境内流径 5 公里。 长子营镇旅游 资源具有很大的开发潜力,位于镇域东部的牛坊湿地生态区尚处于开发前期阶段,镇域中部许多文物历史遗迹有待挖掘与旅游开发。中国生态农业第一村留民营生态农场蜚声全国;国家“九

7、五” 重大产业项 目北京高科技蔬菜示范区建在该镇。 二、社会经济概况截至到 2009 年底,全镇常住人口 3.30 万人,户籍人口 2.53 万人。2009 年长子营镇完成地区生产总值 136279 万元。目前长子营镇的经济发展速度正日益加快,其经济结构正由以农业为主转向第一、第二、第三产业并进的格局。三、功能定位大兴新城规划(2005-2020 年)对长子营镇的功能定位是:应以留民营生态村为核心,发展有机农业和生态观光旅游业,作为亦庄新6城和规划永乐组团之间的隔离区,应以保护和控制为主,并与安定镇协调建设好安定古桑森林公园。同时配合亦庄新城适当发展配套产业。长子营镇的发展定位是:长子营镇地处

8、北京东南部京津塘产业带一侧,是东 部发展带上的节点之一,应注重生态规划与建设、强化生态资源保护,并以发展现代都市农业、生态观光旅游业及为亦庄新城配套服务为产业结构特征的、具有生态资源特点的建制镇。 。四、社会经济发展目标长子营镇应借助镇域范围内的大兴区绿色农产品深加工、研发产业群和大面积果品种植基地,发展集科技、生态、观光等多功能为一体的现代都市农业;应以镇产业园区建设为重点,积极发展以新型材料生产为主的产业群,推动发展为亦庄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马驹桥工业区配套的产业群;应大力发展现代服务业,结合留民营生态村、牛坊湿地生态区、良善坡遗址等文化旅游资源,发展以生态旅游、采摘、观光为 主题的第三产

9、业。到 2020 年,长子营镇总人口约为 3.90 万人,其中农村人口约1.70 万人,城 镇人口约 2.20 万人。规划期内,2010 年-2020 年 GDP 年增长率约为 11,2020 年全镇 GDP 总量约 达到 38.89 亿元,人均GDP 达 99712 元。7土地利用目标和调控指标一、土地利用目标长子营镇位于大兴区“北城南田” 土地利用总 体格局的“南田”地区,因此应 在严格保护耕地和基本农田的前提下,统筹安排各类各业用地需求,协调好农用地保护和建设占用之间的关系。不断推动建设用地由粗放向集约转化、农用地由单一生产功能向集生产、生态、观光、休闲等多功能于一体转化。规划期内应注重

10、生态规划与建设,强化生态资源保护,推进万亩次生林以及牛坊湿地自然保护区的建设,完善以留民营生态村为核心的生态农业建设,适当发展产业用地以配合亦庄新城配套产业发展,以实现“城乡和谐发 展、 节约集约用地、生态环境良好” 的土地利用 总目标。二、主要用地控制指标依据大兴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 年)的要求,切 实保护耕地特别是基本农田,因地制宜推动农村土地整治,严格控制各项建设用地规模,不断提高节约集约用地水平,努力实现各项用地调控指标。规划到 2020 年,耕地保有量为 2545.92 公顷,确保 2388.91 公顷基本农田数量不减少、质量有提高。规划到 2020 年,建设用地规

11、模控制在 1432.38 公顷,其中城乡建设用地 1283.11 公顷。8规划到 2020 年,新增建设用地规模控制在 735.75 公顷,新增建设用地占用耕地 506.52 公顷。规划到 2020 年,通过土地整理共补充耕地 99.93 公顷(0.15 万亩)。9土地用途分区与管制根据土地利用主导性原则和土地资源特点,应用土地适宜性评价结果及各项用地宏观控制指标,考虑到一定区域内的土地利用的统一性和差异性,按照土地用途分区的原则,结合土地利用现状,全镇土地划分为基本农田保护区、一般农地区、城镇建设用地区、村镇建设用地区、独立工矿区、风景旅游用地区、其他建设用地七个类型区。一、 基本农田保护区

12、基本农田保护区是指为对基本农田实行特殊保护需要划定的土地用途区。该区是全镇粮食、油料、蔬菜和其它农副产品的主要生产基地,全镇 基本农田保护区面积 2545.42 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 42.62%,其中包括基本农田责任面积 2388.91 公顷,多划基本农田 156.51 面积公顷。本区管制规则为:1、依据基本农田保护条例等有关法律规定的保护措施来保护基本农田。2、区内农用地不得荒芜,加大基本农田建设力度,加强土壤培肥,不断提高土地质量,建设高标准农田。3、严格控制区内基本农田转变用途,禁止占用基本农田进行植树造林、发 展林果业和搞林粮间作以及超标准建设农田林网;禁止占用基本农田进行城镇、村镇、开发区、工 业小区建设,不得安排新建非农建设项目;禁止占用基本农田建房、建窑、建坟或者擅自挖沙、采石、取土及堆放固体废弃物;国家能源、交通、水利及安居工程等重点建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实用文档资料库 > 公文范文

Copyright © 2018-2021 Wenke99.com All rights reserved

工信部备案号浙ICP备20026746号-2  

公安局备案号:浙公网安备33038302330469号

本站为C2C交文档易平台,即用户上传的文档直接卖给下载用户,本站只是网络服务中间平台,所有原创文档下载所得归上传人所有,若您发现上传作品侵犯了您的权利,请立刻联系网站客服并提供证据,平台将在3个工作日内予以改正。